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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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盛世(三)

七月间的天气就像上位者的脸,说变就变。

兴许前一刻日头还挂在天穹正中,散着阵阵燥暑,后一分便大雨滂沱,浇的路旁行人一片匆容。

前几日刚下过一场软雨,长安城中扬起的尘埃被彻底压了下去,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清新泥土的芳香。李括乘着清风信马由缰的走向通济坊的客隆茶馆,沐浴着夏日难得的清爽。

这些时日,清风臀上的伤势已经养的差不离。李括心中愧疚,给爱驹的食料中加入了不少燕麦。这牲畜倒是通灵,一见到李括就打着响鼻亲昵的蹭向少年的身子。(注1)

唉!

回到长安城已有五日,再不去跟昔日的玩伴见个面,李括可真就过意不去了。别的且不论,光是为了小六,少年便没有理由不踏入通济坊。这块土地承载着他儿时太多的记忆,不能忘记亦无法忘记。

客隆茶馆的生意如今热闹了不少,大堂中每日都挤满了形形色色的食客、茶友。杜老掌柜如今精明了不少,花了足足二十贯开元通宝从北里雇来了一位红牌阿姑,一整日坐镇馆子里拨弦唱曲儿,引来了不小的关注。甭管是长安、万年的衙役差爷,还是稍有些头面的士绅少爷都以能来客隆茶馆听曲儿为荣。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嗯!这听得不是曲儿,是氛围。

就连茶馆的招牌都易了新,原先杉木薄板换成了透实的红松木,陇右军中的掌书记高适高达夫更是亲自题写了店名。

客、隆二字写的遒劲有力,锋芒毕露,让人看来不禁啧啧称奇。虽然高书记的字不似张旭张九爷笔法那般笔走龙蛇,却胜在周正。四正方朗的两个大字嵌在那木板里,再用金粉那么一鎏,啧啧,这叫一个气派。

况且,如今有谁不知这客隆茶馆是李括李都尉的产业?别看那名义上的掌柜是老杜头儿,那这是因为李小将军怕经商影响仕途,这才让老杜头儿挂了个虚名。

李都尉可是长安百姓、陇右百姓的大恩人。若不是他率领三千铁骑围困九曲城,那石堡城如何拿的下来?若石堡城拿不下来,不说别的,大伙儿都得因居高不下的米价活活饿死!

如今这长安城中有不知哥舒翰者,却没有不知道李括李都尉的人。

连教坊司都根据李都尉的英勇事迹填了新词,赞颂他的丰功伟绩咧,这客隆茶馆搭上了这么条关系如何能不红火?

杜老掌柜恰是春风得意之时,自从陇右大胜以来,他的生意一天好过一天。老人家从别记店铺里挖来了两个机灵地伙计,一个负责记账,一个负责走堂。这么一来,他是彻底落了清闲,整日搬了个胡凳坐在大门口,逢人便道:“知道李都尉不,那是我老杜未来的女婿!”

食客投来的艳羡目光让他觉得很是受用,要不怎么说呢,生男不如生女,贵妃娘娘不就是最好的例子?生了个秃小子还得为他的前景操碎心,养个好闺女却能绑缚一个实足的乘龙快婿!

李括却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长安父老心中的大英雄,来到店前一个纵跃便下了马背。将清风绑缚在店前的木杆子上,少年迈开方步就朝店内走去。

如今正值午后,店内的食客倒是不多。整个店铺显然重新修葺过,从里到外透着一股贵气。少年没有心思去欣赏这些雕花屏风,梨木雅几,径直朝后堂而去。

“阿甜,我来了!”

见到少年进门,杜景甜微蹙了蹙眉,一把拉过李括低声道:“小七哥,赶快进来坐,阿爷正惦记着你呢。”微顿了顿,小娘颇为神秘的半眯着眼睛,开了话匣:“昨日下午的时候,有个贵人给你送来了件礼物哩!”

李括挠了挠头,实在想不出自己会结实什么贵人。进了内堂,少年撩起长袍,施施然坐定,开口道:

“杜叔,您看我这么晚才来看您,实在是...”

杜老掌柜一看到李括就似看到财神爷,两眼直冒精光。这么个珍宝,他如何敢怪罪,如何会怪罪?

见少年犯了客套,老人家连忙摆手道:“不打紧,不打紧,来了就好,来了就好。”杜老掌柜一边敲打着案几,一边徐徐倾诉着事情的经过。

“昨日快入夜的时候,店里来了三个贵人。他们来到店中就问我是不是你原先的东家。你也知道,我们客隆茶馆能有今日的好光景,全托了七郎你的福气...”

