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笙回春芽园的路上,因着树多阴凉,她不免走得慢些,也瞧一瞧园子可发生了改变。
从前园子里种的大多是茉莉,如今茉莉不减,倒添了好几株大树,不知是成株大树搬运过来,还是从小树苗种起,短短几年就长成了遮天蔽日的大树。
树底下都有专人扫拾,收妥得干干净净,每隔些距离就有石桌石凳,桌上竟还刻着棋盘。
潮笙在石桌边坐下。恰此地面潮湖泊,水凉悠悠,头上又有大树遮阴,倒是个趁凉的好地方。
她望着远处的湖,心中一派清明。六年前她选择司辰安排的路,如今延着这条路走也未必不好。
她虽是女子,却从未想过大多数女子将来的命运。她注定和闺阁女子是不同的。
“你是谁?”清脆的嗓音,带着不怀好意的尖刻。
潮笙缓缓朝她看去,一个红衣少女。
曾经给过她一耳光的红衣少女。潮笙的目光在她身上上下扫了几眼,仍别过头去看风景。
“喂!我问你是谁?”
六年了,黎珺萍还真是全无长进,少说也有二十岁了,还如此沉不住气。
潮笙缓缓地,将佩剑放在桌上。
黎珺萍一怔,随即爆竹般炸起来,“你什么意思?不回本小姐的话就算了,还亮刀剑,你是个什么意图?!”
潮笙蓦然侧过头,看向她。
黎珺萍往后退了一步!心中一阵乱打鼓。她,她的眼神也太狠厉了!狠什么狠,她是个什么东西!
“再不说话,我喊人了!”
潮笙觉得她实在很烦,“你见了人,便都如此大嚷大叫?外人都看着烦,莫说王爷了。”
“你你你……你知道我是何人?你竟敢这样说?”
“难道不是么?”和她说话,潮笙觉得张嘴都闲累。难为司辰整天要应酬她。
黎珺萍上下打量她许久,眼神狐疑。忽然间,她就想起这么个人来。她冷冷一笑,“原来是你!你不是早被赶出王府了么,怎么又来了?”
“与你有何相干?”
黎珺萍在她身边的石凳坐了下来,换了副大度的形容。“司辰将是我夫君,我将是这座府邸的主母。你说,你一介外人坐在我的地方,与我有何相干?”
潮笙的心仿佛被谁猛得一叩。
她的目光落在黎珺萍的脸上。
凭心而论,黎珺萍长得确实还不赖,白皙的皮肤,瓜子脸儿,柳眉大眼,唇红齿白。是挑不出错的长相,算得上美人儿。这样的人……是将要和司辰成亲的人啊。司辰心中,可会真正愿意娶这样一个女子?
潮笙起身拿剑,转身便走。
“喂!”黎珺萍大喊。
潮笙头也不回,脚步不停:“不论你是谁,那都与我毫无干系。”
黎珺萍气得七窍生烟!好大胆的贱人,竟然敢无视她的存在!从小到大,还没有哪个人如此大胆呢!
碧潭不知道从哪里滚了来,正望着潮笙离去的方向。黎珺萍气呼呼地指着说:“你去哪里了,也不来帮我!”
“小姐,”碧潭喘着气说,“老爷让我盯紧你一点,你是不是又犯毛病了?端庄,娴淑,大度,宽容!你要谨记啊!”
黎珺萍闻言凤眼圆睁,随即,又像斗败的公鸡般垂下头。她的性格不好,她知道;和司辰的婚期定下了,将来要当的是王妃,她确实该收敛收敛。
可,刚才那女的实在太无礼了!
而且她……怎么长了一张那样妖艳的脸,黎珺萍还从来没见过哪个女子像她一样拥有清冷的气质和绝色容颜。
这样一个人留在王府里,绝不是好事。黎珺萍惴惴不安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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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笙的思觉只停留在“司辰将是我夫君”的混乱里。
司辰今年二十二,也是该娶亲了。宋国子民婚事来得迟,一般都要到二十岁成家。王爷与庶民同依尊律法,所以司辰二十二岁娶亲,也很正常。
潮笙有一丝迷惘,可笑的不知道自己在迷惘些什么。
不论司辰与谁成亲,与她其实都没什么关系。
回到春芽园,雪秀笑盈盈地,“潮笙,你回来了!今晚我们有好吃的!”
“哦?”潮笙不怎么感兴趣,有些懒懒的。
雪秀小声说:“孟华弄了些肉和鱼,说晚上我们就火烤着吃!他还说,从前在山上,你最喜欢这样了。”
雪秀忙前忙后地准备,潮笙打打下手,两人聊一聊六年来府中的变迁。
杜大娘依然是王府的管事,别的一些大事,雪秀也无从知道。现今府上最大的事,就是三个月后司辰要成亲。要娶的,自然是臣相黎润生之女黎珺萍。
“我真替他可惜,”雪秀极小声地道,“王爷那样的样貌品性,配黎姑娘太糟蹋了。有个词怎么说来着?暴什么天……”
“暴殄天物。不过,词儿不是这么用的。”
“管他呢!反正我觉得,王爷娶她很倒霉。可惜呀。”
潮笙颇恍忽。黎珺萍是相国之女,黎润生在朝中又有威信,想必娶她,娶的是裙带关系和黎润生背后的权势。她不懂朝野不懂政治,只是觉得娘说的对,生在帝王家,是个最深重的无奈。
司辰那样挑剔事事寻求最好的人却娶一个粗野的王妃,他会不会觉得无奈和挣扎?
