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明琛知道她们姐妹俩经久不见肯定有很多体己话要说,便道:“潮笙,你和雪秀说说话,我先回医馆。酉时我来接你。”
雪秀说:“不,不,潮笙今晚在我家吃饭,住我这里。”
“潮笙住我的旧居会比较方便些。”傅明琛望着潮笙,“你没意见吧?”
潮笙道:“好啊。麻烦你了,傅大哥。”
他点点头,先走了。雪秀拖着潮笙进屋,“潮笙,你怎么去了那么久,也不来封信、我真的很担心你。”
“对不起,有些事绊住了。”
“没关系,回来就好了,回来就好。”雪秀开心地说,“你不在的这几个月,我心里特别难过。我以为我们一辈子都不会再见面了。”
“我现在不是已经在这里了吗?”
雪秀和孟华的家打理得很齐整,有两个小丫鬟服侍着。看到她这样,潮笙也就放心了。
潮笙赶着雪秀带她去看孩子。雪秀笑着说:“孩子还没满月呢。”
“男孩女孩?”
“男孩。”
包在襁褓里的小男孩长得非常像孟华,他正呼呼地睡着,一派香甜。潮笙伸手轻轻地抚摸他柔软的脸颊。“带这么小的一个人儿很辛苦吧?”
“很辛苦,生他我可是痛了两天呢!”雪秀慈爱地望着孩子,“但是看到他平安地呱呱坠地,就觉得一切的痛都是值得的了。”
“雪秀,你真了不起。”
雪秀被她夸得脸红,“这是女人的宿命和本能。”
潮笙的唇角弯弯,俯下头去在孩子柔软的脸颊上亲了一口。
雪秀问她近几个月在梁国过得好不好,和她,潮笙便没什么好隐瞒的,知无不言。她说:“我此次回来只是看看你们,很快会再离开。这次离开可能很久很久都不会回金都了。”
雪秀惆怅起来:“可是你一个人……”
“不是一个人。”潮笙第一次和雪秀提起赫连勋。她提起赫连勋的时候才发觉自己有点儿思念他,淡淡的思念。
雪秀惊喜极了:“真的呀,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一个普通的男人。让我愿意相信的人。”
“能让潮笙你愿意去相信的,我想一定是待你很好的人。”
“嗯,挺好的。”她说。
“那司辰呢?你已经忘了他了吗?”雪秀的语调也不由地变低了。
“他会是存在记忆里的人,想忘没有那么容易。可忘不忘掉他,生活都要继续。”
“你说得对,潮笙。”雪秀开心地说,“有个人照顾你我就放心了。我怕你一个人在外漂泊,虽然你功夫高强,可我们做女人的,最后需要的是个安稳的家。”
并不是非要一个安稳的人安定下来,只是既然遇到了,觉得他也挺好,那为什么不努力一回呢?人生总是如此,转个弯又是一番风景。在她以为自己眼前的所有一切都看不清的时候,有人拉着你走过浓雾,等着前方的美景在眼前铺展开来。如此也很好。
他们絮絮叨叨地聊了许多,孟华还未回来,傅明琛倒先来了。
他和雪秀道:“我先把她带走了。等她得了空再来和你说话吧。”
潮笙和雪秀告别,叮嘱她好好休息,与傅明琛结伴出来,外头停了辆马车。潮笙疑惑地望了望他,他说:“别走路了,我们坐车吧。”
马车踢踢踏踏回到根庭路他的屋子,潮笙问:“会不会太叨扰你,你不回去吃饭,嫂子会否怪罪?”
“不会。医馆素来要忙到很迟,晚上也很少回家吃饭,她都习惯了。”
潮笙皱了皱眉,“那你们白天都不见面?”
“很少见面。”
“那不是很奇怪吗?”潮笙问他,“只有夜里才能见得着面,话都说不上两句,就要睡觉了。岂不是全无沟通?”
“可以那么说。潮笙,不是所有夫妻都需要沟通的。”
“怎么会不需要沟通呢?只要是人,就需要沟通啊。”
他一笑而过,明显不愿意深谈。这又不是一桩由家里做主安排的婚事,苍白无力,没有感情基础。可婚姻这东西,也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傅明琛比她大那么多,早有参悟,她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了。
回到他家,天已经有些黑了,傅明琛点上煤灯,院子里的方桌上有几道菜,傅明琛道:“洗洗手来吃饭吧。”
饭菜都很清淡,素菜居多。果然是当大夫的人,饮食都是以养生为重。但这些清淡的菜都很合她的胃口,她中午吃得潦草,此时也难免饿了。
“傅大哥,你平时晚餐也在这儿吃?”
“有时是。有时家仆送到医馆。”
“找你的病人太多了,你也会累的啊,你怎么都不休息?”
