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林萧步步逼近,红发美女开始慌了:
“你你你......,你想干嘛?杀人是犯法的,你别乱来啊!”
林萧眨眨眼睛,依旧微笑着道:
“所以我刚才说的都是自杀的法子啊,你的死亡跟我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关系,你自己选择一个呗。”
“鬼才会选啊!”这一刻所有人齐翻白眼。
这完全是教唆小学生犯罪好么,哪能这么简单就作死啊,警察叔叔,就是这个人!
拎着那把灰蒙蒙猎猹的叉子,林萧走到红发美女身边:
“两个选择,要么你自杀,要么我把你打死!”
红发美女瞪着林萧,一幅武藤兰视死如归的模样。
林萧却是微笑着道:
“一些杀手杀人只需要几秒钟,另外一些则需要几分钟,还有一些需要几个小时。我曾经看过一部恐怖片,杀手用勺子花了几年的时间活活打死了一个人。”
“这是用极度低效的武器进行的慢得可怕的谋杀。故事设定是有点雷(当然,雷是目的),但是惊悚气氛绝对不低嘛,要不咱们来试试?我会让你尝尝什么叫崩溃的滋味~~”
红发美女慌乱无助,越发的楚楚可怜,三分娇柔、待雨梨花,小声哀求道:
“别杀我,你要做什么我都答应你......”
林萧不语。
“我,我警告你,我母亲是艾米丽.辛德勒!我奶奶是金.佩格......”
听到这话,德意志绅士和剪刀手终于有所动作,转头看向林萧和红发女郎。
“呵,一场交织贯穿了三代人的恩怨情仇啊。”林萧吐槽一句,右手却很沉稳,淡淡道,“你和死去的男人是什么关系?是不是你杀了他!”
“怎么可能,我和老王是真心的......”
林萧也懒得废话,须知待得时间越久,被别人发现的几率也就越大。他戴上无菌卫生手套,手一翻又取出两柄手术刀,就在这昏黄的路灯之下,伴随着一片鄙夷惊恐的目光注视下,对中年老王进行了最简单的手术解剖与证物提取......
“食管堵塞,肝脏肿大,未发现血凝性反应......不是中毒,而是......”
好吧,这种简单的解剖手术林萧早已经是驾轻就熟了,从一开始的丧尸到后来的舔食者,再到其它乱七八糟的生物,积累的手术经验足以让最高超的技师汗颜。
值得一提的是,这过程中竟然完成了一个可挑战成就。
“可挑战成就:灵长类杀手。亲手击杀并解剖一具灵长类生物,并且熟练掌握其内部构造。”
林萧如有所思,“原来只是身体休克,而脑子并没有死亡吗?......唔,不过我是不会帮你装回去的。”
两分钟后,林萧就已经大致判定老王的死因。
他站起来,沉默着看向了身后的两名白胖、黑瘦二人组,轻轻道:“你们为什么要杀人?”
两人脸色一变,怒哼道:“放屁,扑街仔!老子什么时候杀人了?”
“嘛,其实很简单啊。”林萧耸耸肩,“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不管你做什么,自以为手段多高超,总会留下些蛛丝马迹儿。而我要做的就是从这些蛛丝马迹中抽丝剥茧,最后将目标锁定......不不不,你误会了,这并不是无端端的凭空揣测,而是‘一切靠证据来说话’!”
“首先,可以排除鬼魂杀人、心脏病发、脑血栓、心肌梗塞等等自然发病原因。”
“其次,我检查过尸体,并未发现明显的下毒与殴打迹象,也基本上排除食物中毒的可能。”
“再次,这里总共就我们几个人,必然有一个是凶手!”
“最后,通过反向思维来推断,从最没有嫌疑的人来思考,最后得出的结论便是你们了。”
“放屁!”白胖男人脸红脖子粗,“我们压根就没有动手好么!”
