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是晚上了,太阳已经落了下去,月亮却还没有升起来,只剩下漫天的繁星。白天喧嚣的街道已经沉寂了下去,街道上已经没有行人了,只有路边的煤气灯还在发射着昏黄的光线。
在这个还没有电气革命的时代里,晚上的夜生活总是很单调的,有钱一点的人家也许会点起蜡烛来,一家人围在桌旁,一起聊聊天,或是让端庄的女主人,给大家读上一段书,有时是圣经,有时是小说。
而没钱的人家,到了晚上,基本上也就只有一件事情可做了,那就是上床睡觉。史高治家正好处在这两者之间,他们家既没有富足到可以用银制的七支的烛台点上一大堆的蜡烛,将整个的大厅照得通明,也不至于像那些衣食无着的最穷的穷人那样,连一盏油灯都点不起。所以,天黑后,他们也会点上一盏油灯,老约瑟夫就着灯光继续做点事情,以前史高治会借着这灯光看书做作业,他的大哥也会趁着灯光看看书——有的时候是圣经(这东西几乎人人家里都有一套),有的时候是他从他过去的同学,塔尔先生的儿子彼得那里借来的一些小说。
塔尔先生是史高治他们家的老主顾了,他是个和善的大块头,用史高治的话来说,塔尔先生就是一头好脾气的棕熊。他的妻子去世得很早,给他留下了两个儿子和一个小女儿。塔尔先生开着一家小公司,专门从事棉花买卖,虽然算不上大富豪,但也算中产人家,所以家里有不少的藏书。他的大儿子彼得是卡罗尔的同班同学,两人关系不错,所以卡罗尔经常能从他们家里借些书出来读。
如今,家里最小的孩子也已经毕业了,按照道理,晚上完全可以不再点灯了,但是,这几年来形成的习惯却还是一时改变不了的。所以,现在,每到晚上,家里的活动就变成了由卡罗尔或是史高治给大家读一段小说,今天晚上正轮到卡罗尔给大家读小说。
“最初,马吕斯以为这是同一男子的另一个女儿,大致是从前那一个的姐姐。但是,当那一贯的散步习惯第二次引他到那板凳近旁,他留意打量以后才认出她还是原来的那一个。六个月,小姑娘已经变成了少女,如是而已。这种现象是极常见的。有那么一种时刻,姑娘们好象是忽然吐放的蓓蕾,一眨眼便成了一朵朵玫瑰。昨天人们还把她们当作孩子没理睬,今天重相见,已感到她们乱人心意了……”
这个故事史高治非常熟悉,这是《悲惨世界》中,马吕斯遇到珂赛特的那一段。在上辈子读大学的那会儿,史高治曾经很喜欢雨果的作品,也曾经梦想着在一个公园里幽僻的小路尽头遇到一位仙女般的姑娘。不过后来年纪渐渐增长,也渐渐知道世界其实并不是雨果笔下的样子,世界上没有那么多善良而伟大的人,大多数的善良的人同时也非常软弱,就象巴尔扎克在《人间喜剧》中描绘的那样。所以到了后来,巴尔扎克就成了他最喜欢的作家。不过显然,大哥非常喜欢雨果。
今天听到卡罗尔的朗诵,史高治倒是突然想起了前两天和大哥一起去塔尔先生家里借书的时候遇到的塔尔先生的女儿安妮。安妮要比卡罗尔小三岁,现在刚刚十五,正是妙龄。你可以看到青春的光彩在她的亚麻色的头发和绿色的大眼睛里不断地跳跃,真的就像是一朵突然吐露芬芳的玫瑰。史高治当时就发现,大哥在和她说话的时候,舌头都打结了。今天大哥又突然读起了这一段,看来……
就在史高治不负责任的猜测着大哥和安妮的关系的时候,却突然传来了敲门的声音。都已经是晚上了,这个时候还有人敲门,这可不太寻常。
卡罗尔放下书,说:“我去看看。”然后高声问道:“是谁呀?”
