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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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风雨欲起夜将至

(心然的《子陵-周郎顾》挺不错的,刚才听了半天《秦王破阵乐》,愣是没听懂,不过可以想象出当时满地冷凝的凄凉,假若追溯流逝时光的话,那些随时挥刀准备征战的戍边将士是不是带着一股悲怆呢——金戈铁马驰骋沙场不还家啊。)

“小寒凉风水光泻,无人对花蝶。

临郊又佳节,酒枕玉带,昼中念当夜。

东城漫漫堤岸外,絮续纷飞雪。

今日亦将别,你若不在,何日秋千来。”

青云城内的锦绣,公孙错看着暖暖即兴而作的《醉花音》,笑着说了一句好词。说完公孙错又低头看着暖暖手下的宣纸,接着说想不到你竟然还会写狂草,笔走游蛇龙飞凤舞,担得起潇洒自如四字,真是好字啊。

暖暖莞尔一笑,轻微的摇了摇头,“徒有形而无神有什么好的。”

“暖暖你出个价吧,这幅字我买了。”公孙错看着纸墨用玩笑的口吻说道。

“喜欢就拿去吧。”暖暖看着公孙错,眼睛明亮,“你能看上这些字已经算是我的幸运了。”

暖暖一句话把公孙错说的有点哑口无言,把宣纸默默叠好放在胸口的位置。

“我一会准备去北门。”感觉空气中的气氛有点沉闷,公孙错转移了话题。

听到公孙错这样说,暖暖没有说话,只是向前走了两步,围席而坐,在她的面前是鎏金炉火,矮脚桌上放着豆米烧酒以及四分精美的小菜——有她最喜欢吃的蘑菇和尖椒,公孙错一直想不明白暖暖为什么那么喜欢吃辣的。

“青云城是个很不错的地方,依山傍水,从这里半个时辰就能走到北门,在往西就是大山。”暖暖说着拿过青花酒杯,往里面倒起米酒来,之后凝神看着酒杯的米酒,脸上带着一丝迷茫,“很小的时候,我被人带出大山来到炎国,这里没有石头,没有野兽,偶尔还听不懂这些人说什么……”说到这里暖暖顿了一下,看了一眼公孙错,略带自嘲的苦笑了一下,“那时还纯粹的喜欢过这里平缓的地势和好看的衣裳,稍微懂事点,看着城里婉弱的女孩各个吐字如兰,脸型整洁而标致,心说自己要是像她们那样多好。”

公孙错知道暖暖的身世,听她讲起过去,也没接话,只是坐在暖暖的对面,轻晃酒杯,安静的听着。

“离火城的杏花林,光启城的沐浴海,这些地方我都去过,也很喜欢,可是终究还是离开那里,说颠沛流离可能有点夸大,但是这一路走来的确很累是真,记的刚来锦绣那阵,我曾静静的站在北门外,望远山,想那些小时候记忆,城间繁华,大山默然,才发觉自己竟然忘了回家的路。”

多年以前,记忆里的山旁水瀑,还有那些溅翠青竹,如今都作罢。

多年以后,一首思乡曲,不知道在多少个夜晚泪染枕旁,暗自神伤。

“记的第一次见到你时的样子,当时你身骑白马,胸带红花,自信昂昂,一晃都过去这么多年了。”暖暖说着往公孙错面前空着的酒杯里斟酒,“现在天下已经大乱,离开这里,好好的活着不好么?”

公孙错摇了摇头,端起酒杯只说了一句话,“你在这里。”

暖暖沉闷半晌,最后只是叹息了一声,公孙错离开的时候她第一次没有起身相送,这次两人冬日里的聚会时间并不长,知道公孙错要加入守城的军队,暖暖心里有点失落,看着快燃到尽头的红烛,暖暖终于低头说了一句保重。

待君归来日,必然大醉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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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日部族族人在青云城内突然发起进攻,让准备不及的祁家军吃了一个大亏,据后来守城士兵调查:这次部族近万族人参加了战斗,后来从南门跑了近千人,剩下的因为拒降悉数被祁家军屠杀,而祈天德带领的两万祁家军将士,折损过万——祁家军的势力是经过无数次战斗锻炼出来的,部落部族的突然发难,甚至用平民的性命危险他们放心武器,这是导致两万祁家军损伤过半的原因,要知道祁家军都是青云城人士,那些被威胁的平民其中就有他们的妻儿家人。

青云城平民被部族杀害四千七百三十二人,重伤两千余人,这段历史被载入《青云志》。

清除了城内潜伏的部落部族,祈天烈颁发命令,在青云城的所有部族族人必须离开青云城,否则一经查出格杀勿论,那些逗留在青云城的没有参加战斗的部族族人先后从南门离去,当青云城南门大门紧紧关上的时候,芒国的骑兵已经来到青云城北门。

