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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边军之论 伏击马贼 【三更完毕】

【三更完毕,明日继续三更补偿书友】

烈日之下,晒得草丛也有些发黄。白日无风,草丛却一阵摇动。野外无人居住,草丛疯长,野草蔓延生长也没有抑制,长得几乎有一个壮汉的齐腰之高。

一个人头探出盯着草帽,在蔓延无际的情况下显得极为不起眼。若离得近了,可以看到人影闪烁。

一个平民打扮的年轻人问向远方探望的军头道:“头儿,看到什么了?”

被称作头儿的是个络腮胡子的军汉,回身敲向年轻人的额头:“多嘴。”被敲了的年轻人嘟囔了一句,老实得不敢回头。

不多时,草丛一阵响动。几个同样农夫打扮的人回来,撇开草丛,坐了下来。其中一个对年轻人道:“小九,好好跟着老大学。想当个好兵,没那么容易。”

一直不说话的伍长突然埋下头伏在地上,闭着眼睛,仔细听着。良久起身转身另外四个人道:“没有听到。”

年轻人看头儿也没查到,不由有些沮丧:“咱们地方军跟边军就这么差劲吗?”说着赌气似的将铜剑刺在地上立起来。

络腮胡子的伍长皱眉。

另一个军士连忙拍拍年轻人的肩膀:“还不快把武器收好!”

年轻人不为所动。

络腮胡子的军士面色终于沉下来了,将铜剑拔出,铜剑青光闪现,啪的一声极为响亮。年轻人捂着右脸,其中还有血丝闪现。

年轻人右半边面孔彻底红了,带着血丝的血红。而左半边却是刷一下就苍白一片。那用的可是铜剑,两边开锋的青铜剑。好在这是用剑面拍着的。若是一点差池,年轻人就已经死在这里了。

伍长沉声道:“别以为你家有几个臭钱就可以在军伍里一副浪荡子的样子!连自己的第二生命都不会珍惜!”

伍长所在的伍是从当地县里一百人中最精锐的伍,配以先锋,以作侦察之用。放在后世这是侦察兵。是军队中绝对的精锐,要进来的门槛绝对很高。

同样,这样的伍出勤执行任务,死伤也非常高。年轻人是最后一个加入这个伍的新兵,叫他小九,因为他是五个人中第九个加入的,其余四个都已经马革裹尸疆场。

而伍长,就是老大,从最先加入这个伍一直活到现在的老兵,名副其实的老兵。被其余四个人称之为老大,一方面是伍长的身份,另一方面是纯粹的敬佩和服从。

名作小九的可以说是靠着关系第一个进来这个最精锐的部队内的,所以让伍长心中很是不屑。

小九嗫嚅着,硬着脖颈不说话。络腮胡子的伍长瞥了一眼:“到还有几分骨气。”说着将铜剑丢回小九,不再说话。

另一名老兵心软些,拍拍小九的肩膀:“你不是想问边军和地方军的区别吗?”

小九狠狠的点点头。

这名老兵笑了一下:“你觉得我跟伍长如何?”

小九想了下,眼前这个也是打了很多仗的老兵,尸骨堆里爬出来的好汉,虽然好说话一些,性子好,却不意味着性子软,这名老兵剿匪的时候,那股子杀气让小九想着也是发抖。再看闭眼休息的伍长,只觉得是个沉睡的凶兽。

两相对比,小九道:“还是觉得伍长厉害。”

老兵心中微微愕然,点点头夸道:“还算有点眼力劲。那我们伍在上郡的骑军里如何?”

小九挺着胸膛傲然道:“出不了前三!”

老兵感慨道:“是了。可我们这个伍比不得咸阳那的普通兄弟。咸阳那的兄弟虽然自认跟边军不输,却不敢说稳赢。”

小九歪着脑袋,有些迷糊。

老兵失笑,敲了敲小九的脑袋:“咱伍长就是边军练出来的。”

