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飞等人率领四百名喽罗,在庞万春的引路下,白天隐藏于树林、废弃的破庙之中,晚上则急行军,在第三日便赶到了高唐州境内某处,
郑飞等人隐藏在树林中向外望去,只见在树林外不到百米的地方有一条大路,大路的另一边则是一片高坡,大路顺着高坡绕行。
庞万春带着一人上前道,“大头领,此地名为半线坡,若要通过此坡需从坡下绕行,待过了此坡再往北三十余里就是曾头市,曾头市运粮的队伍每次都会从此坡下经过。每次他们都会派两名头领带队。这是上次留下来等在此地的兄弟!”
那人立刻抱拳道,“大头领,前日有一对人马从此经过,正是那曾头市的人,小人一路尾随跟着他们进了高唐州,亲眼见到他们采购粮草后就返回了此地,算算时间,今日正好应该是他们回来的日子!小人这两日左等右等始终不见大家到来,眼看他们随时可能从此地返回,还以为这次要错过了,不过还好,大头领你们总算及时赶来了。”
郑飞点点头,打量一眼此人,但见是个精瘦却满脸精明的小伙子,“辛苦你了,你叫什么名字?”
那人回道,“小人叫孙福。”
郑飞道,“好,此事若成,算你一件大功劳!”
孙福喜道,“多谢大头领!”说罢便退到了一边,
郑飞再细细一看此地的地形,心中已经有了主意,随即下令道,“王寅,你带一百人藏身于这片树林之中。”
王寅道,“是!”
“厉天闰,你带一百人潜伏在高坡上。”
“是!”
“庞万春,你带全部的三十名骑手去前面的路上设伏,不准任何一个人通过你们那里前去曾头市。必要时,尽可杀了!”
“是!”
“智深哥哥,元觉哥哥,你们带着一百人藏身于坡后。”
“好!”
“剩下的人都随我走,待他们一进了包围圈就尾随其后,挡住他们的退路!”
“是!”
“记住,能不流血最好不要流血,若是没办法……也不要束手束脚,对方也非什么善类,尽可大开杀戒!”
“是!”
“好了,按照原定计划行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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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飞将一切安排妥当,便带领剩下的那些人潜伏在大路尽头的一片树林中一起埋伏起来,并不断派出骑手前去路上查探消息,
终于,在申时过了快一半的时候,骑手来报,
“五里外发现了粮队的踪迹,正朝这边来了!”
来了!
郑飞立刻派人去通知鲁智深、王寅等人做好准备,
终于,过了大约半个多时辰,就见在路上行来了一支长长的粮队,马车上百辆,随行人员数百人,而在粮队的最前面,是两名骑着高头大马的大汉,远远望去两人都在马上微微低着头,身子随着马匹的移动而左右摇摆着,就像是正在马上打盹似的。
不只是他们,整个队伍也是行进的松松垮垮,所有人都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
因为他们根本不会想到,也确实不会想到居然有人敢打他们的主意,此地毕竟不是战场,要随时提防着敌人对粮草的偷袭。而且此地也是一片太平地,根本没有什么大的匪帮,便是有,其实也是他们自己。
只可惜,他们正在朝着一张已经张开的大网中钻去!
郑飞命令所有人都紧紧的贴伏在地面上,静静的等待着他们的通过,一边等,郑飞一边快速的清数着这些人的人数,
一共有二百七十八人!
虽然人数比梁山泊少了一百多人,但郑飞并不准备硬吃掉对方,因为那样即便是拿下了这些粮草,也会给自己一方带来巨大的伤亡!这种得不偿失的事情是郑飞承受不起的。并且也难保一旦大战起来,对方会不会有人突围出去赶去曾头市找救兵!
所以,能兵不血刃就拿下这些粮草才是郑飞的目标,就像是上一次在岐山那样,只不过这群人可不是三大粮行的那群胆小的马夫和伙计,郑飞也不可能再借机会假扮官兵,并且有那样如同瞎猫碰见死耗子一般的巧合。
今日成败与否的所有的关键,就集中在了那两个人的身上……!
终于,粮队通过了郑飞设伏的地点,正式进入了包围圈之中!
郑飞看向前方,心中默默祈祷,
“鲁大哥,邓大哥,就看你们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