原先在青云城外的一万部族族人、藏在大山里的八万部落联盟的人看到芒国骑兵的到来,汇合到一起组成一个方阵向芒国骑兵靠去。

而芒国骑兵到了青云城城外竟然没有先攻城,而是扎营驻扎起来。

部落联盟的六大部族在木洛塔的带领下去找莫逍——芒国的骑兵比原先商定的攻城计划晚了整整一个时辰,而且来到这里的骑兵竟然不攻城……就在刚才,近万部族族人在青云城内丢了性命。

看着情绪明显有点激动甚至可以说愤慨的六大部族,莫逍也露出一丝苦笑,最后说了一句让六大部族族长有点摸不着头脑的话,“我这次只负责指挥五万芒国骑兵,作战方案都要听大元帅的。”

站在城墙上的祈天烈见芒国骑兵没有马上攻来,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对青云城来说是好事,就让部下安抚城民,部落部族在青云城内的战乱已经激起了城内平民心中的仇恨,见到芒国骑兵到来,很多青壮年城民请愿加入守城的队伍,可是被祈天烈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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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错走在路上,看着青云城内的景象,有些说不出的苦楚,身为武将的后代,他从小就被强制灌输了家族的历史,但是他的家人并没有要求他扛起家族复兴的使命,现在的公孙家只剩下公孙错这一脉,很小的时候公孙错的阿爹就告诉他,不要想着回复公孙家在历史上的荣耀,好好的活着,因为公孙无敌的后代到现在只剩下你一个人,这也是公孙错当初会考文官的原因——武将只有在战场上才能体现出其作用,而公孙错想凭借自己重建逆鳞军威名,太过于天方夜谭。

前两天芒国的骑兵已经陆续对青云城发起了大小十三次进攻,祈天烈说看芒国骑兵的样子准备打长久战,而部落联盟的人刚开始没有参加战斗,不知道在等待什么,直到昨天,芒国骑兵和部落联盟同时发动了对青云城的进攻。

青云城城高三丈,全是石头砌成,居高临下易守难攻,但是突然在青云城上方出现的鸟群大乱了青云城士兵的收守防——这些颜色各异巴掌大的鸟类只啄青云城士兵的眼睛!

不但如此,后来还有一些形如蜻蜓的毒蜂,蜇了人虽然不至于致命,但是却能导致人短时间的昏迷,醒来后高烧不退,青云城北门的将士一夜之间全部病倒,当时芒国和部落联盟的族人一度攻上了城墙,近战厮杀,一直守候待命的两万祁家军来到城墙之上才稳住局势。

到现在青云城北门原来的近三万守门将士现在已经牺牲了近万,还有一半因为毒蜂失去了战斗力,今天晚上要是部落部族再利用毒蜂和芒国一起攻城,青云城北门危在旦夕!

青云城城民这个时候并没有龟缩在家里,而是走出家门拿着各种各样的武器——砍刀、铁棍、长叉来到青云城北门,准备在芒国再次攻城的时候做出自己的贡献。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公孙错看着城内的伤员,忘记了家人的叮嘱,依然决定参加这次战斗。

三尺宝剑万卷书,上天生我意何如,不能报国平天下,枉为男儿大丈夫!

出锦绣的时候,天空又飘起了雪花,青云城内房舍银装,还没清扫干净的街道又落满了积雪,公孙错记的曾经看过的一本兵书上说的一句话,天寒地冻,将兵尚且不用,不如被窝避雪。

而现在睡上一觉不知道会有多少人死去。

行至北门,公孙错看到一个敞篷小酒店,花了一锭碎银买了一壶烧酒,虽然没有用炭火烘烤,但是入口依旧顺滑。

雪中饮酒,刀剑相戈,公孙错没有诗兴大发,此刻他的身边没有朋友,没有火炉,更没有竹松烘托,只有一壶入口极辣的烧酒。

“城主有令,召集一百个不怕死的将士,一会趁着夜色出城。”不远处一个身穿皮革的士兵看着身上沾着斑斑血迹的王破军说道。

公孙错一笑,拳头半握,抬步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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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王子,前面是部落联盟的人。”牧野跺了跺脚,把身上的积雪晃掉,看着青云城外的部落联盟的营寨说道。

“这个还用你说。”苏秦没好气的回了一句,两人硬闯奇兽峰,苏秦现在回想起来还有点难以置信,越骆族近二十个族人被自己和牧野杀了一半不说,自己又跑进越骆族的族人生活的地方抢了几件兽服,拿着兽衣在一个小湖里洗了一下身上的泥污,两人才穿上这几件因为体格不一样稍显不伦不类的兽衣。

“接下来咱们怎么办?”牧野看着远处正在吃饭的部落部族的人,咽了一口吐沫,不料鼻子一痒,低声打了一个喷嚏。

“没发烧吧?”苏秦看着牧野眉头一皱,从沼泽出来两人身上全是泥水,刚才又冲了凉水澡,还饿了这么长时间,他自己都有点吃不消。

牧野笑着说了一句没事,却接连又打了两个喷嚏,脸色也有些发红起来。

“跟我来。”苏秦看着牧野的样子,接着说了一句去芒国的骑兵那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