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跪!”说话的是黄辉!
刘易原本吓得双眼紧闭,闻言立刻睁眼,然后就看到黄辉脸颊紧绷地跪了下去!
“好兄弟!”刘易暗暗感动。
“你们呢?”林烟丝毫不觉得自己过分,反而很是得意,“靠,有钱人了不起吗?老是欺负人,现在还不是要给我跪下?”
有了黄辉带头,其他人也都妥协——有人说,这是人的特性——一一跪了下去。
“我告诉你们,你们以后谁再敢来对付我,就不是下跪这么简单了!”林烟哈哈大笑,道:“刘易,我也不拍你照片了,只希望你好自为之,不要以为自己有几个臭钱,就了不起!以后你要再仗势欺人,老子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是,是,是!”刘易暗暗紧握拳头,忙道,“不敢了,再也不敢了!”
林烟满意地点点头,用脚踩了踩刘易扔地上的衣服兜里,硬硬的,有手机和钱包。
然后林烟缓缓后退几米,将弹簧刀一收,也不放入裤兜,而是远远扔进臭河里面——
噗通!
刘易一见林烟扔了刀,便是大喜:“这笨蛋!”狂吼道:“给我砍死他!”
“刘易,你——”林烟佯装大惊,就见除黄辉以外所有人都骨碌爬起,好似一群野狗,往这边拔腿就咬!
林烟露出一丝得逞表情,立刻转身就跑,同时喊道:“刘易,你这王八蛋,出尔反尔!”
林烟跑得并不努力,只比那一群人快上一点点而已,同时脸上露出几分惊慌和疲惫,心里却是高兴之极。
一下子,天桥就只剩下刘易和黄辉两人。林烟他们一前一后,已经远去。
刘易这才真正松懈下来,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摸了摸脸上的冷汗。
刚才,他真怕林烟就这么一时冲动,将他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一群傻.逼,我这样,刘易这笨蛋才真正感激我。只跪一膝盖,就有大把的钱拿!”黄辉却是心里得意。
不去追林烟,也是黄辉故意的。他要留下来,安慰刘易,再拍一些马屁。
于是他慌慌张张地爬起来,冲到刘易旁边,将他扶起,担心道:“老大,你没事吧?”
刘易本想发火,可想到刚才黄辉表现,便握住他的手,凝视他温柔的眼眸:“谢谢你,阿毛!”
“你是我老大,不要这么说!”黄辉深情道,“来,穿衣服!我背你去医院!”
刘易穿上衣服,犹豫道:“一点小伤,还是不要去医院了。我还要等他们把林烟抓回来呢!”
“那不行,现在你还年轻,觉得没什么。但不擦药,老了可就糟了。我爷爷就是最好的证明!而且你肩膀还在流血呢!”黄辉忙道,“林烟这小子跑得快,我看追不上!”
“那好吧,我们走!”刘易点点头,见黄辉蹲下去要背,却是摇头:“我还能走!”
两人走到公路边上,本想打车——这是林烟最担心的事情——不过现在天色已晚,这边又不繁华,半天都不见一辆的士。
反而一辆巡逻的警车从远方驶来,刘易见状,忙道:“快走,免得麻烦!”于是在黄辉的搀扶下,往医院步行而去。
而林烟这边,则是激烈得很。
那些给林烟下跪的家伙恨林烟入骨,即使不消刘易说,也誓要将他狂殴,以泄心头之恨!
加上林烟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时慢时快的,一看就是体力不支,更是不肯放弃。
说实在的,林烟演戏的本事还是很强的。
默算了一下时间,应该过去五六分钟,林烟跑到一拐角处,暗道:“够了!”忽然加速,狂奔而出,快得好似一道影子!
等到后面那伙人拐角之后,林烟已没了影儿。前方两条路,一人便道:“分头追!”
一分钟左右后,林烟出现在一家二十小时便利店,里面有公用电话亭,这事先林烟踩点就知道的。
在他裤兜里,无声的手机已经振动了好几次,全是田清荷的信息和电话。
便利店很安静,只胖胖的老板坐在柜台。
林烟对此很是满意,拉开电话亭的玻璃门,也不关上,飞快地拨通了田清荷的号码。
“快快快!”林烟有些着急地抖着脚。
终于电话通了,林烟一口气说道:“妈,是我,林烟啊!刚才有点事,没给你打电话。我等会儿就回来。嗯,我回来再说!挂了啊!”又飞快挂了电话。
然后林烟忍住着急,到柜台结账,又道:“老板,给我一瓶啤酒!”
