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妃不要大王

第十七章 久别重逢

这世间,有句话叫“有钱能使鬼推磨”,银票一出,还有什么办不成的?

孟华笑了:“原来如此,没想到你在山间几年,回来竟比我们还知道金钱的作用。”他竖起大姆指,深表赞赏。

潮笙扯扯唇,似笑非笑。

“主子约莫不会太早回来,你把东西收好了,去歇一歇吧。若是想去叙叙旧,雪秀还住在原来的春芽园。”

潮笙自然是要去看雪秀的。孟华牵着她的马去了,她则往春芽园走。

当年她也不过在王府待过几天而已,印象早已模糊了,顺着模糊的印象往春芽园走,倒也畅通无阻地到了曾经与雪秀一同住过的那间屋子。

窗子是开着的。

一个清秀的女子低头做针线活儿,潮笙嗯哼了一声,想引起她的注意。

忽然想起,她因为蜱虫入耳,对听力有些损伤,便咳得大声一些,这次总算引起了她的注意。

她睁圆着眼睛,望着眼前的年青公子。

好一张英俊的脸庞!玉白的脸,黑夜似的眸子正紧紧地盯着她,眸中还有点点笑意。

雪秀连忙低下头,“你是何人?此处是女子厢房,你快点出去,若是叫人看见了,对你可不好。”

“哦?我不出去又如何呢?”潮笙玩心大起。好多年没见到雪秀,雪秀几乎没有什么变化,不过是个子高了些,比从前瘦了些。

雪秀闻言一愣,脸颊飞红,“你不出去,吃亏的是你自己!”

“姑娘长得挺美的,不如陪我玩玩?”潮笙执起扇子,就要往她下巴挑去。

雪秀大惊,连忙往后退,“你别乱来,否则我要喊人了。”

潮笙忍俊不禁。还没怎么调戏呢,就把她吓得这样,真是不好玩。她一跃坐上窗台,雪秀警觉地望着她,盯着她的面孔,而后,眼睛慢慢地瞪大。

“你……”

潮笙挑眉,“怎么?”

“你是女的么?”

“连我都认不出来了,真真是失望。”潮笙哼了一声。

雪秀闻言,眼睛都亮了,“潮笙?你是潮笙?啊,几年未见,怎么成这样了,你长成个男人了!”

“……”穿了男子的衣衫而已,怎算长成了男人呢?潮笙哭笑不得。

雪秀伸手来拉她,“你真的是潮笙?真的是吗?”

“和以前不像了?”她笑着。

雪秀鼻子一酸,眼里瞬间充满了眼泪,“你可终于回来了!一去就是三年!你可知道我有多想你啊!”

“知道,孟华每回去福临山都有说。我不也让他给你带信回来了么。”潮笙见雪秀哭了,心中也很不是滋味。在别院的三年,他们都很少见面,别说她去福临山三年未归!

久别重逢,自然有说不完的话。雪秀催促她:“快点换回女装,若是让别人看到我房中有男子,还不知道传成什么样。”

想想她说的有道理,便到里屋换了女衫,雪秀望着她点头:“换回女装好看多了!你为何要做他男子打扮?”

“行走江湖方便些。”

雪秀一怔,“往后你都要以男装示人?”

“那倒也没有,看场合罢。”

雪秀细细地问她这些年来过得好不好,将来又有什么打算。潮笙已不似六年前那般迷惘。司辰为她安排的这条路不算坏,至少她平安健康地长大了,如今的剑术就算到不得“天下第一剑客”,面对大宋的高手也游刃有余。

跟着司辰,护他周全,身份与孟华齐平,待遇也一致。所不同的是,她的身份又不全然是侍卫,司辰称公众场合之下,他们要保持距离,她所当的,是他背后隐形的一个人。

能够出奇不义救他,又能在敌人没有戒心之前灭掉敌人。

但这些,她自然不能都告诉雪秀。她的手上沾着鲜血,小小年纪结束在她手里的人命已有好几条,并且会随着回到司辰身边也越演越愈烈。雪秀却是个善良地连杀鸡都不敢看的姑娘。

雪秀怔怔地听完,感慨道:“你好厉害!我听孟华说,如今他根本就不是你的对手!”

