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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七章 祝你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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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七章祝你快乐

征南燕的事,这几日方解的思绪有些乱。最早跟大犬说要对南燕动兵,当时方解并不觉得这是一件很艰难的事。可真正沉下心思来的时候才发现,打下那个弹丸之地并不是一件容易事。

南燕的地形太好,这是这个弹丸之地如今还能生存下来最大的依仗。以往大隋要对南燕动兵的时候,选择还比方解要多一些。可以在雍州出兵,也可以让水师在南疆出海,可方解不行,莫说方解手里的水师还不成规模,就算成规模,也过不了江南。

现在挡在大理城前面有四座大城,前面两座平行,一座叫做庆元,一座叫封平。后面一座叫沛城,沛城南边是金安。过金安四百里,就是大理城。

庆元封平都是有百年历史以上的老城,但城墙在南燕建国之后重新修缮加高过。作为当初大商的南部重镇,这几座大城建造的本来就极坚固。慕容耻窃取了大犬的太子之位,在大理城称帝之后,为了防止隋军继续南侵,一方面对大隋称臣一方面开始大力的修缮城池。

不得不说,慕容耻是个无耻之徒。

不得不说,慕容耻是个了不得的人物。

在这样一个格局下,他能让南燕苟延残喘下来,并且在大隋内乱的时候有胆子扑出来咬一口,此人真不是什么善类。只不过他的舞台太小了些,如果给他施展的空间再大一些,或许此人的成就会更高。

有人曾经说过,凡大成大就,天人各占一半。

慕容耻在合适的时机做了一件果断的事,所以他才有现在二十几年的皇帝命。虽然南燕国小,虽然南燕国内也不是人人对他敬服,可皇帝终究是皇帝。放眼整个天下随随便便问一个男人,如果有机会做皇帝你会拒绝吗?答案,或许会惊人的相同。哪怕是问一个女人,只怕也得不到多少否定。

雍州距离最近的庆元城有一千二百里,雍州虽然是平商道道治所在,但已经在平商道最北侧。整个平商道都在雍州南边,雍州往北一百多里就进入了雍北道。曾经富庶繁华的平商道,现在就算纵马狂奔几十里也未见得能看到人烟。

方解暂时放弃了调火器营从朱雀山赶来的念头,第一,是因为时间,调火器营南下,就要用水师护送。前阵子刚下了军令让段争的水师封锁黄牛河,再调水师运载火器营赴雍州,军令这般混乱,会让下面人怨声载道。

第二,火器营是方解现在手里最重要的一张牌,黑旗军轻骑现在已经名扬天下,一战灭南燕军队,一战灭纥人百万,现在方解的这支轻骑兵已经引起了太多人注意。当轻骑营已经不再是秘密武器的时候,火器营是方解在必要时刻拿出来的杀手锏。

“去看看”

这是方解做出的决定。

“下令,刘旭日率飞豹军留守雍州,原雍州军所有人并入步兵营,一同开拔。留下秦远的郡兵营接管城防。”

方解沉思了一会儿后说道:“令夏侯百川和陈定南带大队人马出城,一路南下,沿途清理残匪。我带人先去庆元城外看看地形,这一战必然是要打的,在家里怎么商议也不如去亲自去看看来的实在。”

陈孝儒连忙派人去吩咐。

方解让人收拾行装,带着沉倾扇等人和一队二百多人的骁骑校再加上麒麟和聂小菊的亲兵营,总计千余人马先出城。夏侯百川和陈定南整理大军,要晚两日才能跟上。

桑飒飒一如既往的跟着出发,一如既往的沉默少言。

千余人的骑兵队伍顺着官道一路往南疾行,马蹄踏起来的尘烟飞上天,从高处往下看的话,就好像一条土黄色的巨蟒沿着官道向南爬行。

一千二百里的距离,就算轻装简行,最少也要走十几天。大队人马赶到,差不多要一个月。

从地图上看,远不如直接去看。

打南燕势在必行,所以也无需犹豫什么。

方解依然乘车而行,白狮子依然钻进马车里酣睡。方解对它也很无奈,就因为知道它这懒货的脾性,所以特意将马车车厢造的大了不少。不过白狮子极干净,身上的永远看不到有什么尘土脏污,这让人颇为诧异。靠在它身上,也是一种很舒服的享受。

陈孝儒带着大约一百名骁骑校在队伍前面探路,每一天在哪露营都必须提前探查好。方解靠着白狮子看着窗外,温湿的风从窗子外面钻进来,让人脸上有一种痒痒的感觉,心里也有一种痒痒的舒服。

抬头看碧空如洗,远处翠绿盎然。

这种天气,总会让人心情也随之变得晴朗起来。

马车奔驰,摇摇晃晃。

方解觉得有些乏,闭上眼睛刚要休息,车门被人从外面拉开,然后有个人从外面钻了进来。方解根本不需要去想就知道是谁,除了她之外,还有谁能这么理直气壮的进来,连个招呼都不打。

……

……

桑飒飒依然穿着那件款式很奇特的长袍,这件袍子上下几乎一样宽,没有收腰,这在女人看来是一件很难容忍的事。袍子一直到脚踝,露出那双漂亮的让人想拿着手里把玩的玉足,尤其是脚踝上绑着的红绳,总会给人一种难以抗拒的冲动。

