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内容就这么多了。”洛克菲勒对史高治说,一边抬起眼睛向着西边望过去,在那边,夕阳正沿着亘古不变的轨道,开始靠近西边的地平线,并将半个天空变得色彩斑斓。
“再过两天,我就能从商业学校毕业了。”洛克菲勒说,“然后就是找工作的事情了,我一定能找到一个好工作的!”他悄悄地握紧了拳头。
“嗯,我也快要毕业了,也要考虑这个问题了。”史高治说。
“你这个怪物,”洛克菲勒不无妒忌的说,“你还很小呢,急着工作干什么?不过还好,你多半是先在自己家里的作坊里面帮帮忙,不会立刻跑出来和我抢工作的吧?”
在那个时代,技术类的工作还是世代相传的。像做皮鞋之类的行当,从太爷爷的太爷爷做起,世代不变,这也是一种传统了。所以在大家看来,史高治也将跟着他的老爹继续做皮鞋,然后史高治的儿子会继续做皮鞋,一直到耶稣基督重新来到这个世界上为止。但是,约翰•洛克菲勒并不这样看。
“我知道,像你史高治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像你大哥卡罗尔这样老老实实地去当一个做皮鞋的呢?不过我觉得,你先在自己家的作坊里熟悉一下商业的运转,然后再自己独立比较好。”洛克菲勒接着说。
“嗯,你这个看法也有道理。不过……”史高治稍微思考了一下,“约翰,你知道,传统的作坊式的经营方式已经落后于时代了。你看,许多年前,在市场上的布匹还大多都来自世代相传的手工作坊,但是随着珍妮纺织机的出现,你看当年的那些手工织布的作坊还在哪里?约翰,作坊落后的不仅仅是制造皮鞋的方式,它整个的运行的模式,包括采购和销售的模式都已经落后与时代了。”
“那你可以改变它呀。”洛克菲勒说,“这不正是你擅长的吗?最近,你已经改变了很多的东西了。”
听了这话,史高治只是笑了笑。他可不想因为经营理念的问题和自己的家人闹起来,最后搞到直接翻脸,老死不相往来的地步。嗯,这可不是危言耸听,眼前的约翰•洛克菲勒就是个好例子。他后来就和他们家的老三因为经营方面的问题闹到彻底翻脸,老三甚至用将自己夭折的两个孩子从洛克菲勒家族的坟墓里迁出去这样激烈的手段来表示和约翰他们一刀两断的决心。
“我不可能改变大的趋势,和大趋势作对,只有死路一条。”史高治说,“不过你说的也有一定的道理,我还是先在家里帮帮忙,多看看,多学学再出来找事情做……哦,对了,找工作的事情你有什么准备了没有?”
“我没什么多的办法,只能是一家一家的找过去问就是了。我找到了一份本地的公司的名册,里面又对这些公司的一些介绍,我还从报纸和其他方面了解了一下这些公司的情况,我会成功的。”洛克菲勒说。
史高治刚想说什么,远处却传来了叫喊声:“约翰!快回来,你爸爸回家来了。”
约翰•洛克菲勒的老爹比尔•洛克菲勒是个卖假药的职业骗子,本着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原则,比尔自然不会在自家一带行骗,所以大多数时候,比尔都不在家。当然,比尔不常在家的更重要的原因是他在其他地方又骗到了一个十八岁的无知少女,并和她另外组建了一个家庭——反正比尔早就犯了无数次的诈骗罪了,再犯个重婚罪什么的,他是一点压力都没有。
约翰的母亲阿莱扎知道比尔在外面又娶了一个妻子,但是她并没有和比尔大闹起来,也没有和任何人提起这件事情,只是一个人默默地忍受着。这一方面可能是因为她所信奉的宗教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因为没有比尔给的钱,她无法养活几个孩子吧。
不过比尔的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外人不知道,自己家里人可不会不知道,至少,约翰对自己老爹是怎么回事是一清二楚的。不过,要说比尔也的确是个能人,本领很多,也教会了约翰很多东西,所以约翰对自己的这个老爹,一方面一肚子的不满意,但另一方面,又还是有些佩服的。所以听到这个消息,约翰•洛克菲勒马上站起身来,先回应了一句;“我马上就回来!”然后一边收拾好自己的笔记,一边对史高治说;“我回去了。”
“好的,”史高治说,“找到了工作告诉我一声。”
……
约翰•洛克菲勒在一家公司的门前停了下来,小心的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仪容,擦去鞋子上的灰尘,拍掉走了几公里路粘在身上的尘土——他现在可没钱坐公共马车,而且就算有钱,他也不会这样浪费,反正多走走死不了人的——然后抬头看了看这家公司的大门。
“这是求职的第五天了,也是我找到的第三十家公司了。”约翰•洛克菲勒走进这家公司之前,默默地对自己说。
“您有什么什么事情吗?”一个职员很热情的问他。但约翰•洛克菲勒知道,自己的下一句话会像飓风吹走一片草叶一样把这种热情从那个人的脸上吹走。
“我要见你们的老板,我来求职。”约翰•洛克菲勒说道。
果然,就像预料到的一样,笑容从那个职员的的脸上消失了,现在他的脸上已经完全没有了表情,看上去就像是一座冰山。
“老板不在!”
