这碗汤,是做给她的?
他那么费劲地做一碗汤,不是为了他自己而做的,而是为她?
为什么?他分明不必那么麻烦的,若是为了他自己倒还可以理解,他毕竟是出身尊贵的王爷……
“胃不好,空腹喝些汤也许好些。”赫连勋看似不经意地说。
潮笙震住了。他,他怎知道她胃不好?他像是看透她的想法,“疑惑我为何知道?潮笙,虽然我们相处不多,但我了解你。以你那么倔强拉不下脸的性格,那天晚上却肯我请你共进晚餐,再加上你时不时面露苦楚。要猜到很容易。”
难言的滋味在齿间缠绕。是么?是那样么?他观察得那么细微,是因为他一向是如此谨慎的人,还是因为她是她?
“吃吧。别饿得过头了,小心胃又疼。”他温和地说。
潮笙没有道谢,她沉默不语,但她心里有暖洋流淌。他真的没必要对她那么好,因为,因为她无法对他回报以同样的好。
“怎么不吃?嫌我做得不好?”他说,“纵然不好吃也勉强吃一点吧,比啃干粮强些。”
潮笙捧起烫烫的碗,就着喝了一口。虽然没有咸味,但兔子本身的香和鲜嫩就是最好的调味品。她很捧场地把汤喝掉一半,剩下的递给他:“我吃饱了。”
赫连勋接过来,很不客气喝另一半。“闭眼歇半时辰我们再启程。”
潮笙难得地放松,靠在竹子边上,没一会儿就睡着了。赫连勋远远地望着她,心里有些苦楚,又有些清甜。能够放下防备在他身边睡着,算是她对他的信任了吧?可纵然在身边,她还是遥不可及。她们之间隔着看不见的万水千山。他知道这是一座难以跨越的山,除非,她离开那个人。
他的心酸楚苦涩,也知道她离开那个人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只要有爱,就斩不断那关系。
坐着睡觉无论如何也睡不沉,他知道她皱着眉头睡得不安稳。可睡不安稳也好过于没有睡。她一夜未眠,若是现在下山,难免吃力些。他灭了火,坐到她身边,无声守护。
目光轻轻抚过她的脸。潮笙不算是他见过的最美的姑娘,但是最有可塑性的。她扮作男儿时英姿飒爽,换回女装又可以艳丽娇媚。她瓜子脸儿,瘦小而白皙,眉毛修长,睫毛很长很密,睁开的时候好像扇子。如果那两面扇子扇在他的掌心,是什么感受?
她的眉轻轻蹙着,她的嘴唇有几许苍白。赫然,她低咕了一声:“不要!”一出声,她就醒来了,迷茫的望着前方,心扑通扑通直跳。
“做恶梦?”
身边传来赫连勋的声音。她望向他,他正玩弄着一片竹叶。她按了按胸口,捂住还不断跳动的心。看看天色,太阳已经爬到半山,没想到她睡了这么久。“可以下山了么?”
“当然。走吧。”
他们一路往下,一个多时辰后终于到达山底下,竟然是一片风景优美的竹林。这就是迷云雾幻阵?
“看起来似乎没什么特别。”潮笙道。不过很快她就知道这片竹林只是看起来没什么特别,因为真正要走出这个竹林的时候,每次觉得前面是出口,最后却都走进死路。
“怎么回事?”她忍不住问。
“既然是布了阵,肯定有些门道,如果外人能轻易来去,陆岭寨早就被端了。”
潮笙指出来:“就算这条路上不去,另一条路不是也能上去吗?”
“那是我们运气好。”他微笑着说。
“怎么说?”
“我们刚刚下山的路走到一半的时候,是不是特别难走?”她点头,他继续答疑道:“那是因为春天时暴雨天气不断,这儿发生了山体滑坡,路被淹了。他们不得已从另一条路上下山,那条路原是不能走人的。”
“哦。”潮笙明白了,“他们也没料到立即就有人盯上那条路,所以并没有布什么迷云雾幻阵。”
“没错。他们应该打算将那条路做为备选,开始布局,否则昨晚也不会有烟雾弥漫。只是还没部署好,我们已经溜上山了。”赫连勋摸了摸下巴,在林子里观望,“到底要怎么走出这迷云雾幻阵,我们得好好研究研究了。”
两人分头行事,摸索着这片不大的竹林。
外头阳光鼎烈,昨晚的暴雨没有留下一丝痕迹。阳光从参天高的竹叶透进来,斑斑驳驳洒在地面,像流动的黄金。
潮笙从前并不相信奇门遁甲术,因为她不曾亲眼见过。但是这个林子看似与普通竹林没什么不同,竟然试了许多次都走不出去。赫连勋干脆放弃,砍了节竹子把玩。碧绿的竹筒,他削着削着,便道:“拿来做笔筒极好,你说是不是?”