方解每次把视线从桑飒飒的脚上移开,都要下一番功夫。

今天的桑飒飒似乎和往日有些不同,她的头发没有披散下来,而是简简单单的束了一个马尾辫。只是这样简单的变化,就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绝色佳人就是如此,细微的变化也会让人惊艳。而因为梳了辫子,她脸的轮廓特别清晰的露了出来。

这是方解第一次如此直观的看到她的脸,以前她的发丝垂着总是会遮挡住一部分容颜。但是今天,她似乎刻意让自己的美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桑飒飒的皮肤很好,脸色白却不是病态的白,而是一种健康的白里透红。

就好像初开的白莲花,花瓣尖尖处有那么一抹让人怦然心动的粉红。

纯粹的白莲,让人有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敬畏。可加上这一抹粉红,就与一种让人一亲芳泽的欲望。

她没有任何装饰品,也没有涂抹任何妆容。这种天然的美,反而那么清丽脱俗。也只有这样仔细认真的看,方解才发现她身上那种少女特有的美好。稍稍有些肉嘟嘟的脸蛋,嘴唇的颜色和轮廓完美无暇。

挨着方解坐下来的时候,长袍下面露出一小截白藕一样的小腿。顺着小腿漂亮的弧线下去,脚踝处的红绳那么的鲜艳夺目。

长袍再宽大,她坐在来的时候身体曲线的轮廓还是几乎没有保留的勾勒出来。纤细的腰肢下面是逐渐放大的圆,令人遐想无边。

不知道为什么,方解今天很不自然。

他居然脸红了,然后刻意往一边让了让。

桑飒飒的脸也微微有些发红,她靠在白狮子身上,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出神。白狮子睁开眼看了她一眼,用巨大的头蹭了蹭她的后背,然后再次闭上眼睡去。

两个人就这样沉默着相处,没有任何交谈。时间似乎停止不动,又好像过的飞快。一阵风吹来,将勾着的窗帘吹落,屋子里的气氛随即变得更加暧昧旖旎。封闭的车厢里,近在咫尺的便是少女特有的体香,一个劲的往方解的鼻子里钻,然后钻进他脑子里,熏的他有些微醉。

……

……

“又在看书?”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还是她先开口说话。

方解的视线在手里的书册上,但却根本没有一个字看进去。也许是觉得这样有些示弱,他索性将书册放在一边,转头看着桑飒飒笑了笑:“路上无聊,也只能看书了。”

“嗯”

桑飒飒嗯了一声,从鼻子里发出的音节就好像一根从天空上飘落的羽毛,落在方解心上,狠狠的挠了他一下。有时候天籁之音并不需要复杂的曲调旋律,只是简简单单的一个音节,就让人为之眩晕。

方解觉得自己今天状态有些异样,所以他深深的吸了口气想让自己从这种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状态中挣扎出来,可正是这深深的一口呼吸,那种沁人心脾的体香一股脑的钻进来,乱了他的思绪。

桑飒飒似乎也有些不自然,想找些别的话来说,却没有找到,她往旁边看了看,随即看到了方解身边的酒囊。

然后她伸手将酒囊拿过来,拔开塞子喝了一口。

于是,她脸上的桃花更艳了些。

“空腹喝酒,会不舒服。”

方解伸手将酒囊拿过来,然后为她倒了一杯茶。这双握刀的手,握着茶壶的时候竟然微微发颤。

“今天是应该喝一杯的日子……”

桑飒飒喃喃了一句,却没有拒绝方解的好意。她接过茶杯,看着杯子里那几根完整的嫩芽发呆。方解也找不到话说,每次和桑飒飒独处的时候,似乎都有这样的感觉。有些局促,有些不知所措。

所以方解在平时会尽力避开桑飒飒,看到她,就有一种拨动心弦的东西跳出来作祟。

过了好一会儿,方解忽然想到桑飒飒的话,然后他问了一句:“为什么今天是应该喝一杯的日子?”

桑飒飒缓缓的摇了摇头,没有立刻回答。她垂着的眼帘那么好看,长长的睫毛弯曲的弧度勾勒出来一种浑然天成的美感。眼睛下面那小巧精致的鼻子微微皱着,有两道可爱之极的褶皱。

她的嘴唇只开着一条缝隙,有气息流淌。

“以前在悟道山的时候,每年的今天父亲都会很高兴,就算有再烦心的事他也会忘记,哪怕是假装忘记。娘亲会从一大早就开始准备,做出一桌子让人垂涎欲滴的菜肴。然后父亲会盘膝坐在炕头上,喝上两杯自家酿的米酒。那酒不伤人,味道微甜,然后父亲就会看起来特别开心的为我唱一支歌。”

她似乎陷在回忆里,有些难以自拔。

“正因为这样,我才特别喜欢这一天。父亲和娘亲都会放下所有的事,专心致志的陪着我。无论我想做什么,无论我怎么耍赖撒娇,他们都会依着我,疼着我。后来离开悟道山之后,我最不能熬过的就是每年的今天……”

“所以每年的今天,我都会喝的人事不省。”

她低着头说话,眼帘垂的很低。

方解忽然想到,在狼乳山青峡的时候抓住过那个狼人,曾经提到过,蒙元大国师桑飒飒喝多了趴在桌子上,胡言乱语。想到这些,方解的心里就跟着疼了一下,不是心痛,是心疼。那是怎么样的一种寂寞孤独和害怕,才会让她在这一天选择喝醉?

“生日快乐”

方解下意识的伸出手,轻轻触摸到她的脸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