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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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一十七章 医术比赛

PS:三更到!各位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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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轩开口道:“呵呵,这事我已经知道了。具体怎么回事,我也清楚了。真正的幕后主使,只有两人。一个是雷神另外一个是冥神!”

听到林轩的话,阎峰顿时大吃一惊。他实在没想到竟然是主神正在跟他玩真的。

牧笛也是一脸的凝重之色,认真道:“这是怎么回事?两大主神打你们两家的主意?难道他们不知道神界的规矩吗?主神层次强者是不可以用手中的武力,搞出这样的名堂来的。”

林轩笑道:“这事情做的很隐秘,但是对我来说,想知道并不难。前一阵子,陈风在我那里。然后这两个家伙竟然联手出现在生命森林。最后被艾玛,沈飞还有林耀三人吓退了。另外还有一个比较好的消息。现在主神之间并没有传说中那么好,甚至那他们当中十分不团结。应该是不一致的。但是他们对创世神仿佛都很尊敬没。”

牧笛点头道:“你说的没错,现在主神层次的强者当中,已经没有了万年前那种团结了。现在宛如一盘散沙一样。虽然个体的实力强横,但是却都不想相互联合。当然,也不完全是这样,比如说雷神和冥神二人关系就很好。从最开始的时候到现在。”

林轩笑道:“怪不得这两个家伙会联合起来呢。但是不管怎么说,他们肯定是有什么目的。要不然的话,也不可能冒险搞出这么大的动作了。所以说你算在这里,也得小心一点,比着了他们的道。”

最后一句话当然是说给阎峰的,阎峰点了点头,认真道:“好的,我知道了。”

林轩点了点头,认真道:“那其他的我也不说多了。我先返回平等城,有事情要找我的话,就让阎笑到平等城找我就行了。”

阎峰点了点头。微笑道:“行了。混沌门什么时候建立呢?还有别忘了在那平等城当中给我留一块地方哦。到时候要将我们阎家总部搬到那里去。”

牧笛没好气的说道:“林轩,你这家伙看样子是要挖墙脚啊。这刚到我这里,就像将我期待了许久的首富带走啊。你是不是也得付出点什么呢?”

林轩笑道:“前辈你看好我什么地方了。切下来给你!”

“行啦行啦。就好像我真能要你一样。赶快回去收拾吧。对了,一个月后,能不能让牧歌到我这里一趟?我有点事求他。”牧笛认真道。

听到牧笛的话,林轩顿时一愣。惊讶道:“这么突然?找他作什么?”

“跟医神门有关!”牧笛无奈道。

林轩仿佛你突然想起了什么。微笑道:“不会是让牧歌帮你比赛吧?”

“你……你怎么知道的?”牧笛显然十分的惊讶,这些事情没有几个人知道的!

“嘿嘿,我可是听说。那医神门的年轻一辈,治疗的能力已经压过牧家了。虽然不知道那个所谓的比赛多长时间一比,但是这次你找牧歌,十有八九就是因为这件事。你想请外援。”林轩微笑道。

牧笛没好气的说道:“牧歌就是我牧家的人。就算他不留下,他也是我牧家的人。这是改变不了的。”

看到牧笛有些激动,林轩连忙道:“前辈,你可别激动哦。对身体不好的。不就是带个话嘛。放心好啦。牧歌准到的。那家伙也承认自己是牧家的。但是这次你看到他,绝对和以前不一样了。无论是炼丹术还是医术。牧歌在最近的这段时间当中都有着质的飞跃。”

听到林轩的话,牧笛可谓是十分的吃惊,十分的惊讶。

因为那个时候,牧笛就已经感觉到牧歌的天分了。当时牧歌的医术就已经相当不错。炼丹术也不比自己弱上多少。在年青一代当中,这两项是无人能敌的。这样的资质已经完全超越了当年的他。

这点是牧笛毋庸置疑的,也是十分确定的。

但是质的飞跃又代表着什么?质也就是本质。本质的飞跃也就是巨大的进步。牧笛很难想象,牧歌现在的医术究竟达到了什么样的层次。一时之间还真想尽快的看看自己这个后辈了。

“突破最好。这下也让华珍那家伙明白,我们牧家是无法超越的。”牧笛兴奋道。

林轩笑道:“输了几次了?”

牧笛认真道:“这次要是还输的话,就第三次了。这可是我不能接受的。”

“呵呵,有牧歌在,牧笛前辈你就放心好了。将心放在肚子里。好好欣赏那家伙的表演就行了。”林轩微笑道。

林轩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仪表,然后告别二人。来到院子当中,支撑起传送通道。

林轩的速度快,转眼间已经回到了平等城当中。又完成一件事,可以说轻松了许多。瞬移来到绿洲之上,发现此时这里十分的热闹。

因为又加入了几个人,所以每个人都很活跃,凤潇第一个看到林轩,直接朝林轩喊道:“回来啦!”

