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妃不要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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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零五章 总有个人惦念

这是她们惯玩的游戏吧?赫连勋在旁边提示:“绮梦是姐姐,绮月是妹妹。”

潮笙的目光在他们脸上流连。她们二人的长相其实和赫连功兄弟有几分相似,五官都长得好,尤其是眼睛,大而明亮。她的目光在二人脸上流连许久,才指着左边道:“你是绮梦。”又指了指右边,“你是绮月。”

左边的公主笑道:“错了错了,我是绮月。”

“我是绮梦。”右边的笑着说。

潮笙也笑起来:“哎,终究是眼拙。坐下来喝杯茶吧。”

绮梦绮月开心地坐到桌边,好奇地问着潮笙是怎么拿下他们二皇兄的。

“二皇兄的脾气可差劲了,简直是渠州千金的恶梦。”绮梦笑道,“你知道么,自二皇兄成年后,有多少大府千金想要急着嫁给他,偏偏他一个也不要,伤碎了多少颗爱慕他的心哪!”

“哪有那么夸张,别胡说。”赫连勋淡淡笑道。

“前两年有一次过年见到二皇兄,他喝多了,说此生除一名女子不娶,当时我就想啊,是哪个姑娘能让他念念不忘,可惜的是打听来去也毫无结果。”绮月望着潮笙,“只没有想到,他当年说的姑娘最后还真的成了他的王妃。”

“比起我们的指婚,二皇兄和二皇嫂的相遇就有趣得多了吧?二皇兄,你快说说,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赫连勋想了想:“潮笙她长得太让人过目不忘,我在大街上对她一见钟情。”

“就这样?不会吧!不是听说你们还并肩作战吗?”

“那都是讹传。你看她这身段,手无缚鸡之力的样子,能作什么战?”赫连勋笑着看看潮笙。“她就个普通的姑娘家。不知道风言风语是从哪里传来的。”

潮笙淡笑不语。

“也对,二皇嫂长得如此纤弱,哪可能上战场杀敌啊?”绮月道,“不管怎么说,二皇兄也成亲了,是值得可喜可贺之事,今晚一定要不醉不归!”

潮笙跟着司辰那么多年,从未见过他和他的兄弟姐妹共享天伦之乐。可赫连勋他们不同,不但是同胞生的兄弟姐妹感情甚笃,甚至连允安帝别的妃嫔出所的王爷和公主,似乎交情都挺好。

晚上回去的路上,潮笙问起这个疑惑:“都说帝王家亲情凉薄,为何你们的感情却很好?”

“我当时就和你说过,梁国的后宫一定是四国之中最和睦的么?你要说原因,那就是我父皇妃嫔少,我母后管理得好。”

潮笙望着他。

他语重心长地说:“多少后宫纷争,起源于一个嫉字。父皇与母后感情甚笃,若不是在母后和大臣的劝说下,也不会另立妃嫔。纵然后来立了妃嫔,他也顾及着母后,那些妃嫔都是毫无身份背景,自然无从和我母后争宠争权。权利这个东西,你没有它,你就安分。”

“哦,如此说来,少娶妃嫔才是正道。”

赫连勋笑道:“那些老臣时时劝谏父皇另立新妃,多生子嗣。可生那么多,如果是用来争抢皇位,那还不如不生。”

“可纵然是一后所生,也有可能为了皇位手足相残。”

“从小太傅就教育我们要重伦常,有长幼之序,尊卑之分。我不知道别人如何作想,总之我对江山没兴趣。”

“对美人也没兴趣。”

赫连勋皱起眉:“我是不是最近对你表现得太消极懈怠,以至于你认为我对你没兴趣?”

“呃,咳!没有,”潮笙脸红了,“你若是对美人有兴趣,应该早早就娶亲了吧。也不会抱着只娶一妻这样的想法。”

“那还不是我太早就遇上了你?”

“你遇上我的时候年纪也不小了!”她指控。

“可我长年在军营,又没见过几个女人。”

潮笙睨着他:“那你的意思是,你是因为没见过几个女人,偶然见了我觉得我还算漂亮,所以就此喜欢上了?如果当时你遇上的是什么郡主啊,什么千金啊,你也有可能会喜欢上她们?”

“我遇上的郡主啊千金啊那么多,可没有一个让我留下印象。只有一个宁潮笙。”他揽住她的肩膀,对她方才一连串的发问只感到有趣和好笑。“潮笙,你相信前世今生吗?”

“不信。”

“为什么?”

“我不信神佛,也就不信轮回转世。”

“女人们都爱烧香拜佛,何以你不爱?”

潮笙皱了皱眉:“很多人求神拜佛是求个心理寄托,我没什么可需要寄托的。与其靠那些不可知的力量,不如靠我自己更现实。”

“可我信。”赫连勋道,“也许我们前世就认识,所以今世寻你而来,非你不可。”

潮笙失笑道:“骗人吧,你怎么会信?你看起来信自己更多。”

“对神佛,我常存敬畏之心。可若不是有前世,我怎么会在看到你第一眼就失心疯一样爱上了呢?”