潮笙又一想,司辰挣扎不挣扎,和她也并没有关系。他们,不过是主仆。
天黑了,孟华与王冲结伴来春芽园,还带来了好酒。春芽园是女眷区,男子是要止步的。孟华与王冲身份有些不同,加上司辰对他们的依赖,故而常常走动,别人也不会说些什么。但今夜他们喝酒吃肉,让人看见总不好。
他们就把烤架等东西都搬到了屋子里来,吃烤肉,喝热酒,酣畅至极。
孟华王冲给潮笙倒了酒,“今日你回来,往后我们便是一伙的了!还希望我们齐心协力,同助主子!”
潮笙碰了碰杯,情绪不像他们一般高涨。
孟华王冲显得十分开心,不晓得是真因为她远道而回而开心,还是因为喝了酒而开心。
“潮笙,你今日怎么取回那铃铛的?朱雀楼中诸多女子佩戴铃铛,我们一时都糊涂了,没想到你将它取回来了。”王冲笑问。
潮笙含糊带过,问道:“王爷不是喜欢玉石吗,怎么爱起铃铛来?”
孟华道:“哪里是喜爱铃铛,那都是有原由的。”
陈国喜异术,凡会奇门异术的都颇受陈国帝王喜爱,因此江湖间方士百出,成为热门职业。其中一个,便是大名鼎鼎的方虚子。这方虚子是个聋子和哑巴,唯有一双眼睛无比犀利,为陈国做出许多令人称奇之事。
方虚子一月之前离奇去逝,江湖传言,拿到他的铃铛者,便能得他的衣钵。在他去逝之前,他将铃铛给了名叫少宇的少女代为保管。
这便是江湖人要争抢铃铛的理由。
潮笙偏头望着他们:“你们真信奇门异甲之术?”
王冲饮了口酒,“你没有见过,故是不信。从前我也不信的,亲眼看见了就由不得不信。主子也是见惯了风雨的人,他如此执着地要拿铃铛,你也能看出些端倪。若是没有用处的东西,他可不会浪费半刻钟时间去拿。”
嗯,这倒很像司辰的性子。他一向不做没用的事。包括救她与雪秀,对他而言也是有用的事,对么?
雪秀听不懂他们在讨论什么,插不上话,只时不时给他们添添酒。她问道:“王爷为何非要娶黎姑娘?”
孟华看了她一眼,小声地道:“主子的事,原本我们不该背地里议论——黎姑娘的为人我们都不喜欢,更别说主子了。奈何皇上一道圣旨下来指了婚,纵然不想,也非娶不可?”
“哎。”王冲拍着大腿摇头,长长地叹了口气,那是替司辰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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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君芙趴在栏杆上,一头瀑布乌发垂在身后,眼睛困顿无神地望着水面。
好热。她不知道宋国的气候竟如此之热,大白天几乎不能出门。她不由想念家乡的清凉了。
“小姐,有你的信。”丫鬟走进亭中。
纪君芙懒懒接过信,看到信封上的字,整个人坐直了,心情澎湃的望着柔中带刚的笔迹。她问丫鬟,“谁送来的?”
“据说是十王府的差使送来的。”
纪君芙拆开信件,半晌,脸颊浮起两抹红晕。脑海中浮现一袭浅金衣衫,白面如玉,眸如星辰的英俊男子。
她轻声道:“扶我回房间,我要细细梳妆。”
她没有想到十王爷司辰会邀请她到望月楼共进晚餐。
青年才俊,文采斐然,风度翩翩又是王爷的司辰很容易便能采撷少女芳心。自前两日大赛见过司辰风姿,脑海里便不时想起他的脸,他的眉眼。这两天心情厌厌的,做什么都提不起劲,总想着如何能再见他一面,没想到这个机会来得这样快。
她换了最美的衣衫,柔如薄雾的玫红轻纱对襟儒裙,衬得她人比花娇;淡施薄粉的脸庞娇艳美丽,额间一朵红色钿花,使她更加多几分妩媚。
她满怀期待地到了望月楼,满心以为今夜只她与司辰二人共进晚餐。未料到,竟有十数个人,坐了两桌子。
她怔住了,心中有股说不出的失落。
在人群中找到司辰,目光对上他。司辰走过来,脸上带着浅浅笑意,“纪姑娘来了。这边请。”
幸而给她安排的位置是在他身边。纪君芙微笑道:“今天是什么特殊的日子吗?王爷怎如此有雅兴?”
“我虽不才,也是个喜好诗歌的人。今日邀请来的,皆是天下第一文采大赛中拔得头筹的才俊。”司辰笑道,目光拂过全场,“我还请来宋国著名舞伎梦香儿为大伙助兴,希望借酒谈欢,写出更美的诗作。”
丝竹声声,舞者踏着乐声而来,纪君芙的心情有一丝不平坦。原以为是私下邀约,没想他到约了这么多人,那么在他看来,她与这些人,也是毫无不同的了。
“纪姑娘为何沉默?”她忽然听到近在声音的耳畔,平淡的语调,磁性温和的嗓音,让人蓦然胸怀一热。
纪君芙看他一眼,没有说话。司辰道:“可是人多太吵了?”
她摇摇头,仍不答言。
司辰露出懊恼神情:“看来,应该是我招呼不周了。”
“你礼数很周到,我素来是如此喜静的,”纪君芙微笑道,“今日若不是王爷下贴邀请,君芙也不会赴宴。”
司辰目光定定地望着她,微笑道:“那么下次,我们找个幽静的地方,可好?”
纪君芙笑笑,“如君芙得闲,自当奉陪。”
司辰举杯和她碰了碰杯子,“一言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