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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试阅3

百水凝川,千山白首,千山万水尽皆沉寂在毫无生气的冰寒之中。

瘦削文弱的小姑娘顶着凛冽的寒风,孤身一人赶出十余里山路,敲开了明家院门,跪在雪地里执拗地恳求:“大叔,大妈。请帮忙救救我父亲。云裳从此愿以儿媳之身侍奉二位终老,偿还大叔大妈的恩情!”

五年前初见云裳时的情景是小明志懵懂记忆里最清晰的一副画面。当时年仅十一岁的云裳给了他极大震撼,他不明白,这个住在鸡鸣峰的小姐姐一个人怎么能穿过漫山冰雪来到自己家!是否明白这些其实对小明志无所谓,真正让他兴奋的是,明家小院自此多了两口人,其中一个就是他千分喜欢万分钦佩的小姐姐,另一个是小姐姐的父亲、被爹娘从雪窝里刨出来的云敞。

记忆的画面一晃而过,明志看向山下的眼光多了几分兴趣。

云裳上来的极快,穿花绕树一般在满山满坡的野藤荆棘丛中翩翩穿行,偶尔遇到无法避开的刺丛,便用柳鞭挑开,身子轻盈一闪就过去了。没用多长时间她就到了明志身边。

“小志。你干嘛呢?来——拿着,这个给我。”云裳没有片刻停顿,刚一上来左手就扶住了松木,右手将柳鞭递给明志,看样子打算接过扛运松木的活计。

云裳赶得有些急,脸颊上浮出了两坨红晕,口中微微气喘,呼出一道道若有若无的白色雾气,雾气凫凫缭绕,将后面的那双星眸映衬得明亮清澈,与挺直的秀眉配在一处,一股逼人的英气蓬勃而出,直让人完全忽视了那身简朴的粗布麻衣。

明志眼睛一亮,笑着推开云裳递过来的柳鞭。“不用。云裳。。。啊——”他及时地将‘姐姐’两字咽了下去,呛咳了一声后道:“——还是让我来吧。”

“嗯?”云裳有些奇怪,偏过头探究地向他打量。

也许是日常劳作锻炼的缘故,十六岁的云裳早早长成了大人摸样,不仅比明志这副身子高半个头,凸凹有致的体形也比精瘦单薄的明志厚实;凑近过来后,颇有些庞然大物逼压的威势。

明志的气势不由弱了三分,向后缩了缩,无奈地叫道:“云裳。。。。。。”

“叫姐姐!”云裳寒着脸说得斩钉截铁,伸手一搡,强行将柳鞭塞进明志怀里,腾出右手扶住松木,一边作势下蹲把松木往肩头放,一边螓首扬起盯视明志,等他改口喊姐姐。

云裳威严的模样让明志感觉很有趣,嬉皮一笑,他成心刺激道:“云裳,你是我媳妇,不是我姐姐。呵呵——我是你男人呢。”

“呸。小坏蛋——”云裳轻啐一声,没再理会明志,低头矮身扛起松木,试了试前后的平衡,觅路就向山下走。

明志有些无趣,向云裳的背影怔怔望了一眼,突然间,他发现云裳两只秀气玲珑的耳朵红彤彤的好似透明一般,顿时恍然大悟:这丫头不是不理我,原来是懂事了,知道害羞。

明志暗自一笑,喊了声:“云裳,等等——我来给你开路。”喊声中他身子一动,蹿到云裳前面扬斧开路。

两人一个扛松木,一个用柴斧开路,很快下了山。来到山溪旁,明志上前搭手去抬松木,云裳神情恢复了正常,她任由明志抬了一头,口中喋喋埋怨道:“小志。满山哪里不是柴草,怎地偏要跑野山上去砍?就算要砍,也该砍些枝桠,又好劈又好烧,干嘛砍这么粗的?还削刮恁干净,不嫌费事?依我看啊,你哪里是砍柴,完全是在贪玩嘛。”

“哦?哦。哦。。。。。。”明志懒得解释,哦哦啊啊地应付,只是埋头向前走。

两人一前一后进了小院,未等放下松木,明妈就迎上来问:“咦?小志,你不是砍柴吗,怎么砍棵树回来?劈着可麻烦呢。”