“第一眼就爱上?”

“对啊,你坐在一方桌子边,明明客栈里那么多人,但你看起来好像在无人之境,别人做什么也不与你相干。”

“其实你还是一眼爱上了我的美貌吧。”

“也许是吧,”他想了想,“终归漂亮的姑娘比较吸引人的注目,若不是你长得太好,大约第一眼也不能引起我的注意。”

“那后来我作男装打扮,你也一眼就看出来了?”

“嗯。”

“为什么呢?我扮作男装其实还是挺像的吧!”

“有心的人要仔细看是不难看出来的。”他说,“初见时你看了我一眼,我整个人都呆了,像我一直在寻找的东西终于被找到,可我们明明没见过面。我当时就想和你说话,可你那么无情地直接把我甩了。哎,我为此耿耿于怀了几个晚上,整天揽镜自照,心想,我也长得挺英俊的啊,为什么这姑娘正眼都不看我,连多和我说一句话都不愿意?”

潮笙眉开眼笑,“你诓我的吧?”

“我诓你做什么,”赫连勋也笑,“总之,我对你一见钟情,在完全不知道你姓字名谁的时候。”

☆☆☆☆☆☆☆

回春医馆中,傅明琛一如既往地忙碌,找他看病的人排了长长的队伍,偏偏他今天着凉感冒,勉强看了几人,难以为继,只好请别的大夫代劳,自己到一街之隔的旧屋去休息。

低低地咳嗽了几声,他从暖壶中倒出百合炖雪梨水,坐在藤椅上饮着。他的目光抚着小院子里生机勃勃的植物。他花很多时间打理这里,因为它让他觉得舒服,比在家里还要自在。毕竟,这是他住了最久的地方。

正打算合眼歇一歇,门被叩响,曾苏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师父,有你的信。”

傅明琛只好去开门,曾苏兴奋地抱着一箱子东西:“师父,不但有信,还有这些东西呢。看字迹好像是潮笙。”

“你什么时候还记得潮笙的字迹了?”傅明琛淡问。

“师父,我虽然不聪明,但我有过目不忘的本领啊。”曾苏笑着把东西塞到他怀中,“医馆里还有很多病人,我先去帮忙。”

傅明琛点点头,将东西抱到藤椅边的桌子上,放在箱子最上方的是封信,很厚,硬硬的也不晓得里面是什么,信封上的字迹确实是潮笙的。

打开信封,从里面取出一个厚厚的折本,红色压花硬壳纸,上书一排气势十足的草书:执子之手,与子携老。

翻开折本,才发现里面是画!

张灯结彩的寻常百姓家。

正在梳妆的新嫁娘。

傅明琛的手指抚过画得极像潮笙的画像,唇角微微地勾起来。

骑着马的新郎来接亲。

傅明琛望着新郎的肖像,这是赫连勋吧?虽然他不曾见过,但听过赫连勋的大名。长得果然是一副好样貌。

接到新娘的新郎笑意从眼里流泄而出。

他执她的手在唇边一吻。

在富丽堂皇的王府里,他们拜堂。在铺满红缎的床头,新娘自顾自掀了盖头。她的神情带着一些顽皮和不耐烦……

赫连勋和潮笙果然成婚了。不必亲眼目睹,从赫连勋画的折本来看,也知道他是真心实意地待潮笙。她那么好的一个姑娘,应该得到最好的宠爱。

他放下折本看箱子里的东西,都是些小孩的物件,箱子里有潮笙写的信,告诉他箱子里的都是给他的孩儿的小玩意。她和赫连勋成亲了,已经有了近四个月的身孕,大夫说大约是双胞胎。

双胞胎?傅明琛的眉不自觉地皱了皱。

潮笙的心受过重创,他亲手缝合的,虽然把她的命给救了回来,之后也恢复甚好,但心脏功能比正常人要弱不少,这也是她这两年身体大不如前的原因。怀孕本就是个损耗身体的事,更何况是双胞胎?

不过,赫连勋既是王爷,应该会给她找最好的大夫吧。这天下之间,不是只有他一个大夫,他实在太操心了。他自嘲地笑了笑,把信放下,翻看箱子里的东西。

忽然,他看到一个红色锦盒,打开来,是一对平安扣,玉是上好的蓝田烟玉,里面有小小的字条,说给他的儿女戴。

他失笑,她怎么知道雅云腹中那个是儿子呢?而且,他与她许久不曾来信,他又是如何知道雅云已经有喜的?

转念想了想,她不过是说些吉利话,希望他儿女双全吧。

关上红色锦盒,从箱子里又找出另一封信,是给雪秀的。傅明琛随后命曾苏把信给雪秀带去,自己则再次看了看绘画折本,将它放进了珍藏他最贵重的东西的锦盒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