潮笙没好气。如果这边出不去,他们要爬上山再从另一条路下山,他不觉得浪费时间,她却没他那么闲。
既然是个阵,一定有办法解。究竟是要如何解呢?
如果阮少谦那小子在,他肯定可以解吧?他毕竟是方虚子的入室弟子,虽然不济,也应该也学了些皮毛。
哎。现在想这些都是白想,阮少谦远在千里之外的金都,根本不可能出现在这里。眼下不能破阵只有再上山,从来时的路离开了。
赫连勋还在砍竹子,潮笙问他:“你是打算砍了竹林走出去吗?”
“当然不是,就算砍了竹林我们也走不出去。”
“……”那他还砍不停,是砍着好玩吗?
赫连勋一派轻松,“你打算从另一条路走了?先别急,你不是也对这个阵很感兴趣吗,我们不妨研究研究。”
“砍竹子算研究?”
“算啊。他们的竹子种得不错,”赫连勋抛了抛手中的一大竿竹子。“在林子里种竹子,可见阵与竹子关系很大。既然关系很大,砍竹子研究研究总会有收获。”
“……”听起来很有道理,仔细想想他说得根本是废话。
“潮笙,你和阮少谦去陈国,为的不是方虚子的遗物吗?”他状似不经意地问。
潮笙往他看了眼,他正用一把匕首在竹子上刻什么东西,极认真地模样。“和你有什么关系?”
“你好歹也接触了那些东西,以你如此勤奋好学,难道没有学一点么?”
潮笙冷哼了声:“多谢抬举,我不过一届莽夫。”
“嗯?”他偏头看了看,“夫?错了吧。”
谁和他咬文嚼字。“你若是不走,我走了。”
“别急别急,”赫连勋慢悠悠地起身,“据我看,这个阵要出去应该和太阳有关系。你看地上。”
潮笙按着他指的方向看地面,阳光洒落似黄金,连成三条线。她心微一动,也许赫连勋的说法是正确的。
“你看这三条线像什么?”
潮笙想了想:“一个未画完的菱形。”
赫连勋点点头:“像。至于是不是,我们再等一等。”
这个家伙的观察力果然很强,如果不是他提醒,她不曾发现地上连成的这三条线。太阳的光影在地上层层叠叠,其实是很容易将它们忽略的。‘“连成一个图案后又会如何?”
“能连成图形,一定会有出口的指向。”赫连勋朝她看了一眼,笑道:“我小时候误入一个山人布的梅花阵,困了三天,没有食物也没有水喝,差点儿就死了,后来迷迷糊糊间看到地上一个图案,顺着它的指向居然走出去了。所以,我应该算有点儿天赋异禀。”
“你应该只是走了狗屎运吧。”
她一本正经地说出这句话,看在他眼里却是别致可爱。他扑嗤笑出声,“大约有一点吧。但我还是天赋异禀。”
她看出来了,这个人和普通男人也没什么区别,一样爱吹牛。“那你就走出这个阵给我看看。”
“嗯,正在等待时机。”他把手中的竹筒抛过来给她,见她下意识伸手接个正着,夸道,“身手不错。送给你。”
潮笙正想说谁稀罕,低头看看竹筒,不由地怔住了。碧绿的竹筒上雕刻着一个少女,迎风而立,左手拿着把剑。
虽然只是个剪影,也雕得极好。没想到他竟然还会画画,还能画一手好画!
“像你么?”他像是个在讨夸赞。
潮笙随手扔还给他,“丑。”
他开心地笑起来,“怎么会,明明是按照你的身形比例画的。”
她的脸有些发热,站得离他远一点。他的心思太明显,他的讨好与……与关怀也太明显。这世间,遇上感情,很多人会变成傻瓜,她是,她为司辰而变成个傻瓜,不怨不悔;而他……
她有什么好?
难道因为她长得漂亮?可她在他面前的时候多半是穿男装的,难道他好这一口?
如果只是因为一个人长得漂亮就倾心,那也未免太肤浅了。更何况他是王爷,一个王爷什么样的美人儿没见过?难道那些美人会长得不如她?
潮笙忽然想起,他这个王爷不是在皇宫里长大的。“赫连勋,你不在皇宫长大,那你进私塾上学么?”
“不上,太傅亲自授课。”
“你不是不在皇宫?”
“太傅不能出宫教我么?”他疑惑,唇角勾起一抹笑意,“为何忽然对我年幼时的学业感兴趣了?”
“谁感兴趣?是想知道谁教你画的画,画这么烂!”
第一百零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