“是我,我是约翰•洛克菲勒。史高治在家吗?”从门外传来了约翰•洛克菲勒的声音。
“我就来。”史高治一边站起来去开门,一边说。
史高治打开门,看到约翰正站在门口,看起来他好像走了很多路,还在微微的喘着气。
“有事吗,约翰?”史高治说,看到约翰还有点喘气,又说,“进来说吧。”
约翰•洛克菲勒点点头,跟着史高治进了门。这时候,卡罗尔已经把那本《悲惨世界》收了起来,大家都望向跟着史高治走进来的约翰•洛克菲勒。
“约翰,你找到工作了?”约瑟夫问道。前段时间,约翰•洛克菲勒常常来给史高治讲课,约瑟夫和卡罗尔也常常跟着一起听听。所以现在史高治家里人和约翰•洛克菲勒已经非常的熟悉了。
“是的,约瑟夫叔叔,我找到工作了,就在今天!”约翰•洛克菲勒脸上的喜色难以掩饰。
“啊,这可真不容易,恭喜你了!是哪一家公司?”卡罗尔也很替他高兴。
“是休伊特—塔特尔公司。”约翰•洛克菲勒回答说,然后他看了看大家脸上的表情,知道大家都不熟悉这家公司,于是又解释说,“是一家做矿石和农产品生意的公司,规模不是很大,但是现在的发展还不错……”
“约翰你的眼光不会错的。”约瑟夫说,“卡罗尔,把我的那半瓶白兰地拿出来,我要和约翰喝一杯。”
“好的。”卡罗尔立刻起身去拿白兰地和酒杯。
“约翰,说说那家公司给你的待遇吧?”史高治也问道。
约翰•洛克菲勒在椅子上坐了下来,说:“试用期三个月,期间没有工资。除了记账之外,我还要负责收账,可能还会有其他的一些业务。”
对这个时代的市场规则特别留心的史高治现在也已经知道了试用期长达一个季度,而且期间没有工资的这种赤裸裸的剥削行为乃是这个时候的惯例。“这真是一个资本家的黄金时代呀”史高治一边这样默默的想着,一边却对洛克菲勒说:“三个月很快的。只要做出了成绩,一定能签订正式合同的。等那个时候就能有稳定的收入了。”
“谢谢你的鼓励,史高治!”约翰•洛克菲勒说,“而且特别要感谢你给我出的点子。另外,我今天来还有事情和你商量。”
“有什么事情?”史高治问。
“我今天认真的看了看公司的账目,发现公司有很多的欠款还没有收回来。我问起同事,他们告诉我,这当中,有一些欠款数量很少,专门为这么点钱上门催讨好像不太好,还有些欠款的则是公司的老客户,不太好轻易得罪……我想知道,你是怎么想的。”
“我倒是想先听听你是怎么想的。”史高治笑了笑,却这样回答说。
约翰•洛克菲勒想了想,然后开口说:“我想,老板再给我提供这个机会的时候,特意提出了我要承担一些收账的工作。因此,老板是非常希望能够收回这些钱的,哪怕这些欠款的每一笔看起来都不多,但是积少成多聚沙成塔。如果能要回来,老板自然会很高兴。这些钱很多是老客户欠下的,为了关系,老板不便于自己去要——这样对双方的面子都不好——那么,让一个资历很浅的,甚至都不算是公司的人员的人去找他们要这笔钱,就要方便得多。就算有什么事情,也不至于真的影响到双方的合作关系。如果老客户真的很生气,老板也大可以把我辞退了来给他出气。所以,我觉得,这些钱,我一定要能收回来,但是我也不能把事情闹得太大,必须把握好分寸。”
史高治注意到洛克菲勒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一开始还有点迟疑,但后面的话却越来越流利。显然,他对自己的看法有相当的自信。而且,史高治还注意到,他从一开始,就是从老板的角度来分析问题的!
“我赞成你的看法,约翰。我想现在最为关键的问题首先就在于必须想明白我们能做到什么限度。”史高治想了想,这样说,“我想,针对欠款的情况不同,我们要考虑到各种情况和相应的对策。先考虑最坏的情况,那就是欠钱的一方的态度是能不还就不还,能明天早上还就绝不今天晚上还。也就是说,他完全是在恶意拖欠。那么我们怎么样才能让他们还钱呢?我们必须向他们证明,我们有手段给他们造成比他们靠欠款不还能得到的利益更多的损害——注意,只是向他们证明这一点,并不需要真的去做,当然,如果他们还不上路,那一旦开始做,我们就必须抛掉一切顾虑,打痛他!这样的人,即使是老客户,因为他明显带着恶意,所以他对公司而言重要性并不会太高。摆脱了这样的家伙,对老板而言不是坏事情。”
“那我们有什么样的手段能给他造成这样的损失呢,靠法庭吗?史高治,法庭的效率很低的,一个案子拖几年都不稀奇。”洛克菲勒说
“这个你不用担心,我有的是办法。”史高治笑笑说,作为来自后代的人,他虽然没在讨债公司之类的地方干过,但是对这类行当常用的手段倒也是颇为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