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妃不要大王

第二十章 刮目相看

孟华大惊,连忙将她搀起。

一直在后面默默不语的司辰忽然问道,“可有麻沸散?”

“有。”

司辰走到了潮笙身边。他身上茉莉清香灌入鼻中,伴着她的疼痛,令她有一些恍忽。

伤口蓦然又是一痛,她倒吸了一口气,看到傅明琛在伤口上擦拭什么。傅明琛道:“麻沸散的效果其实并不很好,不过,寥胜于无吧。”

若说拔出银镖她不怕,可看着傅明琛在她伤口穿针引线,她着实觉得疼痛升级,难以忍受,故而别过头去。

她的目光,正落在站在身侧的司辰腰上。他浅金色的腰带上挂着个艳红色的荷包,荷包边系着一块玉佩。

伤口传来一抽一拉的疼,那但疼,已然有些麻木,不知道是否麻沸散起了效果。

半晌,感觉到冰凉的药涂上伤口,再用纱布包扎得结结实实。傅明琛方道:“几日不要碰水,七日左右就可望好了。”

“好。”潮笙神智清醒了些,“多谢。”

“不必。好好休养,这边手可千万别使力。”

潮笙笑笑,点点头。她站起来,和司辰道:“我没事了,你请回吧。一点小伤,劳师动众的,不大好。”

他看一眼她,不知在想些什么,顿了顿,只说:“好好休息。”便先离开了。

曾苏在收拾药箱,此时司辰走了,他才笑嘻嘻地道:“潮笙,今日起我要对你刮目相看。”

潮笙却觉得有一些困扰。其实她在福临山的几年,也没少受伤,银镖的伤绝计称不上大伤,今日这样,倒显得她是在逞强似的。她的眉头皱很紧。

“痛么?”傅明琛见她眉头紧锁,柔声问道。

“不是。”

傅明琛似是自言自语:“女儿家,其实不必那么坚强。”

潮笙闻言怔了怔,唇角勾起,自嘲道:“我若不坚强,又有谁替我坚强。”

傅明琛心口如被石子轻轻一击。他递给她一个小瓶子:“每两日换一次药。”

“好。”

傅明琛叮嘱她好好歇息,和曾苏一同离开。屋子里安静地只剩了她和晕乎乎躺在床上的雪秀。

伤口不复此前那般痛,大概是傅明琛的金创药有镇定效果。她躺在床上,想着方才在夜里与那三个黑衣人交手的面画。

那三个黑衣人,是来暗杀司辰的?按说王府守卫森严,刺客应当不容易进来才是。

后来她在孟华那儿听说三个刺客进王府的目的。

“主子才干卓绝,朝中内外对他有顾忌的人颇多。每年府里总会来几个刺客来找打的。昨晚是我和力生他们失了职,幸好你及时到来。”

她疑惑的是,司辰的身手不在他们之下,但他几乎不动手。昨晚那个黑衣人以那样急厉的速度直指他的心窝,他仍然不动。他就那么胸有成竹自己不会受伤,是在考验她到底能有几多能耐吗?

司辰的心,她揣测不到。

两天后傅明琛亲自过来给她换药,潮笙一怔:“我自己可以换的。”

“你能换药,包扎要怎么做?”傅明琛自顾自拿好了药和干净的布。

潮笙有些为难,“难不成又要剪掉一件衣服?”

傅明琛闻言发笑,“那倒不必。把袖子脱了吧。”

潮笙想了想,到里间把衣服脱了一边,将受伤的那条手臂和肩膀露在外面。她神色坦然地坐到傅明琛前面,他的面色和她一样坦然,她想,他没少为女子治病,想必男人女人的身体在他眼里,和猪肉应该没什么差别。

傅明琛利落地观察伤口,换药,包扎,整个过程一言不发。忽然门被推开,傅明琛下意识用干净的纱布遮住了她裸着的肩膀和手臂。

进来的司辰动作一顿,傅明琛回头见是他,笑了笑。

“你倒亲自来了。”司辰语气淡淡的。

“潮笙也算我看着长大的,她有伤,自然要多照顾些。”

潮笙看了他一眼。傅明琛……他真有意思,他们加起来见面,一边手都数得过来,怎么就是看着她长大的了?

“恢复得怎么样?”司辰走近来。

“我好了。”潮笙到里间将衣服穿好。牵动时伤口还有些疼痛,但那一点痛,相比两天前的,实在算不得什么。

司辰和傅明琛已经离开她们房间,正在外头聊着什么。

潮笙走近,问司辰来找她可有什么事。司辰神情很淡,“来看看你恢复的情况。”

傅明琛叮嘱她几句,便和司辰并肩离去了。雪秀从不远处走来,笑嘻嘻地对着潮笙道,“王爷对你真好。”

“傅大夫更好。”

“你傻了,自然是王爷叫他来替你看,他才来的。不然他哪能轻易地出入王府?”

两人一起走进厢房,雪秀低声笑问:“王爷他,是不是喜欢你?”

“怎么可能呢,雪秀。他是高高在上的王爷,我们只是下人而已。。”

雪秀天真地说:“孟华也经常受伤,可王爷从来没有去看过他,更别说今天还亲自拿药过来。”

“药?”

“我之前看到他的时,他手中就拿着瓶药。没给你么?”