明志还未答应,明妈又转移了话题:“饿了吧,小志。饭好了,等云裳他爹回来就吃。哎。。。。。我说云裳,你去把羊赶回来,小心被狼拖走了。”最后一句话对象转向了云裳。

“嗯。娘——我这就去。”云裳脆生生地答应,放下松木,从明志手里拽过柳鞭,脚步轻快地出去了。

明志根据记忆得知,这时候人们一天只吃两顿饭。一顿在巳时,也就是上午十点钟左右,人们起早下地干会儿活,然后回来吃饭;一顿在申末,也就是下午五点左右;这时天快黑了,可以收工回家吃饭了。事实上,小明志的记忆有所偏颇,这时候的人不一定只吃两顿饭,有余粮的大户人家有很多是吃三顿饭的,至于贵族土豪不仅天天吃三顿饭,经常还有歌舞酒宴等娱乐和与之相伴的宵夜。吃两顿饭的只是平民或者农奴。

明家的这顿饭是由少量黍米参杂木耳、平菇、黄花等山珍野菜合锅煮的很稠的汤饭。

黍米就是后来的小米,山珍野菜则是明家一年四季的主食。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鸡翅山气候适宜,一年四季有数之不尽的果类、菇类和野菜产出,明家来这以后从没为食物发愁过。小明志的父亲算是半个猎人,在世之时经常能捕到山鸡、野兔等野味调剂生活,可惜半年前他因病去世了。剩下的四个山民包括云裳的父亲在内,都没有捕猎的本事,自那以后,明家的肉食差不多算是断了。

明志帮明妈刚盛好饭,云裳就赶着咩咩乱叫的羊群回来了,一个瘦高清癯的中年男子跟在羊群后面进了小院。

男子前襟挽起,大冷的天却赤着脚,双脚和裸露的半截小腿上挂满了水珠和泥泞,一副标准的农夫打扮,只是无论怎么看,这人都不像是纯粹的农夫,他那双时而专注时而闪动的双眼,总给人一种浓浓的迂腐或者是叫书卷气的感觉。

农夫端详了一阵明志,斯斯文文地笑了笑,说道:“小志气色不错,身子看来是全好了。”

明志认出农夫就是自己的“准岳丈”、云裳的父亲——云敞,端了一碗盛好的汤饭递上去,按照“小明志”的习惯招呼道:“岳父大人吃饭。”

“岳父大人”是明志父亲教的。明父告诉明志,他的岳父以前肯定不是一般人,极可能是当过大官的读书人,和明家一样都是为了躲避战乱才进山;这等人物不能和庶民一样称呼,该在“岳父”后面加个“大人”才算合适。从那以后,明志就称呼云敞为“岳父大人”,对方倒也随意,默认了这个称呼。

云敞嗯了声接过碗筷,转头对锅台前的明妈说道:“弟妹,我刚才看了,溪沟里的麻沤好了,可以剥了。”

“哦,知道了,吃完饭我就和云裳剥麻去——”明妈答应下来,接着转口道;“云大哥,屋里没盐了。”

云裳端了一碗饭递给明志,自个蹲到灶前陪明妈一起吃饭。四个人都在灶屋里,将灶屋挤得很窄,云敞和明志就端了饭出来。云敞迈出门的时候对明志说道:“小志待会和我一起去淘卤吧。”

“嗯,好的。”

两个女人在灶屋里一个站一个蹲,两个男人站在小院里,四人一边吃饭一边说事,等吃罢饭,今天该干的活计也商量妥当了。

搁下饭碗,云敞挑了担子先出了门,明志准备去提两个小桶般大的陶罐,云裳过来说了声“拿着”,将一个背篓不由分说地塞进他怀里,抢先拎起笨重的陶罐出了门。

背篓很轻,只装了剜铲、短锄三五样有限的工具,明志暗自苦笑,无奈地背上背篓跟了出去,明妈落在最后,拾掇了羊圈、鸡笼,扣好了门环才撵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