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今日的夜晚是那么宁静,你可以清晰的听到秋虫窸窸窣窣的鸣叫,你亦可以轻松的分辨出轻重不一的脚步声。
宣阳坊虢国夫人宅中,杨花花正倚坐在铜镜前发呆。突然被人勾起十几年前的回忆,甜甜的、苦苦的,满口说不上来的滋味。李括,这个少年给她的冲击太过强烈,那说话的语气和神态便和那人当时一模一样。“我大唐欲千秋基业得以延传,则必当于百草催时而起花!”一句慷慨激昂的话便俘获了自己的心,自己真是一个呆子!
咬了咬嘴唇,杨花花竟是泛下一行清泪。誓言说的多了便成了谎言,承诺给的多了却发现兑现不了。自己爱了他十七年、思了他十七年、恨了他十七年,到头来却发现不过是一场虚梦。
“夫人,夫人您别伤心了。”贴身丫鬟莹秋适时地递上一方娟帕,安慰道。“老爷都去了那么多年了,您也该放下了。不为别人着想,您还能不为少爷想想吗?”
“谁说我哭了,我没哭!”杨花花一把夺过娟帕,擦干了脸颊的泪珠,执拗的转开身去。
“唉。”莹秋轻叹一声:“夫人,人都要朝前看,这么多艰难的日子您跟少爷不都熬过来了吗。现在日子好了,您应该开心才是。”
“莹秋,你跟了我几年了?”杨花花沉了沉气,低声道。
莹秋虽不知主家为何突然问及此事,略一思量,仍是属实答道:“算上今年,有十八年了。夫人出嫁前一年,老夫人便将秋儿派来服侍您。”
“是啊,你都跟了我十七年了,我是真的老了。”杨花花口中默念着,似失了魂一般。
“夫人哪里显老!”莹秋不忍见着主家憔悴的模样,将一面铜镜放到杨花花跟前道:“您看看您这肤质,便是二八年华的小娘都比不了;您再看看您这头黑发,便是陛下都赞叹不已。还有这...”
挥手打断了莹秋的善言,杨花花苦笑道:“人都会变老,我又如何能逃得离?我并不怕老,只是女人一旦年老色衰,没了姿色便失去了价值,会被男人们如同垃圾一般丢在一边。我要是没了这张脸皮,还有谁能厚着它去替杨家斡旋?”
莹秋见主家如此真情,委屈道:“我真替您感到不值,杨家的日子能走到今天贵妃娘娘自然居功至伟。但若少了您的居中调和,哪件事能办的如此利落?二爷他非但不知道感恩于您,还一次次的逼着您去,去...”
“你还不懂。”杨花花嘴角声调愈来愈冷:“我们女人在这世上终究要依附家族的。别看你那么风光,男人不过一句话的工夫便能让你跌落谷底。”
“我便不信所有的男人都这么无情,李家小郎君看起来就像个有担当的人!”莹秋努了努嘴,兀自辩解着。“他小小年纪便出口成章、文武双全、随和谦恭,还那么的俊朗!”
“他?”杨花花一愣,似在自语道:“他真的肯为杨家效力吗?”
“那是自然,您那么抬举他,向他许下那么肥的一个缺,他会看不出好坏?谁人不知杨家的权势如日中天,大树底下好乘凉,便是总角娃娃都清晓这个理儿。”
他真的会为杨家效力吗?从见到李括的第一眼起,杨花花就知道他不是一个甘于人下的人。但倘若只是为了她呢?屋内红烛摇曳,杨花花的眼神渐渐朦胧迷离。
...
夜深了,平日熙熙攘攘的街道上已是不见行人。打更人打着哈气,揉着眼圈一边敲着铜锣一边报着时辰。入了秋,天气便凉了下来。一身粗布工服已不足以御寒,打更人不住打着寒颤,心中早已将掌管度支郎官的女性祖宗问候了个遍。拐入一条小巷,他忽觉一道黑影闪过,揉了揉眼环视一圈却并未发现什么异样。真他妈的见鬼了,暗自腹诽一句,他便又朝前走去。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天干物燥...”