潮笙将话题引到雪秀的身上,雪秀话匣子一开就关不住了。这些年,司辰果然如当实承诺的一般,给她安排的是最轻松的活,每个月给她的例钱还不低。

孟华时常会来看她,她没有与王府里太多的人接触,故而日子过得简单平凡,这样的日子正是雪秀所追求的,没有勾心斗角,没有算计。她对现在的日子心满意足。

潮笙笑她:“三句不离孟华,看来你们关系不一般呀。”

雪秀红了脸:“他待我确实很好,可如你所说的关系不一般……却又没有。我们不曾……不曾往那方面想。”

“哦?他每回去福临山,对着我也三句离不开你,左右都是雪秀如何如何,雪秀又如何如何。”

雪秀的脸更红了。

两人久而未见,絮絮叨叨聊不停,忽尔,孟华的声音自外面响起:“潮笙,主子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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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兰亭外瀑布轻鸣,清脆悦耳,湖碧水清,青红碧色的鱼儿在池中悠游自在地游来游去。

潮笙驻足看了看。这些鱼似乎不是当年的鱼儿了。当年她还羡慕过湖中的鱼儿,可想也知道,王府内的鱼是有那么好当的么?青春不再的,老得游不动的,早换成别的观赏鱼了。

她信步走近仪兰亭。

不比别处炎热似火,亭内凉风习习,白衣公子坐在凉石桌边,握着一卷书。他身上穿着宽松的常服,头发也随意半披,是不见客的慵懒装束。

腕间一串红石,是他整个素白颜色中耀眼的光。

潮笙打量得不太放肆,匆匆几眼便垂下眼眸,在亭外朗声道:“潮笙回来了。”

司辰也不从书卷上抬眼,声音轻淡,“进来,坐。”

他手中的书卷似乎是白话小说,字印得甚小,还配着简笔插画。他一个整天忙碌的王爷,竟有闲时看白话小说么?

潮笙不动声色,从怀中掏出一个荷包,推到司辰面前,“我也不知殿下要的是哪个铃铛,能偷能拐的,便都拐了来。”

司辰看她一眼,黑眸中有讶异之色。打开荷包,里面躺着四个一模一样的铃铛,只有一个铃铛上面画了个红色标记。

他独独将红色标记的铃铛取了出来,却是个不会响的铃,铛被拔去了。

“我见你都端坐在二楼,难得一出手,就掳了四个回来。”他唇边勾出笑意,“这个铃铛为何做了标记?”

“戴这个铃铛的少女是女扮男装,且她的铃不会响,兴许别有用心,思来想去,觉得这个最可能是你想要的,就想法子拿了来。”

司辰拿铃端看片刻,收进了自己的锦囊中。

潮笙将他的举动望在眼里,心中悄悄松一口气。他养她六年,此次回来执行第一个任务便是偷铃铛,若是没成,他纵然不说,她自己心中也有介蒂。但眼下看来,她从“蓝衫公子”处偷来的,就是他想要的了。

她好奇他一个男子拿铃铛何用,但绝对不会问出口。她很看得清眼下的身分,他是主,她是他可以随意支配的人,但不是个能过问他公事、私事的人。

“你做得很好。”他的声音如清风和悦,“从福临山远道而回,想必有故人要叙,你且去吧。要用上你时,孟华会找你。”

潮笙告退。离开仪兰亭时,眼风扫过他,他连眼也没抬,继续握着书卷看书了。

这样的他看起来远得遥不可及,和在福临山与她练剑,摸鱼捉虾的似乎不是同一个人。

潮笙心中也明白,不论在福临山还是在王府,他其实都是那个高高在上的他。

是她多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