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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狙击

伦敦郊外的一条林荫小道中,正有一辆马车在缓缓前行,箱式马车一共有两匹棕色大马拉车,车头坐着一个大约四十多岁的中年马车夫。在他的两侧身旁各自坐了一个火枪手。

火枪手里面是运动白衬衫,外面套着轻薄的铁皮胸甲,胸甲成15度角隆起,被打磨得闪闪发光。一件披挂式红色制服被搭扣在胸甲的肩部,两人手上戴着长长的皮手套,最外面是一件里红外黑的棉绒披风。

两个火枪手在这个炎热的下午都有点昏昏欲睡,特别是当林荫小道中的微风吹拂在他们脸上时,睡意就更为浓重。只是从马车中传来的旖旎女声,却让两人心中如同猫抓鼠挠一般麻痒难耐,无法瞌睡。

两人互相对望一眼,都看到对方眼中的一丝无奈,只是马车夫对于箱式马车中发生的事情却是充耳不闻,专心致志地赶他的马车。他是主人从埃塞克斯郡带来的老仆从,已经见惯了自己主人的荒淫生活,不像这两个被女王指定负责保护主人的火枪手,那么大惊小怪,甚至为了主人能够尽兴,他还特地放慢了车速,让马车行驶得更加平稳。

“长官,他们来了!”拉修气喘吁吁地从道路的尽头跑来。

在确定了这个战舰监造官回庄园的路线和以往一样之后,布莱克尼和拉修就绕近道先行和徐默他们汇合,现在他们正埋伏在这条林荫小道的一个拐角处。

徐默几人在等待的这段时间倒不是什么都没有做,确定了这个监造官会路经此地,他们便选定了拦截的地形,这是一处林荫小道的一个内角接近45度的拐角。

不得不说,布莱克尼再次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作为科班出身的航海候补士官,在遇敌时,利用脑海中的数学几何知识判断敌方的行进时间,拦截地点,利用地形和天气,已经成为了布莱克尼的一种本能。

尽管这个时代,海军学院当中所传授的数学知识,远远无法与徐默所在的现实世界相比,但是数学知识更加丰富的徐默,却无法像布莱克尼这样,将这种知识本能地融入到战斗布局中去。

布莱克尼选定了这个拐角作为截击地点,徐默让众水手利用水手斧截断了一颗大树,放置在拐角处。不过布莱克尼这时却要求将大树拖后,放在离拐角大概有十米左右的后方。徐默观察了一会,便同意了他的方案。

大树放置在拐角处后方,从马车行进的方向无法被察觉,拦截效果会更好。徐默十分庆幸布莱克尼能够来帮助自己,原本他只是希望小布莱克尼能够利用他的年轻,来刺探到自己需要的情报。没想到一个真正航海官所具备的技能,却让计划的其他方面也受益匪浅。

徐默这个计划招进布莱克尼和拉修,除了想利用他们的年轻,作为刺探情报的探子以外,更多的原因是想帮两人一把。拉修是个没多少野心的诚实年轻人,只是需要钱来改善自己和妹妹的生活状况。布莱克尼则想成为一个优秀的海军军官,这次重大的任务对于两人来说,都是一个实现理想的难得契机。

在一切都布置妥当以后,徐默便吩咐拉修在前面探查马车到达的时间,而布莱克尼则被他放在后面,随时关注后方的异常状况。整个计划执行到这里,已经跟他们两个人没有什么关系了,接下来将是徐默和其他三个人的事情。

“拉修,你回前面去,不用管马车了。等马车过去以后,你要时刻关注林荫小道前方的情况,如果有意外再过来通知我们!”徐默舔了舔干涩地嘴唇,低声说道。

“终于来了,这该死的英格兰乡下怎么这么多的蚊子!”靠着路旁大树后面的弗利萨低声咒骂了一声,拿手中的火枪枪管蹭了蹭脖子。

“你这个笨蛋,小心走火!”凯伊一巴掌拍开弗利萨放在脖子上的火枪。这帮人当中,徐默和亚罕是轮回者,和大家相处的时间还不多,布莱克尼是候补士官,加上年纪还小,跟水手们的接触也不多,只有弗利萨和凯伊是相处时间最长,感情最好的战友。

弗利萨手中的火枪,是徐默在决定动手以后,让拉修返回战舰,找赫德拉姆要来的火枪之一。在先前查探情报阶段,他们除了身上的小刀,是不带任何武器的,但是既然决定动手,徐默就让每个人都带上两把火枪和一把弯刀。