“爹!你就不能径直说正题?”杜小娘娇嗔一声,对自家阿爷轻敲了一记粉拳。

“好,好,好!”杜老掌柜满面红光,稍稍提了语速:“那三人显然是在道上走过的,风尘仆仆一脸倦容。”

“我轻应了一句,他们倒是也不深问,便点了两斤酱羊肉,要了两壶好酒。”杜老掌柜瞥了眼里括,见少年并没有什么异常反应,遂继续说着:“他们不住打听你的近况,我一一说了。我觉得奇怪,便问他的名姓。只是那人却闭口不提,只说叫我将这个交给你。”

杜老掌柜从身后取来一件长长的黑布包裹,推送到少年面前。

“我寻摸着是件贵重的东西,就没敢打开。”杜老掌柜搓着手掌,嘿嘿笑着。

李括接过包裹,抽开绑缚其上的绒绳,又抽去一叠叠防水的葛布,入眼的确是一张黄色木质手弩!(注2)

少年强压住心中的震惊,举起了那柄手弩,试了试分量,不轻不重正合适!

“咦,这还有封信呢!”杜景甜眼睛尖,拾起包裹底层的湖州信笺,轻巧展开。

“噢,原来是你在路上遇到的镖师朋友,难怪会有这么古怪的东西。”小娘恍然大悟,樱桃小口直咧成了鹅蛋。

“我来看看!”情急之下,少年一把夺过纸笺,一行清秀的小字登时映入眼中。

“李都尉亲启--‘那一巴掌,算我欠你的。这具手弩,赠予你,以作补偿。嗯,我看轻了你,你...算是个男人!’--倪欣”寥寥数字却是清楚的交代了来人的身份。

少年微微摇了摇头,轻叹一声。

原来她还记得自己!原来她还记得自己!

自打长城堡一战后,他便与这些客商,镖师分了程。那些江湖、商路讨营生的人自然会为了生计奔波,而他作为一个军人自然要拿起手中的兵器,守卫值得珍惜的东西。

既然哥舒大帅他老人家亲自来了陇右,自己这支直属的部队自然没有理由再往凉州走。造化弄人,造化弄人!

起初自己出塞本是为了护送军械至凉州,借以彻查洛书诀一事,说白了是为陛下做个暗桩,没想到半路上却遇到吐蕃人的大举入侵。于内传妖教以蛊惑大唐百姓心智,在外举重兵以进犯边关要隘。如此看来,吐蕃人对陇右确已是谋划已久了。

这场仗打的及时,打的漂亮!若没有这场陇右会战,怕是终南山坳中的惨剧还会再次上演吧。

只是自己的计划却因这场战争彻底打乱,如今再想去凉州,何其难以矣!

看着这张信笺,李括心中久久不能平复。旷野中的那个雨夜,山洞中跳跃的火光,倪欣那如羊脂玉般素白的胴-体......

少年不是圣人,在得知倪欣是女儿身后自然心中也有过悸动。不过,毕竟自己和阿甜青梅竹马,当时的情境下,想的更多的却是如何处理尴尬的氛围。

尤龙,倪欣,如此看来,他们竟已来到了长安?

“倒是一把好弩!”杜老掌柜虽然不曾有过行伍经历,却很是识货,指着手弩啧啧称奇。

“这弩啊也就是送给你,若是予了别人,他还不一定敢收!”

“那是自然,这手弩是禁物,除了军爷谁个敢用?”杜景甜颇为自豪的扬了扬头,仿佛她自己才是这具手弩的主人。

“她们有没有说去哪里了?”

李括虽然知道这个问题多半不会有结果,却还是下意识的问了出来。

“这个倒没有,她们行色匆匆的,将包裹交给我后,没扒拉几口菜食就抹嘴走入了。嘿嘿,不是我说啊,她们还真是有钱,足足丢下两贯的肉好!”

杜老掌柜一谈到此就很是得意。那可是两贯的肉好啊,那三个客人眼睛都没眨半眨,就把它赏给了自己,啧啧,真是财神爷啊。

“噢!”少年心下一沉,希望再次落空。

仗剑游江湖,负弓行河山,也许他们二人,终归是不同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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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燕麦:燕麦在我国古代作为一种耐饥抗寒食品,有“四十里的莜面,三十里的白面糕,二十里的玉米窝窝饿断腰”之说,而燕麦属于高热量耐饥食物,中国燕麦的栽培历史已有2100年之久

注2:手弩:中国古代装有张弦机构(弩臂和弩机),可以延时发射的弓。弩箭仅限军用,民间严禁持有。故而才会有杜景甜的那一番话。不过,所谓规矩只是针对平民百姓,王孙公子当然不会受此限制了,一把手弩又有谁会去计较?

ps:女二啊,女二,太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