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起波斯湾

7章 新的蒙古军

正如同前面所说,亲王忽必烈带着赵旭回来之后,整个蒙古草原上的所有人,都如同沸锅上的蚂蚁一般乱了起来。最先引起混乱的是,亲王忽必烈带来了一个与宋室有亲缘关系的女婿。这当然会让图谋大宋江山的蒙古人不大满意,可是阿里不哥手下1万精锐骑兵,只半天时间就如同宰羊那样杀了个干净,这不能不让人担心。

随后,亲王忽必烈那个叫赵旭的女婿,就在原先金人的苦寒之地建立了几座城池。曾有还有人想,这是不是亲王忽必烈防备那个女婿的一种表现。可随即就从那里涌出来许多莫名其妙的产品,这才让蒙古人感觉到他们翁婿似乎倒是满合拍的。

坚固的盔甲、雪亮的宝刀,都让蒙古人感觉到惊讶。还有许多其他的,精美而又让人无法想象的东西,从那儿一波波涌进蒙古汗国的土地。他们吃上了罐头,用上了斩将刀,还穿上了羽林铠系列的骑兵甲。最重要的是,蒙古国内的各个势力都用上了“轮回炮”。他们也才知道,原来汉人拿来烧人的东西,居然会如此的厉害。

“爆燃”——“爆炸”一字之差就会出现不同的结果!原本还有人打算出兵征宋,看过见过这些火器之后,都不再多说。对于宋人,心中多了一份莫名其妙的恐惧。原因很简单在他们简单的大脑里认为,造得出“轮回炮”的人,还有什么样的东西造不出来。攻宋,如何面对雨点样的炮弹,把人送到城下?解决这个问题再说攻宋,不然只是送死还攻个屁呀!

毕竟当战争进入到热兵器时代的时候,去进攻一个火药储备丰富的城市,那就真的是找死的行为。尤其此刻大宋的步兵,也正在进行武器的换装,而在野战之中如果训练良好的话,那么步兵同样是非常犀利的兵种。甚至在配备了足够火炮的时候,骑兵都不敢真的与其进行下面的对抗。

假设蒙古骑兵对付的是“华夏军”,那就不必再比了,因为不具有可比性。因为也许5年之内,飞机不现实但飞艇就未必不现实了。倘若真的连飞艇也出来,乖乖的洗干净脖子等着砍头,那是唯一的结果。

这只证明有一些看法,是禁不起推敲的。诸如把信不信天地放在首位,又或者是不是忠诚于D.国放在首位。那么这样的对比就会告诉所有人,那不过是一厢情愿的噩梦而已。“中华民族”不该在这条愚蠢的道路上再迈动一步。唯一正确的道路,立法治,行民主、攀科技,如此而已!

在蒙古草原上,夺嫡争位的事情已经开演了。为了这件事,亲王忽必烈可做了不少的准备。他的骑兵,即便只是用斩将刀、中华槊和滑轮弓装备起来的老式骑兵,也一支支的送来这里与赵旭的火枪骑兵一起训练。至于他自己的,已经完成了装备,且训练好的火枪骑兵,都已经各就其位了。

事实上赵旭这里,可以打造一些虎蹲炮。它们类似于臼炮,而且有着炮火。使用的方式与现在的迫击炮相似,毕竟这是一种最简单的火炮,对于炮管的要求也不高。另外就是赵旭打算打造的一些如同大号火枪一样的前装铜炮,虽然射程远不及“华夏帝国”卖给盟国的“地狱使者野炮”,但却已经超过了“飞燕III型弩炮”达到了1200米的射程。

除此之外,赵旭可以生产的火器包括了手榴弹,与短铳。长管火枪,虽然造得出来燧发机,但那长长的,而又要求精确锻造或者挤压的枪管,对他来说却是个非常棘手的问题。而且“济州岛”上,为了稳定军师哈桑的作用,同时为了对蒙古进行“经济入侵”作战,开始通过高丽向蒙古帝国运送各种商品与武器。

而且火枪与骑兵套装的比例,为1:1000并且不包括马匹。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蒙古帝国的与亲王忽必烈结盟的那些大大小小的亲王以及地方实力派人物,他们的骑兵统统地换装之中。尽管如此,蒙古人也没有能力组织起一支像样的步兵。倒是赵旭,用这些火枪,给自己装备出来了一支多达10000人的火枪步兵。

这是控制了交易的他,可以给自己谋取的福利。至于亲王忽必烈的手下,主要就是三种军队。第一当然是作为主力的火枪骑兵,第二枝就是使用旧装备的普通骑兵,第三却是炮队。如果论及亲王忽必烈与赵旭这翁婿两人的炮队,此刻却已经相当强大。甚至他们也已经淘汰了过去赵旭制造的各种杂式铜炮,专门用“飞燕III型弩炮”与“虎蹲炮”“长炮”三种武器构成了他们的炮军。

此刻翁婿二人的炮军里,共记火炮200余门,全部由以上三种火炮构成。而且几个月的时间里,赵旭已经制造了数以十万斤计的火药。对他们来说,一次小型的会战那是已经够用了。

“这一次的那达幕大会将会在都城附近召开,到时各家的亲王都会带人手一起参加。肾婿,这却是奠定我们大好江山的好时间。只要我们这一次能够把他们打痛,那么这蒙古汗国却就是你我二人的。到时我们整军备马之后,就可以南征了。到时你那兄弟只怕也就快要回来了,我们要是不早些准备的话,恐怕就难以抵敌了!”

演习完了的亲王忽必烈,与此刻留了三络长髯的赵旭一起回到他的豪宅之后,所说的第一段话。只是这段话在赵旭耳朵里听着的时候,实在不是味道。

因此虽然此刻他顶着个金刀附马的名号,可是那个该死的月烈公主却跑了个不知踪影。按说如果亲王忽必烈真的对于他们的结盟很认真的话,那么是不是该换个女儿来呢?

另外赵旭还惦记着一个人,因为就他知道那个人还没有死。直觉里,如果那个混蛋不死,那么自己永远不能放心,他是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