“我休息了,真正要找我看病的人怎么办?”
潮笙摇摇头:“世间病人那么多,永远帮不完的。”
“你担心我,我知道,我们做大夫的,先要保证自己的身体,才能去帮别人治病。”他钳一筷子菜到她碗中,“多吃点。你今日能回来,也是意料之外的事。我以为一旦你决心要走,这辈子都不会再见面了。”
“如果不是听说司辰病重,可能我真的不回来了。”她抿抿唇。
“那样很好。”
“在外半年,我学会了自私。”
傅明琛微笑起来:“你缺的就是自私。我但愿你以后对自己好一点,无视旁人一点。”
门叩叩二声,傅明琛起身开了门,外头站着孟华。听到他的声音,潮笙往外走去。
孟华见到她也十分欣喜,“潮笙,能见到你真是太好了。我听雪秀说你回来了,就匆匆忙忙地赶过来。”
再见故人,潮笙也很喜悦:“别来无恙吧?”
“我还是老样子。”孟华道,“我们借一步说话吧?”
潮笙回头和傅明琛道:“傅大哥,我和孟华出去走走。”
傅明琛点点头。潮笙便和孟华一同出去了,孟华道:“你怎么不住我家,反而到傅大夫家来了?”
“他这里反正没有别人住,反而方便些。”
孟华想想她说的也有道理。“你这几个月究竟上哪儿去了?你——真是太冲动了,怎么可以逃跑出宫,就为了去杀赫连勋。你知不知道他们传你被赫连勋刺死时我有多羞愧,多难过!”
“我不是没事吗?”她眨眨眼。
“你是如何脱险的?赫连勋放了你?”
潮笙想了想,点点头:“我救过他,所以他后来并没有杀我。”她与赫连勋的事她不会告诉他们,没有必要,那是她选择的人生,和他们说了难免节外生枝。
“原来如此。那真是太好了,”孟华叹了口气,“虽然主子他一直不相信你已经死了,但消息传来的那么真,连你的画像都有,我一直以为……幸好你没事。幸好。可你为什么不回来,连封信都不给?”
潮笙低了低头,没答话。孟华道:“他病得挺严重的。”
“嗯?”潮笙望着他,“严重?可傅大哥说他没什么大碍。”
“在大夫眼里,大约病得再重都不算什么大碍。可他连床都不大起得来。”
潮笙之前已经放下来的心顿时又悬起来了。“真……那么严重?”
“是的。他病得很重,以至于皇上和皇后娘娘都担忧了,太医每天进药,傅大夫隔三岔五地进宫,但仍然不见他有起色。生病的这几个月,他都瘦得脱形了。”
心被拧紧了。真的病那么厉害,傅大哥为何说他不要紧呢?还是,还是她亲自去看一看吧。
只要看一眼,看他是好好的就行了。“孟华,带我进宫去看看他。”
“好。你想什么时候去?”
“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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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荷军营里,右方最隐秘的那个帐蓬中,灯光微微,铺在桌子上的,是一张地图。
赫连勋的食指敲着某一个地方,若有所思。
近来陈国十分嚣张,履履惹事,梁国、军营中所有士兵磨刀霍霍,都期待着打一仗给他们点颜色瞧瞧。天下太平了十年,以交换质子的方式求得太平,但只是表面上平静,四国之间仍然是暗涌低流。
陈国之所以惹事,是因为边界的一座山。旦凡战争,大多都为了利益。山里被发现有丰富的金矿,陈国冒然开采,还声称国界之中没有写明这座山头是属于梁国。既不是梁国的,那自然就是他们的。
被欺负当然不能白白被欺负,但要打一个漂亮的耳光,让他们知道梁国不是好惹的!他敲了半晌,收回手,唇角弯起一个笑意。
少年在帐外道:“将军!有信!”
赫连勋道:“进来。”
少年将信送到赫连勋手中,他看了一眼,又看少年,“恭何,传令下去,明天早上辰时,一二三营整军出发,在大角场等我命令!”
“是!”
赫连勋挥挥手让他出去,坐到椅子上,打开信件。
字迹还算工整,全然看不出来是女子的字,带着几许男儿粗矿。她一共寄来三封信,前两封都是讲她在路上所见所闻,很短简。但只要知道她兑现承诺,不会玩失踪便可以了。
这封信难得的写了一页。其中提到“近来行程很慢,明明每天都在赶路,可从出了梁国到郡边,竟然足足花了一个月时间。如不能四个月内回来,那倒也是情理之中了。”
四个月竟然还不够?他连四天都嫌漫长。可只要她答应了回来,他相信她会回来。她不轻易应承,既然认了,她一定会愿意守在他身旁。
他把信来来回回地看了几遍,终于折好,放到他放密涵的箱子里。有仲间一路相护,她没什么事,定能平安归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