潮笙摇摇头,心头涌起温热。

“可能是看到傅大夫在,他就没拿出来。这心意很实在啊!孟华悄悄和我说,他有些嫉妒你。他们几个兄弟,可没得过王爷对你的待遇。”雪秀又补了句,“不过,大约是因为只有他身边只有你一个女护卫的关系。”

潮笙和雪秀两人坐到桌边,雪秀问她:“你打算以后都跟在王爷身边吗?”

“大约是吧。”

“姑娘家,打打杀杀,落得一身伤一身的疤,将来怎么嫁人呢?”

潮笙勾起唇角,“那就不嫁人吧。何必非要嫁人?”

“可我们女子最终的归依,不还是一个可靠的男人,一个家……”

“错了。这世间能靠得住的,唯有自己。”

“女人不比男人,体能有限,精力也有限。你不可能到了四五十岁的年纪,还在风刀剑雨里过日子啊。”

“我知道,”潮笙垂下眼眸。“我给自己的上限是十年。他抚育我六年,我还他十年,替他卖命,十年后就可以两不相欠了。”

“那时,你已经二十六岁了。”雪秀担忧地道,“女人最好的青春年华已经过了。”

“对我而言,青春年华并不值钱。”

雪秀的目光落在潮笙绝艳的脸上,“怎么会不值钱呢?你长得那么好看,小时候我就知道你是美人,现在长大了更漂亮。这么漂亮的美人儿应该被养得好好的,可现在却要拿着剑风来雨去,和男人厮杀。哎……果然我们没有爹娘的孩子,命就比别人苦些。”

潮笙拍拍她的手背,“我们这六年安安稳稳地活着,无灾无难,对我们来说已经是命运的宽容。我们自然是比不上那些被养在深闺里的千金小姐,又何必要比。倒是你,”她笑望雪秀,“和孟华几时成亲?”

雪秀脸一红,“什么成亲。八字还没一撇。”

“不是郎情妾意的么?”

雪秀轻轻叹口气,“他和你一样,为王爷卖命。如果王爷有安危,他也是要挡在前头的。有时我想,我已经是个爹不疼娘不爱的人,如果成婚嫁了他,还整天战战兢兢地担心他是不是能平安归来。又倘若他哪天真的不能回来,我又孑然一身了。”

潮笙能明白她的感受。他们都是没有家的孩子,自然比别人更希望家庭稳固。

休养四五天,伤口已然好了,傅明琛替她将缝合的线拆了。傅明琛以他自制的镊子将线拆出,一边观察着她的神情。

她太坚强,反叫他有些不好受。

“这么多年,你过得可好?”他声音很轻。

“饿不到冻不死如果算好,那应该是好的。”

言下之意,那六年想必不是很好过。“不过这六年,练就了你一身好功夫。你可知道,那夜来的刺客都是江湖上顶尖的高手。”

潮笙望向他,“哦?”

傅明琛点点头:“你以一敌三,所以司辰对你相当刮目相看。”抽掉最后一根线,他替她涂药。新生的肉已经长上,肩上留下了个小小的疤痕。

“多谢你了。”她好奇地问道,“那个……伤口用针线来缝,是你自己想出来的么?”

“那倒不是。早千年前,便已有缝合之术。”

“如此久远了啊。”

“是。此术最常用于军队之中,军人打战常受伤,伤口缝合好得快,而不缝合的话,伤口易破裂,进而红肿化脓,好得甚慢。”替她涂完药,他把瓶子盖起,收拾药箱。

潮笙好奇地看着他的药箱。四四方方的暗棕色箱子,翻开之后,里面还有好几层,药物,器具分区摆放,整整齐齐地,如同傅明琛本人一般。

其中有一个格子里面放了各种刀,小指粗细的柳叶刀,半尺长的直刀,等等。“怎么行医还要带着刀啊?”

“有时中了暗器,深入骨肉中,以手根本无法拔出,只好以刀切进去将暗器取出。”

潮笙固然大胆,想到那样的画面也觉得恐怖。傅明琛问她:“还有什么想问的?”

她摇摇头,他便把药箱盖上,扣上锁扣。

潮笙送他出春芽园,见他背着药箱,觉得那副箱子压在他的身上显得沉重了些。“为何今天曾苏没有来?”

“医馆里忙,我留他在那儿。”像是安慰她似的,他道,“拆线他不会,得我亲自来的。”

“谢谢。”

走到春芽园的月洞门,他让她止步:“回去吧,不必再送。我直接从偏门回医馆了。”

潮笙目送傅明琛离去,心中满怀感恩。不管他是不是听从司辰的命令才来的,他真诚以待仍然令她动容。

回厢房路上遇到几个婢女,见到她,连忙往旁边避着走。潮笙不知道他们为何避着她,但她也不在意。

自受伤五天后,伤口已然好了,不得不佩服傅明琛高明的缝合之术,以及他所用的名贵金创药。

落了五天不曾练功,潮笙这天夜里到湖边练轻功和剑,在水上疾跑一阵,便上岸在栀子林里练剑。

栀子花香飘在半空,潮笙跃上半空长剑快速挥舞,便有一些栀子从枝头飘落,铺了一地。

蓦然间,有树枝断裂声响,那是人踩断的。

潮笙收了剑,循声望去:“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