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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田租口赋愁白首 下

【最近几章写得很麻烦,大量资料要查。秦末文的资料写细了自己都头疼,要是有没顾及到的,请见谅,只能下文之中补上了。】

扶苏能够查到口赋,主要是前两任郡守时期的资料。六百七十三万六千七百四十六钱,自然是扶苏前一任郡守的口赋总额。再来看看第一任郡守蒲公任郡守之职时收取过最高的税赋,一年一共是两千三百六十九万六百七十八钱。

说实话,扶苏也有些不明白那些零头是如何出来的。只不过稍待,从萧何口中问到之后,扶苏为之哑然。

这些零头,自然是整个口赋入库的数据。而在古代,税收工作的繁复冗杂,是难以想象的。秦代没有一条鞭法,要交纳口赋,一百二十钱很多人是没有那么多现钱的。于是乎,如果扶苏不懂实际,觉得这零头看着碍眼,在秦朝搞一条鞭法。结果只会让很多奸商恶贾大发税收钱。

因为,没有现钱的百姓想要交口赋,只能将自家的东西放到集市上去买。买得人多了,奸商恶贾再操纵市价狠狠压价,结果自然是农户手中的财物大幅贬值。平白的,实际交税很大一部分都交到奸商恶贾里去了。这也是一条鞭法失去张居正强力压制后迅速成为恶法的重要缘由。

故此,当吏员们下乡县收取税赋时,很多百姓交税用的就是鸡鸭牛羊,布帛粮米。这些多是实物,自然不好估价。于是乎,这两个税收结果的都有零头。

因为物价随时变化,而口赋一百二十钱要用实物代替的话,总会或多或少有差额。于是,这最后估算的时候零头也就出来了。只不过,蒲公在位时,威势颇重,奸商恶贾未必敢压低价,而扶苏的前一任嘛……则极可能自己都中饱私囊去了。

蒲公始皇十七年时随大军收复雁门后到达雁门郡,初任小县县丞,再任善无县令,最后一步步从雁门郡郡丞到达雁门郡郡守的官位。可谓一步步走来极其踏实,这也是蒲公能将雁门郡善治的一个重要原因。

也就是始皇二十七年时,初任郡守第二年。雁门郡的口赋最高纪录产生在了蒲公手中,也就是两千三百六十九万六百七十八钱。而其后,无论蒲公如何补缺都是一年一年降低。

等到了扶苏手中,已经缩水三分之二还要多。

究其原因,恐怕免不了百姓困顿,户口锐减这两样。百姓困顿民生艰难,连饭都吃不饱了,还谈何交纳口赋?这个原因是多样的,有徭役频繁之故,也有天灾人祸在里头。扶苏要理清,没一段相当长的疏离很难奏效。

第一个虽说看起来十分重要,却并非是主因。冰冷些说,即使百姓再如何困顿,可该有的口赋田租依旧会收取,怕官的百姓就算拆借也会交纳,而且秦时百姓多有三年之积蓄,一年两年倒也扛得住。故而,这百姓再困顿,多多少少还能收得上些。

可另外一个就是主要了。户口锐减,连百姓都从户册之中没了,还去哪儿收口赋?这可不是减少,而是压根就没了。

能够造成户口锐减的,最大可能是战乱。战乱一起,什么都能给你摧毁个干干净净。百姓自然逃离,可眼下自秦灭赵起,雁门实际上已经承平了二十年。没了战争的二十年,户口却锐减,这是极不合常理的。

而扶苏手中在雁门郡找到的户籍账册也十分强力地印证了户口的锐减,从秦接收赵之雁门起。人口从十三万户一直锐减到而今,只区区六万户,锐减了有一半之多。

按如此讲,扶苏手下十二个县应该合并一半去。如此,六百万的口赋也能对得上。

口赋的锐减使得问题返回去,究其根底,到底是什么原因能让一半的户口消失在账册上?

同样,这也是扶苏在战争之中最大的红利了。人口!

六千送往长城的壮劳力自然不是凭空出来了,六千壮劳力。就意味着至少有四万户人口是托庇在四大豪族之下的。六千兵员,能够比拟原先雁门郡兵的二线战力,这可不是寻常能够组织起来的。

以雁门郡户口最盛时,十三万户的基底也只能招收区区不过八千郡兵。就这,还是在蒲公这等能吏手中弄出来的。继承人甚至连保持着规模都做不到。

单单以四大豪族家族势力,如何能够建立起一支规模上万的私军?显然,豪族手中掌握着的户口极可能超过了郡守府。

古代乡村士绅最好者何?买土地,传家后世!

买了土地,老实点的自然就是看着土地上的收益,然后继续买,不过度苛责佃户也不会太过仁慈。若是心思灵巧些的,脑子活跃的。自然就来大招了,土地兼并。

土地兼并是目的,手段却很多。比如放高利贷逼死田主,比如勾结奸吏陷害田主这些都是委婉的。要是天高皇帝远的,或者背景雄厚的,拿着极低的钱,直接进门,明晃晃地亮刀子,卖是不卖?