林轩点了点头,然后将两只丛林犀牛放了出来。两只犀牛感受到许多强大的人类气息,有点认生。但是林轩却也没闲心搭理他们。于是,直接拍了拍他们两个的脑袋。“去,玩去吧!”

两只犀牛看了看这绿洲,显然很是喜欢。两个大家伙转身,朝远处跑去。

这时候,清风好奇的问道:“抓两只丛林犀牛做什么?你当这里是人界吗?”

“呵呵,这次在百花谷,看到这两个家伙。感觉有意识就带回来呗。他们很聪明的。”林轩夸奖道。

牧歌笑道:“聪明?你看着哦!”

牧歌说完,从怀里拿出一个没点燃的火把。然后朝菲儿喊道:“菲儿,帮我点着!”

菲儿一点也不惯他毛病,一个巨大的火球直接朝牧歌扔了过去。牧歌瞬间被或者吞没,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这才扑灭。到这个实力之后,这对人来说根本没什么影响。

“菲儿,牧哥哥平时对你不错。你怎么能这么对我呢?”

“没控制好,对不起啦!”菲儿脸红道。

嘴上这么说,心里怎么想的就没人知道了。

牧歌将火把扔了出去。犀牛看到这边有火,马上就奔跑过来。然后在火把上一顿乱踩。一直将火把踩灭了。也算是完事了。

这时候,林轩你微笑道:“这是犀牛的天性。而且我也没打算让他们战斗。用来当吉祥物还是不错的。”

这时候,莱发认认真真的说道:“咱们的吉祥物不是牧歌吗?有必要换吗?”

牧歌十分悲愤,而莫莎揉着牧歌的后背。笑道:“别生气,快消气。要是不消气,那我也不管你了。你就自己受着吧。”

众人爆笑起来,而林轩直接将接着中的一粒丹药扔给牧歌,微笑道:“试试这个!”

牧歌将丹药放在鼻子前,闻了闻,顿时感觉到十分的疑惑。“这只是一颗很普通的丹药啊。而且里面的杂质数量还真不少。”

牧歌显然十分专业,但是林轩却清楚的记得,圣罗兰入药后是无色无味的。所以牧歌没闻到。

林轩微笑道:“你试试看吧。”

听到林轩的话,牧歌点了点头。将丹药扔进嘴里。然后咽了下去。马上睁大眼睛。认真道:“这药里掺加了疗伤圣药,圣罗兰。你从哪里搞到的?放在这丹药里,实在是太浪费了。”

林轩笑道:“没得到。这有一些种子,还有种植方法。”

牧歌凌乱了。“你说这东西你也有种植的方法?这不可能吧?”

林轩肯定道:“当然不是开玩笑的!我就知道你肯定感兴趣的。”

林轩说完,将上官雅送给自己的种子,还有那块传承水晶一起递给牧歌。牧歌兴奋的接了过去。颇不接待的使用了传承水晶。睁开眼之后,第一句就是。“这字写得好丑!”

林轩苦笑道:“能看懂就行了。没骗你吧。有这圣罗兰,相信你炼制丹药的品质将再次提升一个高度。”

“那是当然。莎莎!走,帮我忙活去。今天就开始种植。”牧歌心急道。

林轩连忙说道:“你等一下,你这也太着急了。我话还没说完呢!”

牧歌顿时一愣,好奇道:“还有事?”

“牧家和医神门的比赛要开始了。都派出家族中的长辈和小辈比试医术和炼丹。牧家的晚辈已经连续输两次了。牧笛前辈想让你一个月后回去一趟,然后为牧家争光!”林轩微笑道。

听到林轩的话,牧歌自然是十分的兴奋。自己虽然不留在牧家,但是却不代表牧歌不想着牧家。牧歌在很早的时候就在内心发过誓,就算自己不在牧家,日后牧家有事,自己也定当全力以赴。

但是牧歌此时也十分的气愤。“医神门?竟然还有这么狂妄的门派?医神?他们凭什么?”

林轩笑道:“你可别小看人家。牧家的家族武魂是丹炉。所以你们的炼丹术得天独厚。但是这医神门的武魂确是金针。所以他们在医术上的造诣是相当强悍的。就算是牧笛前辈遇到医神华珍也不敢大意的。”

“哦?还有这样的武魂?怪不得!但是不要紧。你上次给我的医术,阵法。我已经研究明白了。虽然这是个永远也研究不完的医术,但是也正因为如此,我的医术每天都在精进着。对付小辈肯定没问题的。但是我到是对你说的这个华珍很感兴趣。医神!他的医术能到达什么层次呢?”说到这,牧歌的眼中仿佛燃烧着火团一样。充满了战意。当然这并不是战斗,而是比试。牧歌就是想成为最强的医者,没人能挡住他的去路。

林轩微笑道:“呵呵,如果你当日发起挑战的话,我想肯定会很有意识。要是不用牧笛前辈出手。你也将医神华珍摆平的话,那这医神门估计会消停一段时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