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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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零七十四章 擦肩而过

这天清晨,朱瑾瑜神色如常地出门跑步,在距离小区不五百米的公园里又听到晨练的大婶们讨论着闻之色变的“午夜凶魔”。

“淑芬,你没听说嘛,前几天晚上,就在我们小区门口的路上,死了一个警察,听说也是那个‘午夜凶魔’下的手。”

“不是说那个‘午夜凶魔’只入室杀人吗?”

“谁说的?像这种变态的人,哪里还会管是入不入室,你没发现嘛,最近他作案的频率越来越高了,接下来晚上睡觉可要小心些啊,门窗什么的都要关好,我听说,那些被他翻进屋子里的,都是半夜不关门窗的。听说那些遇难的,死得可惨了,你说这个世上怎么还有这样的人啊!”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别以为咱们这儿是什么高档小区,指不定那个‘午夜凶魔’就住在咱们这些小区里,说不定出入都开着豪车,走出来一表人才,你根本分不清究竟谁是那个杀人凶手。”

“哎哟,淑芬,怪不得我儿子最近说要把这里的房子卖了去南四环重买一套,我这几天正跟他犟着呢,看来儿子说得对,住在这儿还真不太安全。不过你说兔子都不吃窝边草,这杀人凶手怎么会杀自己小区里的人?警察查起来的话,这不一下子就查个准吗?”

“警察可不一定找得到,这都出了多少案子了,死了好些个人了,其中一个还是警察,你看他们破案了吗?”

公园广场上拉着筋骨踢着腿的大叔大婶们都在讨论着类似的事情,朱瑾瑜是散着步从他们身边走过去的,那些话让他听得有些好笑,某些时候,他还真想看看这些大叔大婶一旦知道自己曾经跟“午夜凶魔”在晨炼时擦肩而过,这一张张布满皱纹的沧桑面孔会露出怎样的惊异表情。

他很得意地往公园深入走去,速度不快,因为只要加快速度,就会牵动他这段时间受的伤,尤其是那晚与那力大无穷的偷袭者过了几招,自己受的全是内伤,也只有保持着如此悠闲的步速,才能让他的痛觉神经好受一些。

清晨的阳光从东方的天空缓缓渗入公园的林木间,在飘着几片凋零黄叶的步道上落下些斑驳的光点。朱瑾瑜顺着步道往公园深入走去,一边走一边思考着眼下的局面。他原本是不打算这么早便跟李云道摊牌的,毕竟从对方以往的战绩来看,在自己没有做好充分准备的前提下,能赢的概率并不高。朱家与李云道之间很明显早就已经是不共戴天之仇了,堂兄朱梓校、小叔朱其风的血仇是没有任何方式化解的,如果再加上一个疯了的朱奴娇,也许最终只有一个结局——不死不休。站在战阵的两方,没有谁希望自己会是失败的一方,尤其是当失败便意味着死亡时,无论如何都是要奋力一搏的,因为谁都会存着一份“万一赌赢了呢”的侥幸。

可是,这个现实的世界,哪里来的那么多侥幸?

朱瑾瑜在公园里走了一圈,又回到广场,却突然脚步微微一滞,广场上突然多了几个穿着制服的警察,每人手里都拿着笔和本子,向公园里晨炼的老人询问着一些问题。出于对危险的天然警觉,朱瑾瑜浑身汗毛炸立,而就在此时,一个扎着马尾脸上有几粒小雀斑的女警朝他走了过来,他插在兜里的双手陡然握了起来。

“先生您好,能打扰您几分钟,问您几个简单的问题吗?”那女警冲他微微笑着,一脸期冀。

虽然内心深处是拔腿便想走,但朱瑾瑜还是生生克制住了这股冲动,也对着那女警腼腆地笑了笑:“你问。”

几分钟后,那女警点点头,合上手中的笔记本,道:“谢谢您的配合!”

