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笙淡然地找个位子坐下,店小二热腾腾地上来问:“姑娘,要些什么?”
“一碗面。”
她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客栈一楼餐厅中的人。
大多数位子都已经坐满了,且清一色都是大汗,桌角亦或桌脚,摆放着刀剑。
每桌如此。
潮笙喝着店小二送来的热茶,心中猜想,他们是在埋伏,等着什么人么?
她浑然不知般,很快,客栈里又来了一些人。有人走到她身边,“在下是否可以坐在这儿?”
潮笙不答,那人就当她默许了,便撩起袍子下摆,随后大声呦喝小二送酒送肉。
眼角余光瞥到男子,只能感觉到这人身材威武高大,一张四方桌他占去一半。
忽然间,一阵铃铃声响,清脆的摇铃,像是从少女身上的佩物发出,所有人都蓦然从椅中弹起,抄起武器,几乎同时朝客栈外蜂拥而出。
瞬间,客栈里便只剩了潮笙和与她同坐的男子。
她抬眸看了他一眼。
男子轮廓深刻,浓眉大眼,此时唇边挂着笑,“真是奇怪的一群人,是不?姑娘可别吓到。可要喝酒?”
“不必。”她好奇地往客栈外看了一眼,铃声自是也不见了,那些人也不见了。莫非他们在寻找一个身上会发出铃声的人么?
“姑娘,你知道京城有什么寻欢的好去处么?”男子恳切真诚地问。
潮笙站了起来,连回答都不给,径直就走向了二楼客栈。
那青年讨了个没趣,摸摸鼻子,无所谓地耸了耸肩。
潮笙打算在元一客栈歇一夜,明天早上再到朱雀楼。想到这里,心潮不由澎湃。
很久……没见到他了。
其实要说久,四个多月前也才见过而已,那时他在山上留了十多天,每天他们一起狩猎,下棋,甚至一起看书。
她前所未有地觉得和他在一起那般舒适自在。也从未觉得,此次分别四个多月,竟然像过了四年一般漫长。
小二欢快带她去二楼厢房。那小二滔滔不绝地:“也不知道今儿是怎么回事,来了一群带刀的人,把我们掌柜的吓得半死,生怕他们要劫店。一同进来,又一同跑出去,幸好提前都结好了帐,否则掌柜还不把我打死。”
潮笙眉一皱,“今天有什么特殊的么?”
“没有呀。”小二顿了顿,忽然道,“倒是明天不一般!”
“哦?”
“明天朱雀楼有从四国来的才子才女,争‘天下第一文采’之位。全京城的人估计都要挤到朱雀楼啦,哦不,还有那些闻声从四国赶来的人。今儿我们客栈都被订走了大部分,姑娘是来得早,再迟一些,可就没有房了。”
把她领到房门口,小二功成身退,潮笙则进客房转了一圈,便下楼。
此时楼下不再只有方才与他拼桌的男子,而是多了几名男女,风尘仆仆,有说有笑。说的皆是明日朱雀楼之事。
潮笙没多停留,走出客栈。
此时天色已晚,风月场所歌舞升平,丝竹管乐之声,远远近近,不绝于耳。
潮笙其实很想趁夜到王府,见一见他,或见一见雪秀。但,她想又想尊从他的命令,明天准时出现在朱雀楼。
在街上漫无目的地溜达一圈。街中铺面很多,卖首饰的,食肆,风月楼,满满一街,行人也不少,男男女女,三两成群。
这是繁华的大宋京城,金都。
也是她第一次踏在这繁华的土地上,感觉着它的风土人情。
这里和她住了三年的福临山是那么不同!它生动活泼,五彩斑斓。它一副太平盛世的景像,人们似乎都衣食富足。
她眼眸一黯。这个太平繁荣的国家,终究不是她的国。
她背手往回走,连着两天的日夜兼程,让她有一丝疲惫。
回到客栈房间,沐浴完毕准备就寝时,赫然发现枕头上有一张信笺。
她在屋中环望一周,并没有人躲藏着。她关了门窗,回到床上,方才拿起那张信笺。
字体强劲有力,却不是她熟悉的笔迹。
里面交待她明天到朱雀楼后,注意一个身上响铃的少女。趁乱将少女身上的铃偷走,不管用什么样的手段。
底下了附了张铃铛的图。
又是铃?
那铃到底是何物,为何引来一群人觊觎?
★★★★★★★★★★★★★★★★★★★★★★★★★★★★★★★★★★★
孟华匆匆敲开书房,听得里面主子的首肯,方才推门进去。
“信已经交妥。”
“她人呢?”