于此同时,一身着紧身夜行衣的蒙面客正在邻连的屋顶飞速疾奔着。长安的民居鳞次栉比、一家连着一家、一户挨着一户,这为他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他所穿的布靴似用了特殊材料,疾奔起来竟无丝毫声响。他似极度熟悉路线地形,竟不需停下分辨方向,一道朝着北面而去。
夜色便是最好的伪装,寂静便是最好的掩护。夜行人丝毫不担心自己的行踪会被人发现,在这个时分没有一个正常人会跑到房顶看星星。
约莫行了盏茶的工夫,他停了下来,环视了一下周遭的建筑,纵身一跃跳进了一座灯火辉煌的院子。
这是西市雅拉酒楼的后院,深夜时分显得有些冷清。夜行人缓步朝正堂走去,及至门前,轻敲了三下便再不肯发出半声声响。
“谁啊?都打烊了。”小二不耐的揶揄着,被掌柜丢在前堂看店本就窝了他一肚子的火。现如今连木凳都睡不安稳,怎能不来气?
“咚、咚、咚。”又是三声轻响,一样的归于静默。
“谁他娘的没完没了!”小二系好中衣的带子,三两步跑至后门前。骂骂咧咧的去了门闩,小二满面震惊的看着眼前的夜行人。
那夜行人似戏谑般的在门板上又敲了三敲,一把扯去了脸上的面巾。
“去叫你们的掌柜来。”那夜行人的面容黝黑、鼻梁高挺,眼窝深陷。一副长头窄脸,发髻于上额弯成一道上弧,显然不是中原人。(注1)最为可怖的是,他的左脸从眼睑下直到下颌有着一道长长的浅红色疤痕,在油灯的印衬下竟似活物,生生蠕动。
“唉、唉。”那伙计如同见到厉鬼般吓得连连后退,连滚带爬的跑向了后堂。
夜行人将一把随身佩戴的横刀放在了方桌上,从腰间取出一个马奶带子径直灌了起来。那横刀的刀鞘已隐隐生锈,似镀着一层铜绿。刀柄处生出一道不深不浅的豁口,用油麻绳绑了几绕,倒也勉强能用。只是此刀的主人似乎对此却毫不在意,无时无刻不将其带在身上,放置于最显眼的位置。
“香巴拉来的贵客,怎能不尝尝家乡的美酒。”雅拉酒店的掌柜轻点着头从后院走来,送上一壶上好的青稞酒。(注2)
夜行人轻摇了摇头:“长安的风太暖太软,我只怕翱翔蓝天的雄鹰已渐渐磨掉了锐气,变成甘于平庸的灰雀。”说完他便再不言语,径自喝着马奶袋中的烈酒。
“神圣的佛尊啊,你赐予的血液在我身上流淌,你赐予的力量在我身体中迸发。有太阳升起的地方便有香巴拉,我时刻未曾忘经卷的真义,无时无刻不在感化着身边无知的凡人。现今圣使却怀疑你信徒的忠诚,我只愿以鲜血来证明自己!”掌柜转身双手合十,朝西首虔诚颂念。
“够了!”夜行人看不惯掌柜如斯的做作,粗口打断道:“赞普派我来,只想让我告诉你。西边已经陈兵以待,该你做的事情不要忘记,否则即便赞普饶了你,死后你的灵魂也升入不了香巴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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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这是藏族人的相貌特征。我特定查了《四川藏族相貌考》这篇论文,总结出的特点。
注2:香巴拉:“香巴拉”是藏语的音译,,又译为“香格里拉”,其意为“极乐园”,是佛教所说的神话世界,为时轮佛法的发源地。
ps:这章流云写的很苦逼。无奈才疏学浅,查了许多关于吐蕃、藏学的资料。嗯,有没有一种新鲜感,节奏是不是越来越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