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嘿嘿,我来了。冯·霍恩海姆
玛斯坦表示他现在很郁闷。
躺在病床上,他一言不发,默默地看着屋顶,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喂喂,玛斯坦,我来看望你了哦!”一脚把门踹开,我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
玛斯坦望了我一眼,之后再次望着天空,默默的发呆。
“喂喂,不就是我一不小心又升官了嘛。干嘛这么不高兴?”我乐呵呵的说道。
没错,我又升官了。
在大总统的亲历嘉奖下,我荣幸的成为了这个国家的一名上校,成功的和玛斯坦那家伙同阶位了。
而我得到提升的原因,书面上是破解了恐怖势力在中央市的一项重大活动,这是我应得的嘉奖。不过知道事情真相的人么......
屁的恐怖事件啊!这家伙先是在报纸上大肆的拍马屁获得了中校的军衔,这个还是可以忍受的,中校嘛,还不算什么高官,无所谓。
可是现在,这家伙莫名其妙的整出了一个大爆炸,本以为他会被贬职,可是,丫的不知道和大总统说了什么,结果又被晋升为上校。
这可就引发骚乱了啊。上校已经算是一个军区的高级军官了。看看东部军区,如果不出什么意外,下一任的接任者就是玛斯坦了。
可是玛斯坦也只是个上校啊,这个叶舟难道是大总统的私生子?无数家伙不怀好意的想到。
好吧,不管那些家伙怎么想,我的升职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所以,以后请称呼我为叶舟上校!”我笑眯眯的盯着躺在病床上的玛斯坦说道。
我的话语换来的是玛斯坦的一个枕头,嘿小样,你就这招了。
毕竟我的升职速度可是火箭一般,这让一两年没有得到实质晋升的玛斯坦眼红不以。不过,明明受苦受伤现在躺在床上的是自己,为毛功劳都被叶舟拿去了?
于是玛斯坦向我提出这个疑问。
“很简单啊,。当初大总统问我相关问题的时候,我就没有提到你。”对于这点,我还是很淡定的,私吞功劳么,太简单了。
玛斯坦现在真的很想用火把我给活活烧死。
“嘛嘛,别在意这些细节。”我随手的挥了几下手,说道。“这种功劳还是我一个人抗好了,现在我就已经被调离中央了,军部的名单也被调转到了东部的一个混乱地区。怎么说呢,看来我们的所作所为让军部有些人很不开心呢。”
“我是来向你们告别的呢。根据军部的命令,我必须在一天之内离开中央呢。”
“什么?你不是升职了么?”
“左迁么,以你这种家伙的智商,应该可以理解吧。”我站起身,准备走人了,“玛斯坦,最后给你一个忠告吧。不可以相信军部的任何高级将领哦,尤其是老狐狸推荐的那位。”
在玛斯坦的惊愕中,我缓缓的离开,这个国家的中央,已经完全腐朽了呢。
算算日期,豆丁也该从大沙漠回来了吧。那么在那个地方,或与可以遇上那个人呢。
现在的我,可以说是没有任何目的了。
原本追求的贤者之石,只是为了召唤契约者,可是就算召唤出来,又要做什么呢。
尼玛,小本本还是没有什么提示啊,混蛋,我过来这个世界到底是为了什么。
为了让我升官发财么?靠,绝对不可能那么简单的吧,混蛋。
再次诅咒了一声我的大老板的不靠谱,我又觉得主神空间也是很不靠谱的。
原来的空间是有多好啊,只是你进了一个世界知道要做啥,好歹给你个任务呢是吧,那我现在这样子算毛事情啊。
算了,反正咱的大老板不可能让我在这里混日子混一辈子的吧,说不定过一阵子就好了。拿出这个连我自己都不怎么相信的理由安慰了自己几句,我买了一张前往东部地区的火车票。
军部也只是把我的军籍调动过去了,对于我这种基本没有参加过大型战斗的炼金术师来说,实质上的工作还轮不上我,就算我请了长假,也没人会反对的。
豆丁兄弟就是典型的代表。明明在军部挂了名,可是为了寻找回自己的身体,都在全国各地到处晃悠,基本是不用去做些什么任务的,很是轻松。
这帮子逍遥的炼金术师,在军部的实务派严重,是被严重鄙视的,但是鄙视也无所谓,谁叫人家是国家炼金术师呢。毕竟现任大总统上任后,对国家炼金术师的待遇是越来越好了。比不上,谁也没办法。
我现在的目的地,是利塞布尔。这是一个位于东部的小镇子,也是爱德华兄弟的故乡。
此行的目的也是很简单,我想要去看一看,是否能够遇上那个炼成了瓶中小人的男人,爱德华的父亲,冯·霍恩海姆。
按照我的情报来源,爱德华已经返回了这个国家之内,那么他遇上霍恩海姆也只是时间上的问题了。毕竟有些残酷的真相,他也是时候知道了。
冯·霍恩海姆,在我的眼中,是个真正的伟大的炼金术师,虽然他已经在时间的长河中逐渐被人遗忘。
原来为古代克塞尔克塞斯城中的奴隶,没有姓名,编号23。而在主人的一次实验中,运用了他的血液,制作出了瓶中小人——霍门克鲁斯。
再后来,瓶中小人为报答奴隶23号给血液做成它,给他改了一个名字冯·霍恩海姆,更教他炼金术和写字,从此之后,他便逐渐成为了主人的助手,并且获得了自由。
而最终,瓶中小人利用克塞尔克塞斯国王长生不死的欲望,在整个国家内构建了炼成贤者之石的法阵,将将克塞尔克塞斯的人民全部炼成贤者之石,用来构成他以及重塑霍恩海姆的身体,由此成为不死之身。
现在,瓶中小人位于中央市的地下,他现在的称呼,是人造人的“父亲大人”。而霍恩海姆则浪迹天涯,一直为了找到拯救现在的国家而默默的努力着。
而且,据我的推测,新国炼丹术的创始人,就是这家伙大概没错了。
金发金瞳,长生不死,确实有那么回事呢。
反正现在我也没有任何目的,就去碰碰运气吧。如果遇上这么个大神的话......
唉等等,就算遇上了也没有什么事情可以请教啊。我又不是炼金术师,找他做啥。
想到这里我再次一阵蛋疼,算了,就当是无聊时候的消遣好了,反正那个小镇据说很和谐安定,风景迷人,就当是度假好了。
按照很多的小说的故事情节发展,在风景迷人的乡下小镇中,总有那么几个漂亮姑娘的存在的,不是么。
就在我的想入非非中,火车到站了,利塞布尔站到了。
这里距离爱德华的家里森堡还是有一小段距离的,于是乎我找了一辆马车,悠闲的朝着里森堡出发。
习惯了都市的喧嚣,突然来到这样的小镇,还是很不错的休闲方式,尤其是在经历了一场大战后不久。
这个世界大概是出于欧洲工业革命的那段时间内吧。城市内是如此的喧嚷,而乡下的风光也是别样的好。
躺在车棚内,突然发现在我身边走过的一辆马车上,有着一个熟悉的身影,嘛,貌似是某个肌肉佬呢。
从我的目的地返回,看来我来的时间不错啊。
并没有和阿姆斯特朗打招呼,我只是催促了赶车人加快了速度,看来爱德华那小子刚下车没多久呢。
这可以说是在故事前期唯一一次遇上霍恩海姆的机会了啊。
嘿嘿,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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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晚上七点前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