女警问的果然都是指向那些案子的,有些问题的指向性也很明显,说明警察手里还是掌握了一些蛛丝马迹的,比如说她问的“深夜有没有见过可疑的单身男子出没”“有没有在这附近见过值得怀疑的年轻人”这一类的问题,便说明警察已经初步掌握了自己的年纪,他并不清楚这件事情自己是如何暴露的,但从公园里往家走的时候,他心中还是有些莫名其妙的悸动,他很喜欢这种刺激的感觉,就好像当初在战场上总是在枪林弹雨中命悬一线一般。他甚至觉得自己应该很早就爱上了这种踩着钢丝过日子的感觉。

只是,在走进单元门的那一瞬间,他陡然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迫和危机,而后抬头看向从电梯里并排走出来的两名外国男子。

那两人一高一矮,稍矮一点的那个一头金发,面目俊异,便是那种欧美审美领域里那种眼窝深陷、轮廓分明的长相,偏偏两颊还有两颗酒窝,看上去更是玩世不恭,而当看到高个子的男子时,一股电流一般的感觉瞬间传遍朱瑾瑜的身体,那是一个身材极高大强壮的年轻人,看模样年纪应该不大,笑容看着有些憨厚,棕色的头发微微曲卷后,进了电梯也要稍稍低下头才能保证自己不触及梯顶。从轮廓来判断,这名高大的年轻男子跟那晚与他交手后数招便他打出内伤的偷袭者身材很相似。

金地小区里本就住着不少外国人,所以在这里看到金发碧眼的长相便也算不上稀奇。那金发男子还微笑着冲他点了点头,朱瑾瑜也还以微笑,擦肩而过时,本能地嗅到了一股熟悉无比的血腥味,而后陡然身体紧崩,如同搭箭满弓的箭矢一般,随时都会射向目标。

可是,什么都没有发生。

只是一次简简单单和再普通不过的擦肩而过。简单得令已经进了家门后锁上门的朱瑾瑜隐隐有些诧异,在门后的墙壁旁站了许久,确信那两人并没有守在外面,这才稍稍松了口气。

难道是自己太敏感了?

不对,那金发男子身上的杀气很明晃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形成的。还有那个身材强壮大块头,他现在几乎就可以肯定,那晚在窗外偷袭截杀自己的,就是那个看上去模样憨厚的大块头。

他们究竟是什么人?朱瑾瑜第一次觉得朱家自己构建的情报网络还是太过于小儿科了。想到这里,他便又想到自己那位曾经英姿勃发的小叔朱其风,如果当初是小叔掌握了二部,眼下想要知道这两人的身份,也不过就是一个电话的事情。

隔着几扇门,憨厚的赫拉克勒斯强忍着脸上表情的变化,小声问身边的乔治:“乔治,那个人他有没有跟上来?”

一头金发的乔治笑着伸了个懒腰,拍拍憨傻师弟后背,说道:“不用担心,就算他没跟上来,他应该也猜出来,那天晚上把揍得吐血的人就是你。说实话,除了弓角大师伯外,我还真没见过你这般身材的家伙。你可别再跟别人说你才十六岁,这样不好,你会让别人觉得自卑的!”

一脸委屈的赫拉克勒斯挠头道:“他们为什么要自卑?因为打不过我吗?西西里的圣岛上,很多人都打不过我,但他们还是一样趾高气昂!”

乔治撇嘴笑道:“首先,这世上不是什么人都像你们那个骑士团那般无耻的,其次,他们自卑多数也不是因为打不过你,到了某种境界,打不打得过你已经是小事,但有没有面子,才是大事!”

赫拉克勒斯一脸不解,恐怕这个世上也只有那位耐心的苦修士拜克里德斯才能向他解释得清楚一些事情,不过这并不妨碍他喜欢乔治这个师兄,哪怕乔治有时候会有些不耐烦,但跟从小相处的那些人比起来,师兄乔治简直就是个宝藏一般的存在,似乎想到了什么,赫拉克勒斯小声对乔治道:“你说晚上带我去见识点新玩意,是啥?上次在普吉岛上那个不穿衣服的舞蹈没意思,不好玩!”

乔治无奈撇嘴道:“我有时候真怀疑你是不是真的十六岁,你这简直就是六岁嘛!算了,晚上带你去看打黑拳,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件事情,无论怎么样,你都不能自己下场去打架,听到没有?否则,嘿嘿嘿,我就把你交给三师叔,让他去折磨你……”

“别别别,师兄,我听你的,我什么都听你的!”可怜的赫拉克勒斯从在普吉岛开始,便有人不停地向他灌输有关那位“可怕的三师叔”的一切,眼下在年轻的赫拉克勒斯眼里,就连凶残无比的骑士团团长也比不上那位被人称为“冥王”的三师叔。

乔治得意地笑了笑:“那听我的,今晚下注的时候,你也跟着我下!”

高大的憨厚年轻人重重点头道:“嗯,跟着师兄有肉吃!”

“哎,这就对了!赢了钱,跟你吃自助!”乔治不怀好意地笑着,心中为华夏京城无数黑心的自助餐老板默哀:出来混,总有一天是要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