小九大张着嘴,总算明白了地方军和边军的差距。中间可是差了两大阶层,再一想着络腮胡子伍长的本事,算是明白了边军的厉害。

其实之说以说边军强,很重要的一点原因是边军战斗频繁。一支强军的形成必须要有许多场战争的磨砺才行。

而从军士的个人角度来讲,边军的战斗机会更多,自然斩首的机会也越多。本领强手段高的战士自然不屑与在咸阳这个安乐窝里呆着,更不会想去地方剿匪玩。

秦推行的军功爵制是以斩首敌人的军功来决定升迁的,在地方十年也未必能赶上几次剿匪。而在边疆,可能一年就有十次战斗。虽然在边军危险大得多,但相对而言,斩下首级的机耕同样更多。

这才是边军一直以来强于其他各军的缘故,当然为了防止边军坐大,每年咸阳都会从边军抽调精锐回京戍守,又从京师地方抽调精锐补齐边军,血液流通才会使帝国健康!扶苏所领着的三百宫骑便是从边境征调的。

可惜的是,秦二世在对付边军的手段上十分有限,赵高也奈何不了南北两大边军系统,那时候的李斯或许有办法,但在赵高的压制下有多少权力这就难说了。

这就造成自从蒙恬扶苏死后北方军基本被废了,精神领袖的垮台和上层的争斗使得北方军的境地陷入艰难。而南方军,更是被赵佗这个大叛徒彻底拿去自立,赤裸裸的分裂主义分子。

正在小九胡思乱想的时候,草丛又是一阵骚动。五人也是训练有素的战士,刀剑出鞘,都做好了准备。

一个低沉沙哑的声音道:“是我!”

来人正是期泽,头顶着一定草帽的期泽看向络腮胡子:“仇伍长。”

被称作仇伍长的正是络腮胡子伍长,连忙起身却被期泽按下:“不必多礼。”

军队之中阶层分明,等级森严。下级服从上级,天经地义!所以纵然仇伍长武力再如何出众,若是敢对上官不敬,临战之时,上官完全可以合理合法斩杀当场。

“你确定这会是历守的必经之地?”期泽问道。

仇伍长点点头,淡然道:“若真的那历守获取了情报,撤退之时必会选择此处。”

这个问题期泽问了三次,因为这太关键了。扶苏虽然将一百三十人都给了期泽来,其实并没有将把握放在这里。另一路侦骑已经外放,相信以这边军之中也是翘楚的侦骑手段,不出两日贼寇的老巢必定会被找出来。

本来期泽也以为自己只能来碰运气了,不过在仔细研究地图过后,期泽改变了看法。又找来这个仇伍长,亲自查探了地形,这才最终决定埋伏在这边野草丛生的地方上。

其实这里并不是平地,两边是一片丘陵,中间才是一条小路,猥琐点说,就是两个胸器之中的小沟。平时并无多少人行走。算得上是当地人自己知晓的一跳去县城的捷径,勉强三马并行。

以期泽的猜想和这个仇伍长的判断,期泽最后决定在此埋伏。而且期泽很有趣的发现,这个仇伍长虽然地位不高,但就是地方驻军的百人长也不敢刁难,客客气气,在基层之中威望很高。一番交谈,竟然是在南方军中调回来的,是以前和屠帷的部下。

期泽暗自嘀咕一声:怪不得这么冷血。

决定了埋伏,就要准备了。首先得安内,不能连自己人都指挥不动,期泽也是当过军侯的人,算得上后世的营团长,至少是个少校。

搞定了仇伍长和那个百人长,问题就不大了。一个个地方巡视了一下,草丛之中又陷入了寂静。

日头高照,草丛中虽然凉爽,但一动就极容易发出声响,就是经验老道的战士也只能尽量减轻声音而绝做不到一点声响都不发出。

于是一众人也只得忍着草丛中的虫蚁,一动不动,如同雕像。

忽然仇伍长趴在地上,静静听着,随后低声道:“老三,发信号。兄弟们,上马。入山!”说着被喊做老三的一个老兵推倒一棵树,然后五人徐徐后退。藏身树林,翻身上马。

收到消息的期泽以及三十精骑也都翻身上马,却没让其余骑军上马的意思。这年代没有马鞍,所以大腿容易磨烂,受伤能受得了骑军训练之人少。没有马镫,马上不好使力。没有马蹄铁战马容易受伤。

