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妃不要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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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初相见

杜大娘探身走进车厢中,手中拿着一块长布条。潮笙和她打过招呼,她笑着道,“奔波了几天,马上就要回到府上了。我们府中规矩,外人出入是需要蒙眼睛的。”

潮笙方才明白杜大娘手中的布条是拿来遮眼用的。“哦。马上就要到了吗?”

“是,马车已经绕到偏门。”

入乡随俗,便由着杜大娘替她蒙上眼布,顿时眼前一片黄色布条的颜色,别的什么也看不见。

车轱辘继续响起,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候,才总算停了。杜大娘吩咐她摘了蒙布,接着帘子掀开,四五个穿着一致,连发髻都梳得一模一样的窈窕女子过来将昏迷中的雪秀给抬到一张长凳上。

杜大娘吩咐那几名姑娘带雪秀和潮笙去春芽园,听她们应了,转头望着潮笙,“你且跟她们去歇一歇,主子说很快会安排大夫来看雪秀,你别着急。”

杜大娘远行归来,显得心情格外好,说完还摸摸她的头发,才转身轻快地离去。

那几名丫鬟打扮的姑娘刚对着杜大娘还笑嘻嘻的,单独面对潮笙时只剩冷面冷眼,不甘不愿地抬起床榻上的雪秀,还咕哝着:“怎么杜大娘派给咱们这样的活!大清早地抬死人,晦不晦气啊。”

潮笙一股怒气上涌,“她只是生病了!”

她的声音清脆响亮,把嘀嘀咕咕的丫鬟吓了一跳。回头瞥了她一眼,哼了两声,不再说话了。潮笙自觉失礼,低了头不再说话。

聪明的人,要圆滑地讨好皇上的丫鬟,打好关系,才能将日子过得风生水起,虽说不会在这里久呆,多交些朋友也总是好的。奈何懂得这个道理未必懂得去做,潮笙生来就是直性子,无法像雪秀那样整天都对人笑吟吟的。

“你们是谁啊,怎么杜大娘亲自吩咐我们带去春芽园?”一名脸蛋长长,还不算丑的姑娘回头看着她问道。

潮笙保留了一部分真实情况,将公子救自己和雪秀那一段添油加醋地说了,还不忘感恩戴德,高高歌颂一番。

几个丫鬟面面相觑,“你说的公子是谁?”

潮笙迷茫地道,“杜大娘管他叫公子,我们也叫他公子。却不知道他贵姓……我只知道杜大娘是公子的管家呀。”

“天啊,天啊……”那几名丫鬟打量她的眼神越发出奇了,“你的运气也太好了……”

“是呀!若不是遇见公子,我们定是不能得救了。”潮笙顺着他们的话,“我到现在都还不知道他高姓大名!”

“你不需要知道!他偶然救了你,那是你的福气!”

“知道他的名讳了,我就可以把他供起来啊!”

那些丫鬟格格格地笑了,互相交换的眼神里,写着鄙夷与嘲笑。

潮笙全然不在乎。她的目光在园子里穿梭。

好大的地方!鹅卵石小径,宽阔草地,矮灌木丛修剪成一朵朵蘑菇,甚是别致。正是茉莉飘香的季节,满园子里都是茉莉的芬芳,令人心旷神怡。

恍忽想起,公子身上也是茉莉香气。看来他对茉莉情有独钟啊。

园子约有一两亩大,假山凉亭,池塘荷柳,全然不缺。这还只是个下人的院子!可见全府的占地一定非常广阔。恐怕公子的身份,比她猜测的还要尊贵!

雪秀被搬进一间厢房,那个为首的丫鬟指挥着另外几个,“带她去洗漱,换身衣裳。”

潮笙洗漱后回来,屋子里一个人也没有,静悄悄地,唯有昏迷不醒的雪秀。

雪秀已经昏睡了这些天,全无意识,只善存一丝余气。潮笙低低地说,“我们到了!雪秀,你一定要好起来!”

