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初六,小寒。
这一天,汴京城大雪遮天。
这一天,东方远行的叛军打到了长阳县,距京城更进一步。
这一天,程云鹤已经三日未归。
温暖如春的小阁里,程采夕端坐在铜镜之前,对着镜子中眉目如画的女人愣愣的出神。
她以前从没有仔细看过自己的容貌,但岁月境迁,女人的天性总有慢慢呈现的一天。没有女人不爱美,哪怕天天舞刀弄剑的女人。
鹅蛋脸,柳叶眉。带着长长韵角的眸,遗传程云鹤的高鼻梁,两片微微上翘的唇,纤细而优雅的脖颈,微微凸起的精致锁骨,高高耸起已颇具规模的胸膛。
她发现自己真的很美。
如果不是自己的火爆脾气,如果不是动不动就喊打喊杀,如果不是那柄从不离身的宝剑,或许…上门提亲的人应该有很多吧?
当然,只能是或许。
她开始羡慕街上相伴而行的男女,情人眼中化不开的柔情蜜意,只是一眼便让人沉醉。她时常幻想,将来陪伴在自己身边的人会是谁?
每一次的答案,都是同一个人。
当年戴着褐色小帽的伴读小书童,已经换上了象征权势的华丽衣裳。或许她永远忘不掉前些天他找到自己时骑在马上的潇洒模样,同样忘不掉自己加速的心跳。
她的玉手情不自禁地抚摸微微发烫的脸颊,眼神中闪过一丝迷茫。
应该是他么?
应该是他吧……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扭头看了看自己的绣床。原本整洁的床面已经乱成一团,上面凌乱地摆放着三把宝剑,一袭黑色劲装,挂在皮袋子上的一堆飞刀……
这些东西陪伴自己走过了无数风雨,仿佛在无声的提醒着:那个会飞檐走壁惩恶扬善的女人,才是真正的你。
程采夕嘟起可爱的小嘴,俏脸泛起一丝犹豫,又转回头来看了看从来都不曾用过的梳妆台。
台上摆放着玉漱斋的胭脂水粉,彩云堂的簪子,龙凤呈祥斋的一对耀眼的金镯,还有数不清的女饰。她好奇地拿起这个看看,又摆弄一会儿那个,如同一个好奇宝宝。
仿佛过了一万年这么久,她终于鼓起勇气,手指捏着丹红色的胭脂纸,两片唇瓣轻抿。当她再抬起头来的时候,铜镜中女子白皙的脸庞上,那两瓣娇艳欲滴的红石如此夺目,使她看起来更加美艳不可方物。
“唐安,老娘打算送你一份最珍贵的礼物,如果你以后敢忘了我……我就是做鬼也要杀了你!”
大小姐满意地笑了笑,慢慢拉开抽屉,取出了一个褐色小包,那纸包上清晰地印着三个字。
蒙汗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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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歌楼里没有妙歌,也没了往日的喧嚣热闹。
整个二楼冷冷清清,只有两个人。
唐安看着眼前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大小姐,感觉自己的世界观顿时崩塌了。
女魔头也会化妆?也会有如此女人的一面?
看看那扎着簪子梳理成百合髻的流云黑丝,刻意描绘过的柳眉,白皙中透着红润的俏脸,以及无比性感妖艳的红唇……
这还是自己认识的那个大小姐么?
似是被唐安看的有些羞赧,程采夕贝齿轻咬红唇,娇嗔道:“看什么看!”
唐安回过神来,眼神中满带欣赏道:“没什么,只是觉得大小姐今天特别的…女人!”
程采夕情不自禁地握紧酒壶,忽然有一种想要拔剑的冲动。这个该死的混蛋,难道自己平日里就那么不像女人么?
鼻子里发出一声轻哼,大小姐道:“你知不知道你很不会聊天?”
感觉到四周弥漫的一股杀气,唐安咳嗽一声,义正言辞道:“大小姐误会了,原来在我的印象里,大小姐一向‘贱’不离身,惩奸除恶,侠骨柔肠,乃是我大唐一等一的奇女子。但是现在粉黛轻抹,又有一种别样的韵致,大小姐你想想,一个女人既有女人妖娆多姿的一面,又有英姿飒爽的一面,这让别的女人怎么活?如果一定要找一个词形容的话……”
看唐安蹙着眉头仔细思考措辞,程采夕只觉得心中微微一跳,情不自禁地问道:“什么词?”
唐安装模作样想了半天,忽然一拍脑袋,两指并拢冲大小姐鼻子一点:“完美!”
“休…休要胡说!”
从来没有被男人如此恭维过的大小姐只觉得心如鹿撞,虽然极力掩饰,却遮盖不住逐渐变红的俏脸。
她嗔了唐安一眼,一只玉手轻轻摸了摸自己如玉的脸庞,又有些羞赧地问道:“我…我真有那么美么?”