这三点,局限了骑军的发挥和使用。所以,期泽手中一百三十人,真正能够冲杀的不过三十六人。

他算一个,三十宫骑算,最后只有地方军中最厉害的那个伍算了。其余人,更多的算是下马的较为精锐的步兵。其实骑兵一开始出现之时就是作为下马步兵使用的,因为运动能力很强,这才被投入使用。事实上,一直到宋代以前,中原王朝若是不缺马从来没畏惧过骑军。在极其强大耗死了隋朝的突厥,在面对唐朝的陌刀也只有恐惧二字。

静悄悄的山岗之中,突兀的出现一骑。马上人面孔方正,疲惫不堪。身染鲜血,伤了数处,好在都不是要害。

不远处,八十余骑紧跟不退。为首两人,一个秃头,一个疤脸。正是四百余马贼中的一部,马贼骂骂咧咧地追击着,浑然不知道死亡的大手已经缓缓落幕,让这八十余人统统笼罩入内。

渐渐的,马贼近了,进入了整个小道的最窄处。

期泽一声低喝,狠狠挥舞旗帜。一时间,箭雨密布,弩机吱呀响,数百支弩箭或者羽箭向下面的小道社区,箭雨入肉,喷起一团团血雾。

密布的箭雨猛然将马贼打击得起不来头,更不用说几乎远远不断的连弩机了。

箭雨过后的是火油,期泽准备了油和木材,燃烧着丢下去,火攻惨烈。躲避不及的马贼顿时成了火人,惨叫到嗓子嘶哑,到最后一口气。

秃头贼首一瞬间就明白了,大喝一声,一边躲避箭雨,一边领着人朝着前面疾驰而去。想要后退是不可能的了,谁知道后面还有没有伏兵,就算没有,现在如此混乱的情况下后退又要死多少人也是为未可知。

疤脸汉子面色一阵抽搐,脸色狰狞非常,大喝一道:“往前冲,不要恋战,冲!”

然而,晚了。

轰隆,小道内。轰隆轰隆声响起,两边山岭滚出一堆堆大石头,道路被堵塞。战马根本跳不过去。

“杀啊!”期泽终于下达的进攻令。一时间,埋伏的人纷纷丢小弩机,长弓,扔光火油,大石头。抽搐铜剑,或者举起秦戟。

军官身先士卒,率先冲出去,秦军更是面色狂热。对他们而言,前面不是生死险地,而是军功来源,是一颗颗首级。论起战斗热情,秦人首推第一!

秃头男子,心中猛然一沉喝道:“不要恋战,下马翻过去,撤!”

再三喊着不要恋战的秃头男子在数个心腹簇拥之下,和疤脸汉子疯狂向前面突围过去,疯狂突围。

所有马贼从最初的惊慌中醒来,知道现在已经到了搏命的时候。一个个都奋不顾身,根本不于秦军缠斗。

你要来打,我便撤,你要来追。几个人来打回马枪,瞬间打退秦军的追击。

令秃头和疤脸松了一口气的是这些秦军好像不多,人数多出一点点。心中稍缓,秃头和疤脸这活马贼丢了三十条性命之后,余下人终于带伤翻过了大石头组成的围墙。

秦军在后结阵疯狂追击,丢失了马匹的马贼马下功夫一般,却也边打边退。到也没有溃败。

终于冲出了小道!

马贼中性急之人忍不住就欢呼了!秃头也是心中一松,然而没等秃头笑容展开,一团黑影袭来,那是一支秦戟!

噗嗤……一个大好秃头飞起来,最后一幕的景象在秃头心中展开:好似天地旋转了一般。

疤脸汉子一惊,心中一凉。大喝一声,刚想做最后的殊死搏斗,一支羽箭袭来!疤脸只觉得咽喉一凉,剧痛袭来,一阵阵窒息,最后剧痛缠身,死去。

一个年轻人搭弓射箭一气呵成对旁边的老兵道:“三哥,其实,我最好的是箭法,不是剑法。”

旁边的老兵脾气不错:“那算三哥错怪你了,给你找来你把铜剑。不过你还是要谢大哥,这把弓,很珍贵。”

年轻人狠狠点头。

这群人,正是期泽的骑兵部队。期泽知道,发疯的马贼很厉害,在小道中他们可以逃窜,所以不能逼他们乱跑。这样就要给他们生的希望,所以秃头和疤脸能带着小部分伤兵跑出小道。来到平地。

在平地上,人永远是跑不过四条腿的。最后一个马贼倒在地上,如是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