四大豪族的手段或许不会比这肮脏,可要说多干净绝对不会。

而秦庭贪婪的基层官员、吏目、吏员更会通过税收这杆子明晃晃的大旗将手伸入乡县,借着收税的名义中饱私囊。古代适用灭门令尹,破家县令。同时,每来一次就要自己大出血的税吏也从来不得乡民好感。

且不说吏员的贪婪让百姓负担沉重,就是名目繁多的摊牌,以及繁复的徭役,高昂的田赋。这些都能生生逼垮一个个辛勤自耕农。脑子活跃心思灵巧的,自然不会死死忍受不知变通。于是带着田地托庇到豪族名下就成了一个躲避口赋徭役的办法,轻轻巧巧就将所有来自政府的负担全都丢到了豪族身上,以此换取能在豪族名下一个安稳的求活。

而秦庭分田每丁五百亩,雁门一郡便该有六千万亩田地。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数字。

实际上,二十年过去。能在自耕农手中留存的,三分之一的耕地都未必有。而随着户口消失的田地归属,同样也会跟着人一起跑了。

此外,来自政府的负担让数万户的百姓消失在政府的账册之中,从而进入到了豪族的私册之上。如此,田租、口赋、徭役自然就不可能在这些消失的户口身上获取,结果,自然只有更加沉重地摊派在其余不多的百姓身上。不堪重负的百姓想要活命,不是逃难就是托庇豪族。两相一比,自然是后者居大多数。

于是,二十年的时间。区区二十年的时间就让雁门郡的户籍册上消失了一半的户口。这已经不能用锐减来形容了,几乎可以用大面积消失来说明。

丁口减少,口赋自然就急剧下降。除去官吏贪污,中饱私囊的部分,那些消失的口赋自然就落到了豪族手中。借着国家政权消失的税收来壮大,这四大豪族可以说不除之不得以匡国!

口赋减少了三分之一,那么田租还又剩下多少?

扶苏一遍一遍翻着账册,眼中的严厉却是越加严肃。

据《中国赋税史》、《中国财政史》、《中国民政史》等综合研究统计:战国初期之魏国,百亩土地的正常年产量是一百五十石,丰年产量是三百石到六百石;折合亩产,则是每亩产量一石半至六石。《管子》则云:“高田十石,间田五石,庸田三石。”管子所云,当为春秋时期的齐国。也就是说,当时齐国的最高亩产可以达到每亩十石。以吴承洛先生之《中国度量衡史》,战国之“石”与“斛”接近,大体一百二十斤,每斤约合当代市斤六两到八两之间。依此大体推算,当时的亩产量最高可达当代重量的五六百斤至八百斤百斤之间。

按照秦朝泰半之收来计算,自耕农能够留在手里的大约是多少呢?

按照法令,普通百姓能拥有五百亩土地。不过一户家庭显然是不能伺候这么多耕地的。再算上需要养肥力,以及土地兼并等因素。留在自耕农手中一年能耕种平均只有约莫五十亩地。以天下最富庶发达的故魏之地计算,土地百亩产量一般在一百五十石。丰年则是三百石到六百石。不过,雁门的土地显然没有这么肥沃。故此,以一般一亩地一石计算。

也就是说,整个雁门郡六千万亩,能够在自耕农手中得到切实耕种只有六百万亩。以此推算雁门郡的粮食年产量,应该在六百万石左右。可按照这么计算,一户拥有五十亩地的自耕农,风调雨顺的,一年能够得到五十石的粮食。一个壮劳力,一人一年吃掉十石粮食,一户四口之家就要需要二十石才够自家食用。

也就是说,在耕地不被掠夺,且风调雨顺无繁复徭役的情况下。一户自耕农才有不过三十石的纯收入,而三十石中,有二十五石是要缴纳田租的。而一户两口,还要缴纳两百二十四钱的口赋。这又是十石粮米的价格……若是自耕农中女家勤快些,有织布出售,这才能让一户人恰好活下去。

再以整个雁门郡自耕农年产量的六百万石一半计算,则应有田租三百万石收取。但实际上,雁门郡从来没有过三百万石的田租收取。入库的,只不过区区百万石出头的田租。

也就是说,在田租上。扶苏被抽去了整整三分之二的收入。以而今越发显贵的粮米价格,在咸阳一石米在五十钱左右,而在十年前蒲公治下时雁门粮价不贵约莫八钱到十钱一石。可而今,飞涨的物价已经到了二十钱到三十钱。而豪贵之家所使用的上等粮米,则在百钱一石甚至更高。

也就是说,扶苏损失的两百万石田租,换算做秦半两,就是四千万到六千万之间。其中,还不算那些被豪族世家所层层隐瞒的天地,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