这句客气但却冰冷的话就像是一阵大风,约翰•洛克菲勒则变成了一片落叶,被这阵大风从公司里吹了出来,一直吹到了街道上。在街道上,约翰•洛克菲勒看了看手中的笔记本,小心的掏出一只铅笔,在一家公司的名字上画了一道横线,然后又仔细地看来看记在下面的一家公司的地址,然后抬头辨认了一下方向,就朝着另一个方向走去——下一家公司在城市的另一边,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呢。
……
“约翰!”
就在约翰•洛克菲勒再次被一阵风吹到街道上来了的时候,一个声音从他后面传了过来。他回过头来,看到史高治正和他的大哥卡罗尔一起拉着一辆小车从那边过来。史高治一边帮忙推着车,一边朝着他招手。
约翰•洛克菲勒走了过去,也伸出手去帮着史高治推车。他看到小推车上堆满了各种东西,什么硝好了的皮革啦,什么药水啦,还有一些他不认得的东西。
“嘿,约翰,今天情况怎么样?”有人来搭把手,卡罗尔和史高治都轻松了不少。于是卡罗尔就问起约翰求职的情况了。
“对呀,你小心点,不要把衣服弄脏了。”史高治说。
“很不顺利。”约翰•洛克菲勒说,“这几天我跑了三十多家企业了,但一个对我感兴趣的都没有。”
“怎么会这样?”这个情况倒是出乎史高治的预料了。在史高治看来,现在的美国并不缺乏工作的机会,即使约翰•洛克菲勒眼光很高,找的都是当地最顶尖的好公司,难度更高,但凭着他的素质,也不至于连一个机会都得不到呀?
“嗯,反正就是不顺利,我正想和你谈谈这件事呢。一会到了家,我们再详细谈谈,前面要上坡了。”约翰•洛克菲勒回答说。
前面有一段很长的上坡,三个人很费了点力气才把车弄了上去。在稍微平点的地方,他们把车停了下来,稍微休息一下。卡罗尔和史高治都用自己的衣服胡乱的抹着脸上的汗水,而约翰•洛克菲勒虽然也是一脸的汗,却不敢如他们那样直接用衣服来擦,因为这件体面点的衣服明天还要用的,弄脏了可没得换。
……
“你这些天就是这样求职的?”在听完约翰•洛克菲勒介绍自己的求职过程之后,史高治说,“你先告诉我,你为什么挑选这些公司,如果你找一个像我们旁边的那个什么‘小茉莉’之类的地方,应该很容易就能找到一份工作的。”
“那种地方也太差了吧?”约翰•洛克菲勒瘪了瘪嘴说,“我觉得,我有能力在更好地公司工作。”
“那你怎么知道你去找的那些公司比那个‘小茉莉’强?”史高治继续问。
“那当然了,而且我调查过……等等我有些明白你的意思了。”约翰•洛克菲勒说,“我因为了解这些公司才会去向他们求职,可是他们并不了解我。他们对我的了解只是我看起来如何而已。而我和那些更成熟,看起来更有经验的家伙一比,至少看上去并没有什么优势,甚至是劣势明显。所以他们当然不会给我机会。对吧?史高治,你是这个意思对吧?”
“真不愧是未来的大富豪,反应就是快!”史高治在心里暗暗的赞叹道。
“是的,我就是这个意思。”史高治说,“要想得到机会,你就必须有办法让他们立刻就能了解你的与众不同之处,立刻发现你的价值。而你此前求职时的那一套话根本就没有展示出你的独特之处。所以,我认为,你的求职方式必须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