“不在客栈里。”
司辰略略颔首,“嗯。”原算她要明天早晨踏点而至,没想到今夜就已经到了。
想必这两天她赶路赶得很急。
他喜欢这股认真的劲头。“王冲已经去朱雀楼了?”
“他和力生在朱雀楼附近。”
“嗯。你去吧。”
孟华告退,没有回自己的厢房歇息,而是去了春芽园。
熟悉的房子,几乎每隔几天他都会来几次。灯还亮着,开着的窗子里映出女孩温婉恬静的倩影。
她正低头在做针线活,乌发垂了一缕下来,她浑然未觉,专注地穿针引线。
窗口被什么东西击中,发出啪得一声,她头也不抬,“你来啦。”
孟华每次出现几乎都用这一招,她已经见怪不怪。孟华笑着靠到窗口,看着她做针线活,‘“这么暗的灯光,你眼睛不难受?”
“还好啦!”她手上不停,抬头看了他一眼,撞上他的目光,又忙低下头,“你不是才来过么,怎么又来了?”
“有好消息告诉你。”
雪秀忙抬起头,眼神惊喜,“难道是潮笙回来了?”
“你所能想到的惊喜就是她啊?”
“当然是啊!我已经好久好久没见到她,很想她!”雪秀激动地喊道,“前几天你不是说她很快就要回来了吗?”
“是啦,”孟华不再逗她,“不出意外,再过一两天你就能见到她了。”
“太好了。”雪秀双手交握在胸前,“这么多年不见,不知道她变成什么样了呢?你说她还认不认得我?”
“怎么会不认得,你除了个子长高了之外,没有别的变化。”
“那我能一眼认出她吗?她在山里,说不定晒得很黑啊!”她眼睛一闪一闪。
“她很高,比你高很多。皮肤一点也不黑,比你还白。”
“真的?”雪秀的脑袋耷拉下去,“我很矮啦,随便哪个人都比我高。”
孟华扑嗤笑出来,“你也还好吧。潮笙从小就长得比较高挑不是么。这三年变化确实挺大,你能不能一眼认出她,我还真是说不准。”
“真想看看她……”雪秀期待地道,“什么时候她才会回府?她一回来就会来找我吗?”
“她有任务。看看后天能不能见到她吧。”
雪秀追问,“什么任务?”
“那是我们的公事,你不方便知道。”见她情绪低落,孟华道,“潮笙忙完了肯定会第一时间来看你的。”
雪秀这才展颜欢笑。
孟华又停留了会儿,方才恋恋不舍地离去。
★★★★★★★★★★★★★★★★★★★★★★★★★★★★★★★★★★★
人潮涌动的大街上,人人驻足观望着朱雀楼。
朱雀楼今天注定是个不平静的地方,早早地,守城军已然过来清场,平日里做小买卖的百姓今日一概不能在此地出没。森严的守卫,只为着朱雀楼里今天往来的都是天下间有身份的贵人。
这种场合,既热闹,也暗存许多隐患。
举办“天下第一文采”大赛,来者多半都是有些声名的文人雅士,宋国国风开放,从不禁止女止读书作画,故而朱雀楼里女子占了一半,个个精心打扮过,气质温文,妆容精致,大有争相斗艳之态。
宋国文院作为此次活动的主办方,主持大局的文院官员方信宏,他穿着大红色朝服,喜气洋洋主持大局。
会场内人人聚精会神地听着他发言,也有些人在人群中目光游移,心怀不轨。
坐在二楼靠栏杆位置的潮笙安静地坐着,似乎在仔细倾听,又似乎在魂游四方。一双清冷美目时不时望向一楼入口处。
不断有人陆续前来,忽尔,清脆的铃铛碰撞声传入耳中,几乎朱雀楼中全部视线都看向了甫从大门走进来的红衣少女。
少女十六七岁年纪,身材娇小玲珑,一头乌发扎成双丫,髻上结着与衣服同色的丝带,活泼可爱,娇俏可人。
她似乎没料到大伙儿的视线全集中在她身上,有些错愕,随即低头步入人群。随她走动,身上便发出清脆的“铃铃”声响。
她的腰带上系着个精致可爱的金色铃铛,和昨日潮笙所收到的信笺上所画的一致。
司辰要的是这个么?
随后又走进来一波文人默客,全场顿时喧哗不已。潮笙闻声望去,一个身穿淡紫衣衫的婀娜女子正缓步走入正厅,身边站着几个侍女,众星拱月一般捧着她。
那些喧哗声显然是因她而起。
不晓得她是什么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