“你本来,就很美。”唐安有些恶作剧地笑笑,“在我印象里,能跟大小姐相媲美的女人,恐怕只有小龙女了。”
程采夕心中醋意大起,蹙眉道:“小龙女?那是谁?”
“哦,一个朋友,已经好多年不联系了。说起来她也是个可怜的女人,徒弟断了一条手臂,吃饭都只能用勺子而不能用筷子。”唐安摇摇头,“不说这些了,大小姐怎么想起来要请我吃酒?难道你忽然良心发现,准备还我那几十两银子了?”
似是被唐安勾起了回忆,程采夕嘴角扬起一丝微笑。当初他刚来程家,自己总和他过不去,借故坑了他的银子一直没还,想不到他竟然一直都记得。
“小气鬼,区区几十辆银子记到现在,亏你现在还是堂堂侯爷。”大小姐扑哧一笑,如同百花齐放一般。“我请你喝酒,只不过因为我想喝酒,并没有什么原因。来,干一杯!”
大小姐忽然很佩服自己。
这辈子从来没骗过人的她,撒起谎来居然脸不红气不喘。小手举起酒杯和唐安轻轻一碰,大小姐感觉自己的心跳的好厉害。直至看到那杯混了蒙汗药的瓷杯被送入对方口中,这才俏俏松了一口气。
她低垂着脑袋,似是害怕自己慌乱的眼神会出卖自己波涛起伏的心情。但这样的表现在唐安看来,分明就是满怀心事的表现。
放下酒杯,唐安轻轻叹了口气,道:“老爷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
知道了?
程采夕抬起头来,有些诧异道:“你都知道什么了?”
“张公公告诉我,老爷昨天去找过皇上。”唐安有些黯然道,“东方远行此次起兵,打的旗号是‘清君侧、除奸佞’。明眼人不难看出这只不过是般指鹿为马颠倒黑白的一套说辞,给谋反找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但是,朝廷里一些贪生怕死之徒为了保全自己的性命和地位,硬是生生将老爷和六王爷说成奸佞,怂恿皇上交出这二人。老爷蒙皇上隆恩,自然不肯见皇上为难,所以主动请缨,宁可背负一世骂名,也要粉碎东方远行的野心。”
听了唐安一席话,程采夕神色黯然,有些苦涩地笑了笑:“我爹很傻,对不对?”
“的确很傻。他豁出性命不要,甘愿引颈就戮,只为让东方远行的说辞不攻自破。即便那老贼起事成功,也会被一辈子弑君篡位的恶名,让他子子孙孙坐在那张皇位上都如坐针毡。”唐安再喝一杯酒,语气有些低沉:“但我很敬佩他。”
一个以性命报君恩的人,一个为朝廷鞠躬尽瘁至此的人,值得让人钦佩。
程采夕低着头默不作声,过了好半晌,才轻轻抽了抽鼻子,用手背擦了擦被刘海挡住的眼角,抬起头来展颜一笑,道:“不说这些啦。他能被皇上关进天牢而不是立刻死掉,在我看来总归是一件好事。来,咱们再干一杯!”
唐安陪她一饮而尽,想要笑,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眼前的女孩子当初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娘亲死掉,从此拼命学武,用野蛮专横来掩盖内心的脆弱。其实她这么做,又何尝不是想要保护自己的家人?
而如今,在国家大事面前,她的一身武艺却又毫无用武之地,只能默默等待自己的父亲变成一具尸体。这个等待的过程是何其漫长,又何其残忍。
正想着应该如何安慰大小姐,忽然头脑一阵晕眩。唐安晃了晃脑袋,发现对面的大小姐都变得模糊起来,如同隔着一片水幕一般。
“大小姐…你有没有头晕眼花的感觉?妈的,咱们好像喝假酒了。”
“那是你喝多了。”
见药效终于发作,程采夕巧笑嫣然,伸出五指在唐安眼前晃了晃,发现唐安双眼迷离,这才放下心来,将俏脸凑了过去,问道:“我今天…真的很美吗?”
唐安感觉眼皮越来越沉,迷迷糊糊道:“美,要不是…你总是拿着剑…我都想泡你了……”
“咚!”
说完这句话,唐安再也撑不住,额头狠狠撞在了桌面上,整个人昏厥过去。
总是拿着剑,就不能泡老娘么?你若早点说出这番话,老娘何苦要用蒙汗药!
程采夕脸色一黑,旋即摇了摇头,暗道这混蛋向来狗嘴吐不出象牙,何苦和他计较呢?
更何况,以后也没有机会再与他计较了。
似是为了给自己打气,大小姐将杯中酒仰头喝尽,盯着兀自趴在桌上不省人事的唐安,喃喃道:“你只要记得我很美,那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