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被天满那个混蛋堵在峡谷里,天爪大人害怕我们遭受重大损失,让三长老带领一部分人绕道进入西部荒野,因为道路的问题,这次只有一千人进来,原本没有特定的目标,主要是在各处袭击荒人,造成他们的混乱,从而找到机会……。”
这个叫做冼钊的年轻勇士快速将他们进入西部荒野的目的向高峰汇报,塔洛则和亲奴们一起围在粮食堆旁边,缩着脖子笼着双手,流着清鼻涕向那一百个精锐勇士张望。
相比他们的散漫和猥琐,这一百个精锐勇士却笔直的站在雪地之中,犹如整齐划一的松树林。
每个精锐勇士后背都挺得笔直,手中的武器也不曾见到晃动,不只是动作一样,几乎连呼吸也是一样的,上百人同时从嘴里喷出白烟,犹如浓雾将整个队伍罩住,又随着风雪一起消散,随后反复重复。
高峰和冼钊谈着什么东西,塔洛并不知道,他死死地盯着对面那些眼睛看着天空不可一世的精锐勇士,心中却感到骇然,因为他这辈子都没有看到过这么恐怖的勇士,还一次性的看到一百个。
这些站立如松,眼神刚毅,武器锋利的精锐勇士最强大的地方,就是百人如一人的气势,这种气势比之前上千荒人的雄壮气势更让人心折,毕竟荒人战士也未必能比亲奴们强多少。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经历半辈子杀戮,身负残疾退下来的塔洛更清楚,在战场上,最管用的不是强壮的身躯,不是锋利的武器,而是能够相信的同伴,所以他才能在战场上活下来,正是他明白这一点。
而这些精锐勇士,不说其藐视天下的傲气,也不说装备精良的武器,单单从他们与身边人的协调性来说,在整个荒野都是独一无二的,一个人的力量有限,一群人的力量就是无限的,他不知道对上这些人,手下的亲奴会抵挡多长时间,但知道一点,最好的结局就是他的三百人全军覆没,而对方连伤筋动骨都做不到。
塔洛在胡思乱想中,高峰也在皱眉苦思,他没有想到,刚刚解决一个麻烦,又冒出来一堆的新麻烦。
原本他没有想太多,只想找到一个机会,将天爪部落接应进来,没想到天爪会派出杆子翻过险峻山峰,绕道进入西部荒野,即使有千多个精锐勇士,想要解决问题,也依然困难。、
而最让人头疼的是,因为道路的问题,杆子的人马没有任何后勤补给,除了身上携带的食物之外,剩下的还得靠抢。
若是以前,高峰不会管这些,但是现在,他若是不管的话,西部荒野必然会血流成河。
“怎么只过来这么一点人?一千人不起作用啊?”
高峰苦恼的抓着头皮,他倒不怕多些人消耗粮食,想要一口气解决荒野的问题,他需要大量兵力,一千人看似不少,扔在战场上,恐怕连浪花都溅不起来。
年轻的勇士一听这话,脸皮子有些抽搐,不由地低头说道:
“当初准备过来两千名勇士,还有一万妇孺,只是三长老性急。不想耽误太多时间,所以选择翻越最险要的山峰,我的小队出发的时候,有一百三十多人,翻越之后就只剩一百零一人……。”
高峰知道问题出在哪儿了,杆子有些急功近利,没有按照天爪的吩咐,退回南部荒野从另外一条远道进入西部荒野,按照这支精锐小队的折损比例,送一千人过来,至少有两百人死在那座险峰之上。
“感觉你有些眼熟,是黑爪部落的么?”
年轻的勇士,稚嫩的脸上伤感莫名,高峰不想就这个话题继续谈下去,便自然的转移话题,扯到了这个勇士自身,这勇士一听,立刻激动起来,大声说道:
“大长老,你忘了?我是和你一起进行考核的随侍啊,那天晚上,冲进荒人大营的就有我一个,只是不小心受伤,被尸体压住,第二天才被发现……。”
年轻的勇士不比高峰大,看起来还稍微小一点,在荒野中,只能算刚刚长毛的菜鸟,但在天爪部落,已经是一个身经百战的精锐勇士,眼神中的炙热与刚毅,稚嫩脸颊上,微微异于常人的狰狞杀意,还有赤裸的手臂上累累的伤痕,都说明,这不是一个男孩儿,而是一个男人。
高峰哑然失笑,难怪他觉得这个冼钊看起来有些眼熟,却没有想到是自己曾经的伴当,有了这层关系,有比较亲近了,而冼钊对自己的崇拜,也让他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心腹。
“杆子现在在哪儿,剩下的人什么时候能到这里……。”
在两人身边,塔洛自来熟一样,指挥着亲奴们烧火做饭,将一个个滚热的大饼子送到精锐勇士的手中,这个时候气氛才开始热烈起来,但也不是所有精锐勇士都在吃东西,还有一部分站在最外围,向四周警戒。
警戒的勇士让高峰相当赞赏,这些勇士已经有了精锐的雏形,年轻的勇士接过塔洛送给他的饼子,却没有开口说话,等塔洛知趣儿的离开之后,冼钊才小声对高峰说道:
“在后面有个荒人部落,杆子叔正带人攻打,我们是出来准备伏击荒人援军的队伍……。”
不言而喻,冼钊将高峰当做了援军,高峰有些奇怪的摸着脑袋,周围哪儿还有什么荒人部落?突然,高峰站起来大声吼道:
“是不是以前的黑爪部落?”
“您怎么知道?”冼钊无视高峰脸上的焦急,万分崇拜的看着高峰,到底是大长老,连他们在哪儿动手都能事先知道。
“我能不知道么,这一片就只有黑爪部落,现在是我的部落……。”
冼钊站起身,听到前半截,傻笑的抓着头皮,他还真没有想到,但听到后面的,顿时跳了起来,大声喊道:
“快,我们快点回去,应该来得及……。”
高峰心急如焚的带着队伍急速往回跑,塔洛和三百亲奴全被扔在后面,只有百人精锐勇士紧紧地跟在高峰的身后,在最前面的三十个人身上,套着取自亲奴的半身甲,无形中,高峰接管了这支小队的指挥权,当做了自己的亲卫部队。
当高峰带着他们跑过几十公里的距离,回到部落的边缘时,惊讶发现,这些勇士竟然还能跟得上他的节奏,并没有人掉队,特别是冼钊,还保持着脸不红,气不喘的姿态,若不是知道这些人都没有觉醒,他还以为全是庇护者。
“你们不累么?”部落尽在眼前,高峰反而不着急了,按照他的想法,除了那几百个驻守在部落的荒人战士,剩下的都是部落人,杆子不会赶尽杀绝,最坏的结果出来之后,反而没有之前的担心。
“还好,这段时间我们为了节省食物,只吃长在险峰之上的一种野菜,吃了之后长力气……。”
冼钊直言不讳地说出,他们发现的神奇野菜,这种野菜的出现,意味着普通人也能拥有更加强健的身躯和力量。
高峰没有就这个话题继续说下去,点了点头,带着他们再次奔跑起来,冲进了已经耕种完毕的大片田地,就在田地的尽头,部落的围墙隐约可见,
看到围墙,高峰心头一松,在雪白的大地上,只有围墙是黑色的,越过围墙,部落并没有被黑烟笼罩,意味着杆子并没有放火,’
“幸好是黑爪部落,换别的部落,说不定就被……。”
杆子是什么德行,高峰知道的一清二楚,换做其他的荒人部落,说不定早就成了一堆废墟,杆子进入西部荒野就是为了杀人,若不是恰好遇到了冼钊,天知道杆子会杀死多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