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重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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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寻来

“愿为大人效劳!”

赵堂深深躬下身子,他卑微得如同蛆虫般。

他早已经不能算是人类,自从基因突变成为变异者以来,他的嗅觉比野兽还要灵敏,对气味有着极其敏感的分辨力与探知力。

“你们四个就不用去了——”

“两个人留下等待大人苏醒接受仪式,其他两个滚到超市看好那一帮肉猪!”暗魔陛多方布下的红光盯着袁强飞等人,“他”用着如赵堂一样的声音,下达命令。

“是!”

赵堂五人卑微地应道。

××××××

与此同时,广莲站前的茶叶店仓库。

纸皮箱子的半截红蜡烛,已被移到角落处,地上灰尘被简单清理过一遍,因为没有电力的缘故无法打开空调取暖,好在茶叶店有不少大纸皮箱,阿乐用纸皮很轻松地铺好了地铺。

几件放纸皮地铺的崭新员工制服,这正是爷孙俩的被子,虽然这里条件仍然简陋,但远比BRT上的售票间好上许多。

胡明耀握着一把水果刀,大腿上盖着员工制服,他坐在纸皮地铺上,出神看着手里映照着昏暗烛光的刀刃。

他握在水果刀柄的手时松时紧,内心中正想着不为人知的痛苦与烦恼,乃至连孙子走近自己的背后都没有发现。

“姥爷…”

明乐从背后悄悄看着胡明耀有些佝偻的背影,忽然发现曾经印象当中身体硬朗,笑容常常出现在脸上的姥爷,真的老了。

或许像小时候那样轻松背起阿乐也做不到了。

不过,自从不小心发现父母的遗物,年纪小的官员阿乐,就隐隐能理解爷爷的心情,可以想象姥爷内心中的压力。

“姥爷,我们睡吧——”

明乐拉了拉胡明耀的衣袖,说道。

“哦,好。”

听到孙子清脆的声音,胡明耀恍过神来,将刀插回刀柄内,转头正好看到躺在纸皮地铺上,抱紧员工制服,蹲坐着,用大眼睛看他的孙子。

这双面前明亮的大眼睛,像极了他女儿胡悦安。

老胡不由得按紧口袋中放着的钻石项链,以他这副身体,他不知道还能照顾阿乐多久,还有未来他们要怎么办?

他不敢奢望那好心年轻人(陈青河)再次出手帮他们!

人家一次已经做得够了,胡明耀没脸再去哀求对方,不论多么困难他们都要活下来,不管为了女儿还是自己应尽的责任。

“姥爷,等等。”

就在胡明耀躺要下来的时候,明乐忽然爬了起来,来到仓库角落处,学着姥爷泡茶步骤,从茶叶罐中抓出一把茶叶,然后有些吃力地抱起热水壶,咚突一声拧开盖子。

烟气袅袅,很快铁观音的茶香飘出。

明乐小心翼翼捧着一杯热茶,茶杯传来的汤热感让他几次吸气喊疼,但最终忍耐下来,将它拿到姥爷面前放下,孝顺说道:“姥爷睡觉以前,我们最后喝一点茶让胃暖暖吧…”

“好。”

“阿乐,懂事了。”

胡明耀摸了摸孙子的脑袋,欣慰之余更有化不开的悲凉。

“嗯——”

明乐低头吹着被烫到小手。

他肉肉的手掌上有几处明显的红痕,阿乐吹着风,强忍些许疼痛的感觉,不愿让自己眼泪落下,害姥爷担心。

见到这一幕,尤其是阿乐抿嘴忍痛的模样,胡明耀眼眶湿润了。

他很艰难地将喝到嘴里的滚烫茶水咽下,他能猜到阿乐这么做,是害怕明天醒来以后热水壶内的水不再热了,那样他们再也喝不到热茶了。

他们过了许久没有热食的生活,阿乐小小年纪心里已留有深深的阴影。

“明亮,悦安……”

“你们儿子长大了,懂事了,会孝顺姥爷了。”

……

店外的雨声逐渐变小。

茶叶店仓库十分安静,只有一下下有节奏的拍背声音。

胡明耀苍老的手,将孙子因冷而微微颤抖的身子揽在怀里,阿乐父母失踪以来,他就一直这样用自己胸膛温暖孙子。

粗糙的手,拍打着孙子的后背。

“阿乐乖,赶紧睡…”

感觉胸口孙子始终没有熟睡,胡明耀轻声劝说道。

“姥爷,阿乐其实都知道。”

忽然,胡明耀胸膛内传来明乐清脆的声音,这让胡明耀心不由得一紧,连那拍打的手也僵在半空,半响不落下。

再久久之后,手才再次拍下。

“你知道…什么了?”

胡明耀声音带颤抖,阿乐的话出乎他意料外。

“爸爸,妈妈不会回来了。”

“不过,姥爷你不要害怕阿乐难过——”

“阿乐长大了,要做男子汉!”

明乐微微仰起头,明亮黝黑大眼睛在黑暗中,看着姥爷。

闻言,胡明耀看着怀里这双大眼睛,心酸得说不出话。

“爸爸,说过男子汉要保护亲人!”

明乐小手与胡明耀苍老的手贴在一起,感受着姥爷这只粗糙的左手,稚嫩又认真说道:“姥爷,以后阿乐保护你好吗?”

“好——”

许久后,茶叶店仓库才响起胡明耀的答复。

××××××

与此同时。

距离茶叶店六百米远的人行道上,有一道人影在一部车头变形的沃尔沃xc60停下,他鼻子使劲在空气嗅闻,似乎在分辨着什么气味。

“应该是这个味道。”

“不过还有个味道怎么有点熟悉?似乎以前在哪里闻过——”赵堂戴着一只鸭舌黑帽,鼻子从沃尔沃前远离,喃喃自语。

一场大雨,严重影响到了他的追踪行动,一路寻到这里他不知费了多大劲,尤其心里对那只闯入大人领地臭虫产生更多恼火。

他决定揪出臭虫后,让知道自己的厉害。

“算了,不想了。”

“现在揪出臭虫才是最为紧要的。”

赵堂根本不知道他闻到另外一个味道,事实上乃是陈青河留下,不过因为他逃出帝豪酒店前还未基因突变,成为变异者。

所以,嗅觉还远远没有灵敏到,对任何气味都产生记忆。

“哼,臭虫应该就是在那里。”

赵堂深吸了一口雨后的清新口气,目光落在马路对面的茶叶店。

虽然现在仍飘着雨滴,但他能闻到一股明亮夫妇才特有的气味,正从那家店内的深处透过空气,源源不断地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