外头隐约蝉鸣,四围仿佛了无人烟般寂静。潮笙见有窗子,便把窗子推开,外面正对着的是园子,高大的树木,绿油油的草地,看着都觉得清爽幽凉。

忽然间,不远处一高一低两个影子吸引了她的目光。他们朝着她的方向走来,期间,那身材颀长的白衣男子抬头,目光与她撞个正着。

潮笙陡然一惊。

“啊啊啊,哪来的小姑娘,真漂亮啊!”矮个子大约与潮笙的年岁不相上下,见到潮笙,风一样跑过来。

“曾苏,别胡闹。”

陌生的声音,带着成年男子的稳重,又隐隐含了笑意。

就在此时,房门被推开,白衣男子走了进来。那个叫曾苏的被拦在外头,想从白衣男子的胳膊下钻进屋。

“你们是谁?”

她望向那白衣男子。他唇边笑意淡淡,给人一种温和的亲近感。她不由得怔住了。是不是京城的男子长得都很好看?救她的公子是,眼前这位也是!

他有着令人如沐春风的和气,头上束了冠,那代表已经成年了,一张脸线条如同雕刻出来。天庭饱满,眉如卧蚕,眼似星辰,眼窝略有些凹陷,眼睛深遂神秘,颇像西域番族人。

但他又有着股一读书人的温儒气质。

傅明琛向潮笙表明身份,“受王爷之托,来替姑娘看诊。”

潮笙只听到“看诊”二字,激动地道:“你是来给雪秀看病的么!太好了,她在那里!”

她引着傅明琛到雪秀床榻边,曾苏从背来的箱子里拿出脉枕,帮雪秀把手放到脉枕上。

傅明琛只号了一边的脉,便翻雪秀的眼,仔细地询问病发过程,以及此前大夫用药。傅明琛好看的眉紧紧地拢了起来,“耽搁了。哎!本不应该到这样严重的。”

潮笙听他的话像是能诊出雪秀的病症,“那可还有救?”

“尽力试一试,能不能活,就看小姑娘的命数了。”

傅明琛开了方子让曾苏去取药,又命潮笙把雪秀衣服脱了,仔细检查身体是否有被虫子叮咬的痕迹。

潮笙面颊发红,“她……你……你要看么?”

傅明琛见她窘迫模样颇可爱,莞尔道,“男女有别,哪怕她还年幼,我自然是不能看的。所以,你来检查。仔细翻看每一处肌肤。找到了叮咬痕迹,将她用衣服遮住,只留被咬的地伤口给我看。”

“哦。”潮笙按她的吩咐,把雪秀全身上下都检查了一遍,发现在耳后,小腿上有两个黑点。

将雪秀遮盖严实了,叫傅明琛来看。他看了看伤口,又拿放大的镜子仔细地瞧了瞧,“不出所料。不过,你说最先退了烧,后来又烧起来,这些天一直高烧未退,是么?”

“是。”潮笙怔怔地望着傅明琛。

此前在顺丰城见过很多大夫,那些大夫大多年纪都比较大,诊断方法也很娴熟,可都不如傅明琛如此自信从容。

他似乎很有把握,雪秀会得救的吧?!

“你,”他抬眸对上她的视线,“叫什么名字?”

“潮笙。宁潮笙。”

“嗯,潮笙,点个蜡烛来。”

大白天点蜡烛?潮笙按照他的吩咐照做。傅明琛接过烛台,吩咐潮笙抱住雪秀的头,微微抬起,然后将蜡烛递至耳朵下烘着。“抱好了,别让她被蜡烛烫伤。”

潮笙用力点点头,细瘦的手臂,紧紧地撑住雪秀的力量。

烘了约莫快一刻钟,潮笙满头大汗,手也开始颤抖。她咬着嘴唇,喘着气问:“为何要烘耳朵?”

傅明琛专注地盯着,再坚持了半刻钟,毫无所获,便让潮笙休息片刻,将雪秀翻另一面,接着烘另一边耳朵。

傅明琛将蜡烛移至耳朵下,才道:“若我没诊错,雪秀应当是被蜱虫咬了。此前你所给我看的两处伤口,只有耳朵下边的是被蜱虫所咬。但她反复高热不退,应当是蜱虫钻进她的耳孔了。”

潮笙恍然大悟!原来他是要利用蜡烛的光和热,将蜱虫引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