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堪培拉机场。
新的航班到了,高矮胖瘦各色各样的人群汇聚成一条杂乱的溪流,从机场的出口处涌出来。
一个头发染成橘红色的青年,双手插在乞丐服的裤兜里,哼着小曲儿,在人群中晃晃悠悠的行走着,不时的将色迷迷的挑衅般的目光,肆无忌惮的瞟在身边经过的美女身上,引来一阵阵厌恶至极的目光。但这青年却好像有怪癖一样,别人看自己的目光越凶狠越厌恶,他反而越兴奋越飘飘然,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红毛青年就这样在人群中晃晃悠悠的走着,以招惹更多的鄙视目光为乐。
俗话说一心不可二用,红毛青年自然也不例外。
正当他又瞟着身旁一位性感美女的高跟美腿而故作口水横流状时,一个不留心,撞在了走在前面的一个中年人身上。这中年人戴一副文邹邹的金边眼镜,腋下夹着一个大号的,一看就价值不菲的公文包,当时正在打电话,被红毛青年冷不丁的在后面一撞击,腋下的公文包掉落在地,手机也差点脱手而出。
被“目侵”的性感美女见状,立刻向红毛青年投来幸灾乐祸的目光,而中年人此刻也回过了头,将质疑的目光投向红毛青年。
“sorry!!letmehelpyou!”红毛青年尴尬的咽了口唾沫,倒也没耍无赖,立刻很热情的连声道着歉,弯腰把公文包捡了起来,低头哈腰的递回给中年人。
中年人见红毛青年认错态度如此良好,又的确是无心之过,于是也很大度的笑笑,接过公文包,继续向前走去。红毛青年也故作夸张的舒了口气,得意的看了周围围观自己的人,无比炫耀的甩了甩红色的刘海,继续哼着小曲,大摇大摆的离开了。
而就在红毛青年马上就要消失在人群中时,中年人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拉开了公文包的拉链,向包里面查看了一眼。
随即,他意味深长的看着红毛青年的背影,嘴角浮现出一丝冷笑。
然后,他拿出了手机……
红毛青年背后没长眼睛,所以他肯定没想到,自己自以为高明的演技,顷刻间就被中年人看穿了。他之所以肆无忌惮的看美女,就是为了制造无意撞人的假象,而制造无意撞人的假象,就是为了在替中年人捡起掉在地上的公文包的时候,用他神乎其神的扒窃技巧,顺手牵羊的偷走里面的钱包。中年人是他跟踪已久的猎物,中年人每次掏出钱包买东西,都会让他的眼睛进入短暂的充血状态。仅仅是那LV钱包看着本身的价值就足以令他眼红,更别提里面那厚厚的一叠美元了……
所谓螳螂扑蝉黄雀在后,洞察分毫的中年人同样没有想到,就在他拿出手机准备策划一场完美的猫捉老鼠的游戏时,在机场出口不远处站着的一个蓝衣男子,也轻而易举的就掌握了他所有的举动。
中年男子轻声的说了几句后,便挂断了电话收起了手机。
然后,他身边不远处的三个方向各自走着的两男一女,便不约而同的转身向红毛青年的方向走去。他们的动作云淡风轻,普通人根本看不出有什么蹊跷。
但这一切,却都一丝不差的落在了蓝衣人的眼中。他仿佛对这一幕见惯不惯似的,露出一个狡黠的微笑。
…………
红毛青年显然对这一带的地形非常熟悉。离开熙熙融融的机场街后左拐右拐,很快便轻车熟路的来到了一个偏僻隐秘的巷子里,迫不及待的从口袋里掏出了那个让他眼红很久的LV钱包。
打开,里面是厚厚的一叠美元,还有各个银行的银联卡,各种高档场所的贵宾卡,白金卡等等。
红毛青年贪婪的舔了舔嘴唇,开始数那一大叠钱。
但刚数了没几张,他就突然停住了。
在他身后,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个人。
这正是刚才那个被自己肆无忌惮“目侵”了的高跟美女。
高跟美女此刻正斜倚在墙壁上,一只脚抵在墙上,身体稍微弯曲,优雅的吸着烟,淡淡的烟雾从她娇艳的红唇中袅袅吐出,有种说不出的勾魂摄魄。
只是,刚才在机场还对美女流口水的红毛青年,此刻却丝毫没了半点猥琐的意念。相反,仿佛他见到的不是娇滴滴的性感大美女,而是什么无比恐怖的杀人怪物似的,扭头就跑。
美女并没有起身追的意思,只是冷笑着看着红毛青年仓皇而逃的背影。
红毛青年跑了没几步便停住了,因为在他前面,一个戴着墨镜,穿着一身休闲装的男子,正一脸寒霜的向自己逼过来。而在墨镜男的背后慢慢走来的,正是钱包的主人,那个文邹邹的中年人。
阴沟里翻船。惨了,红毛青年想到。
作为一个行走盗坛多年的扒手,自然对职业生涯中可能出现的种种情况了然于胸,对危险,自然也同样拥有过人的预知能力。
惹到硬茬了,很明显。
红毛青年看看前后逼近的三个人,忽的脚尖顿地纵身一跃,双手扣住墙壁上的轻微突起,表演了一出现实版本的壁虎人飞檐走壁。
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职业小偷的看见本领,便是逃跑。
红毛青年显然将这项本领修炼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眼看着就要翻上房顶逃之夭夭,但就在这时,下面的高跟美女忽的一扬手,一支精巧的口红脱手而出,暗器一般袭向红毛青年的后颈。
这真的只是一支普通的口红。
但在高跟美女的手中,却仿佛突然拥有了无尽的魔力。
红毛青年躲闪不及,被那支口红打中后颈。
“啊!”
这哪里还是什么口红,简直就是子弹。
口红居然直接深深的嵌入了红毛青年脖子后面的肌肉中。
红毛青年一声凄厉的惨叫,身体就要不受控制的向巷子里跌落。
只要跌落回去落在中年人手里,绝对是生不如死。对于这一点,红毛青年非常清楚。
就在他绝望的时候,一支强有力的手臂突然凭空出现,稳稳的拉住了他的肩膀,将他拉上了墙头。
“云师兄,你的功力减退了不少呢。”
救命恩人一边迅速的拉着他撤退,一边调笑道。
熟悉的声音,熟悉的蓝衣,尽管隔了很多年,但依然熟悉的脸庞。
于是,红毛青年摘掉了头上的假发,露出了微凸的头顶,兴奋的喊出了救命恩人的名字——
“杜紫藤……!!”
这就是飞扬和他的三师兄莫云的重逢经历。俗套而现实。意料外却又情理中。
正是由于这次突如其来的重逢,才使得飞扬和千颜决议结束在澳大利亚“养尊处优”的生活,再次回到死神团队的工作中去。也正是由于这次重逢,才使得飞扬后来成了亮剑行动中的第一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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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门阀林立的时代,既然身为令君之子,名门公子,必定成为上品名士,只爱那数不尽的风花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