“没错,你们是没动手,但你们点的菜却很不对头呢,又不是瞎子,为什么会专门点一份棒子国料理?”听着主宰的提示声,林萧嘴角勾起一抹微笑,摆了摆手,“如果我猜的没错,上你们抽的香烟和棒子国料理,混在一起会形成一股很独特的气态物质吧?就好像有人对花粉过敏一样,闻到后会引发过敏性休克,从而制造无证据杀人的假象。”
“叮:完成支线任务,‘未知死亡’。奖励五点军衔值。”
胖瘦二人组脸色终于变了,恶狠狠盯着林萧,道:
“老子是金四胖,他是黑巴马,敢惹我们,你是活腻歪了是吧?”
“啊,抱歉,是我的错。”林萧耸耸肩,“我应该第一时间猜出你们身份的,能给张签名吗?”
“......”这跳跃幅度也太大了吧!
“你们慢慢玩,我还有事,先走了。”林萧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解谜是我的兴趣,但是打打杀杀什么的多无聊啊。”
掏出一沓钱递给闰土大叔,林萧转身潇洒离开,将手里的钢叉随意一抛,划出一道弧线正好将红发美女叉中......
“原谅我从来都不是怜香惜玉的人~~”
......
第二天早上十点,麦哲伦湾仔码头。自从昨晚林萧随手一叉将红发美女给串成肉串后,他便受到了来自剪刀手爱德华和德意志绅士的追杀,一路狼狈逃窜,且退且战,终于在黎明时分将敌人甩脱。
潜回地下舞厅,和大萝莉温存一番之后,林萧便走向了稍远的麦哲伦湾仔码头。
小镇南端便是一片广袤的大海,但气温却诡异的灼热,再加上一些肤色黧黑,奇装异服的商贾工人,仿佛撕开了时空的画卷,带林萧来到了古埃及尼罗河两岸。
那么,一提起古埃及,大家的第一印象通常是什么?
——广袤浩瀚的金色沙漠,郁郁葱葱的沙漠绿洲,碧波万顷的地中海;滋养万物的尼罗河,高大雄伟的金字塔,魔影笼罩的古老神庙,英姿勃发的少年法老,妖艳性感的女祭司,阴森恐怖的木乃伊,剧毒致命的眼镜蛇,狼头人身的阿努比斯神……粗看上去貌似很精彩!
但理想与事实的差别总是很大,入眼所见全都是人,乱七八糟的的生物完全没有......
首先,这里的人都是不穿衣服的,唔,和全裸海滩还不一样,你可以选择穿或不穿。但来到这里,在登记处就有两名黑人欧巴桑,强行将你的衣服剥掉~~
于是,林萧明白了一个道理。在领略古埃及的万般风情之前,首先必须要丢掉自己的羞耻心!
为什么必须要你们丢掉自己的羞耻心?因为入乡随俗嘛。
虽然离镇子不过七八公里,但气候却是两个完全的极端。酷热,干燥,沙滩也不是洁白细腻,而是黄沙漫漫。这里的行人肤色黧黑,不穿衣服,性格粗狂。从说话到布料服饰,完全的古埃及风格。
这里林萧就忍不住吐槽了:“说好的麦哲伦湾仔码头呢?你怎么着也得选择南非的好望角吧,怎么来到古埃及了!”
古代埃及的气候十分炎热干燥,怎么样也冻不着,而古埃及时代的纺织和染色技术还很原始和落后,其产量实在是个悲剧,从而导致布匹价格昂贵得令人发指,染色的布匹更是成了贵族的专利。
所以,为了勤俭节约,古埃及人一般都穿得很少,甚至是什么都不穿,并且从不认为裸体是什么耻辱——古埃及的小孩子们,无论是男是女都不穿衣服,直接光着屁股满街跑。直到他们长到十几岁或者结婚时,才会置办一件亚麻衣服,纵然是不差钱的贵族家庭也不例外。
在古埃及人的眼中,小孩子就应该是裸体的,穿衣服的小孩子都是怪胎。
林萧虽然不是天体露营爱好者,但羞耻节操什么的,早就抛弃的一干二净了。所以对光屁股这件事并不抗拒......光就光呗,谁还没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