“啤酒?”老板见林烟衣服撕开一道口子,灰头土脸,又是学生模样,“同学,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林烟亲自从冰柜里拿了啤酒,付账,故意问道:“对了,你帮忙看一下,几点了?”
老板看了一下电脑屏幕:“快十点了!”
“谢谢啊!”林烟以正常步子走出去,一到拐角,就又全力奔跑起来,方向却不是医院。
他往树林方向跑了半分钟,然后咬开买来的啤酒,将酒全倒进了一旁的下水道。
又带着空啤酒以及啤酒盖继续往前跑了一会儿,来到一草坪。林烟故意加大力度,在草坪上留下脚印和屁股坐地的印记。然后将空啤酒小心放这里,又将啤酒盖随手扔在一边。
然后他原路返回,来到水泥路地板,将脚板与地面摩擦几下,就发狂似地往之前藏背包的那边跑去。
两分钟左右,林烟就来到平常人要跑至少五六分钟的树林边缘,找到背包。
饶是林烟身体比原来强悍了许多,也还是累得够呛。
因此,他原地喘息了几口,利用时间,将手机掏出,将原本编辑好的信息发给了凌美玲。
信息的内容很简单:“凌老师,今天我报了仇,打了刘易一顿,感觉好舒服啊!不过我受了点伤,可能明天要请假了!恭喜我吧,以后我可以上晚自习了!不用回了,明天也不要来看我,一切到学校再解释。”
信息一发完,林烟就把存储的信息删了,又将手机关机。
然后他将黑胶袋找出,飞快脱了鞋子,外衣,裤子,换上新买的皮衣黑裤和球鞋。又取出帽子带上,手套戴上,黑布蒙面。把换下的衣服全装进胶袋里面藏好。
然后他找出背包,将刺刀从里面取出,又将背包背背上,一手持刺刀,一手持木棒。
看了看时间,从到这里起,这一系列下来,只用了五分钟不到。
于是他满意地将现场清理了一下,往医院方向再次狂奔!
一个普通人用最快的速度骑普通的自行车,有多快?
现在的林烟就跟这差不多。
因此,一般人从这里奔向医院,一路不停,起码也得十分钟。但林烟只用了四分钟不到,就赶到医院附近!这还加上他横穿公路,避让车辆的时间。
虽然不免除有人看见他,但他也顾不得了。而且有人看到也好,只要没看到脸就行。
他速度超快,好似一道黑影。
每每停下的地方都能保证周围几乎无人,且只最多停留十秒钟就会立刻再跑!
停下的时候,他都会将刺刀和木棒夹在胳肢窝底下,跑的时候他也是反手握住把柄,尽量让袖子挡住刺刀和木棒,不让人看见。
他带着帽子,蒙了脸,身上又换了衣服,且故意弯腰低头,将身子尽量内缩,不让人看出自己的外貌特征。
现在,就算是熟人,也不可能认出这跑过去的黑影就是林烟!况且,繁华闹市区十点钟人还多,但这附近是工业区,这时候人是非常少的。
从被那群人从天桥追追,到电话亭打电话,再到树林换衣服,然后到现在,这一系列时间算算,加起来不过二十来分钟。
如果刘易是走路上医院,绝对还没到这里。他受了伤,只能靠走,不可能跑。
但如果是坐车,却是要比林烟快!
因此,林烟只能赌一把,刘易坐车,计划失败,刘易走路,计划成功一大半!
到了这里,林烟休息了二十秒钟,然后就小跑着往天桥方向而去。
如果刘易和黄辉步行,此刻就应该迎面向这边走来!
这是一条必经之路,除非刘易吃饱没事干,故意花比这条路多一倍的时间绕道去医院。
林烟眼中金芒微闪,漆黑的道路一片明亮,好似白天一般!
即使是千米以外的人脸,也都分毫毕现。且他反应力极快,几乎前面哪里有人都知道,且在他们看向这边之前,都会尽量将自己隐藏。
“但愿他是走路,而不是坐车。但愿他是走路,而不是坐车……”林烟暗暗嘀咕。
林烟忽然不跑了,猫在路边一棵大树后面,旁边是一辆黑色小汽车。
这条路,两边都有路灯,且也有几家店铺开着,这对林烟的暴露,增加了几分概率。
却是顾不得那么多了。
终于,在珍贵的几分钟之后,休息足够的林烟发现了刘易和黄辉!
“哈哈,他们不是坐车!活该去死了。”林烟大喜,忙钻进公路旁边的巷子里面,隐藏起来。
林烟活动了一下手腕,然后紧了紧脸上黑布,以免关键时刻露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