“噤声!”徐默低声说道,目光严厉地看向两人。两人被徐默一瞪,缩了缩脖子,不敢再发出任何声音。徐默到维斯泰洛斯号上以后,刻意建立的严厉冷酷形象已经深入人心,再加上他本身身先士卒,作战勇猛,基本上现在已经受到了所有水手的尊敬。

只要他在以后的任务中,对手下表现优秀的水手能够奖罚分明,他还能收获他们的爱戴,这已经算是一个成功的领导者了。

“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马蹄声由远至近,逐渐增大,猎物就要进笼了。

“戴上你们的面罩!”徐默低声吩咐到。

尽管瑞典人和英格兰人都属于古日耳曼民族,但是在长达二十余世纪之后,一个形成了斯堪的那维亚民族,另外一个则由盎格鲁人和撒克逊人融合为英格兰民族。两者在数十个世纪不同地理环境和天气气候的影响下,体型面貌还是产生了比较显著的变化。

注意到这点以后,徐默就让他们各自缝制了一个简单的麻布面罩,只是第一次当罗宾汉的徐默,心中却依然有一种抹不掉的不安感觉。只是时间紧迫,让他无暇思考,找出其他的破绽。

“聿聿聿!”马车缓慢转过拐角以后,看到前方拦在路中间的大树,两匹骏马不由自主地人立而起,马车上的人措不及防之下,滚成了一团。

“开火!”徐默厉声喝道。

“砰,砰,砰!”几人手中的火枪相继开火,瞄准的目标首先便是马车夫,其次是两个火枪手。

战斗结束的很快,马车夫是第一个死的人,他被一颗铅弹直接击中右眼,眼眶中的鲜血如同小屁孩比赛撒尿一样,飚飞到数米开外,一头就栽倒在车座上,这是弗利萨的杰作。

两个火枪手虽然昏昏欲睡,但是精锐军人的本能让他们的死亡延迟了片刻,两人刚开始都躲开了射向身体要害部位的铅弹,滚进了马车底下。但是在他们也射空一轮火枪之后,徐默等人立刻从路旁的隐藏地中向他们扑来。

尽管两个火枪手同样剑艺娴熟,丝毫不逊色于身经百战的弗利萨和凯伊,但是袭击者这边毕竟有徐默和亚罕这两个身体素质超群的轮回者,很快两个火枪手就被弯刀砍死。

“小心!”正当众人松懈之际,徐默突然一惊,朝凯伊大叫道。

“砰!”只见从马车的一边窗户伸出了一支短管火枪,朝凯伊开枪射击。

“凯伊!”弗利萨双目尽赤,一把扶住应声倒地的凯伊。

徐默跑过来,查看了一下被弗利萨抱在怀里的凯伊,只见凯伊的左侧太阳穴被铅弹击穿,从弹孔中流出了红白交间的不明之物。徐默见状,暗叹了一声,这种伤势没法救了。

“给老子下来!”亚罕红着双眼将马车上一个英俊的青年拉出马车,丢在地上。几日的相处,亚罕和这几个水手不能说感情多好,但毕竟是一起喝过酒,一起打过架的同伴,凯伊的死不禁让他有一种兔死狐悲的感觉。

“操!”看见倒在地上的贵族青年,弗利萨放下怀里的凯伊,拔起地上的弯刀就朝青年走去。

“给我站住,去把另外两个同伴叫回来。”弗利萨身后传来了徐默冷静地声音。

“呸!”弗利萨迟疑了一下,但是依然不敢违抗徐默的命令,冲贵族青年吐了口痰,恨恨地离开。

看到弗利萨走开,徐默便来到马车边,看了一下马车里面,让他惊奇地是马车里面竟然还有一个衣衫不整的年轻女子。

“不要过来!”年轻女子看到带着头套的徐默,惊慌地尖叫到。

一把将女子拉出马车,徐默毫不惜香怜玉地将她跟青年扔在一起,让亚罕看住,自己则爬到马车里面仔细的搜索了起来。很快,他就从马车上的一个暗格中,找到了一些图纸和信函,另外还有一些钱币和几本书籍。

“地上的血迹用泥土覆盖一下,死人都放到马车上,将马车赶进旁边的树林!”等到所有人都回来以后,徐默立刻吩咐到。

“头,不是已经找到图纸了吗,为什么还不干掉他们!”弗利萨恶狠狠地看着贵族青年,“请一定要让我来动手,我要让这个小白脸知道什么叫做地狱!”

“不,等等,让我想一想!”徐默看着自己刚从马车中搜到的一封信函,脸色铁青,几乎没比马车上的死人脸要好看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