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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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五百九十四章 醉卧沙场君莫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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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宿用餐后,李云道很自觉地没有去打乐天和梅灼曦,不管这么多年的心结解开还是未曾解开,这两人应该都有无数的悄悄话不想让旁人听到。李云道早就在读过诗仙太白的那首“峨眉山月半轮,影入平羌江水流”,洗象池月景,如今也被列入峨眉十大古景之一。

入夜,云收雾敛,月朗中天。月光透过冷杉林,影影娑娑。

万籁俱寂中,站在池边看一轮明月,想着千百年前那位在华夏文学史上留下千古盛誉的诗仙也许就站在同一处地方,想着同样的心事,李云道便觉得这才是登山赏月最别具滋味的地方。

赏月这种事情,古往今来,都是文人墨客最钟情的事情之一,否则也不会在华夏的璀璨诗史上留下那么些连篇的颂月赏月诗。

赏月,一是需要环境,二是需要心境,景与情相融,也才好相得益彰。

可惜这里是寺庙不提供酒,少了一份月下独酌的雅趣。

李云道正遗憾此时洗象池上无处寻酒时,不远处便飘来一阵酒香。

当真是沁人心脾的酒香,此时闻起来,或跟当年在展销会上打破瓶坛引来无数好酒之人的茅台有得一拼。

李云道的嗅觉本就是极佳,下了山这些年,最贵的珍藏茅台,最便宜的二锅头,都曾从舌尖打卷而过,今日却闻不出这酒香究竟是何品种。

沿池畔寻酒香而去,冷杉林的尽头又是一片竹林,酒香竟源自这片竹林

月光下,竹林随山风而动,一时间竹影婆娑,窸窣声响从林间传来。李云道想了想,还是未曾踏入竹林——如若那人是在月下独饮,自己这样跑过去,岂不是扰了别人赏月的情致?

正欲转身,那竹林间却传来一声轻笑:“既然来了,为何又要走?”

李云道自幼有过目不忘之能,记忆力自然是极好的,听声音也就知道,在海拔两千米的清冷夜色里,独自一人月下饮酒的究竟是何方神圣。

知道是谁了,那便再也不会犯怵,走进竹林,却发现林中有一处石台,却不知道是哪朝哪代先贤建造了专门用来观月的。石台上斜卧着一人,石台旁却又站着一人,是个姑娘,紫衣随山风而动。

李云道微微一笑:“二嫂!”

月光下,看不出紫衣姑娘的俏脸是否通红,但看表情便知道她对这个称呼很是喜欢。点点头,她指了指石台边上的空地:“你坐着跟师父聊两句,我去给你取酒。”

斜卧在石台上的中年男子只是盯着天上的那轮明月,目光深邃,竟有些如痴如醉,袁紫衣脚步声消失了以后,他才微微叹息一声:“你说千年前的古人躺在这块大石板上想的是什么?”

李云道笑着跃上那石台,在边缘一处盘腿而坐,抬头看了一眼月亮:“多数是伤春感秋,如同陈叔叔您这般忧国忧民的,估计不多。”此前因为胖子杀人案,李云道跟他在长安俱乐部有过一面之缘,只是小半

年未见,二哥的这位顶头上司似乎又苍老了不少。

陈真武微微一笑,翻了个身,斜卧着看了李云道一眼道:“当年,我曾随你的父亲来过峨眉山,你坐的,正是当年他坐过的地方。”

李云道脸色微变,这是除了小姑王援朝外,第一个直言不讳地跟自己谈论父亲的人。

陈真武似乎看出了李云道内心的波动,笑了笑,又转过头去看那月朗星稀的夜空:“这个世上,有的人,注定了就如同太阳、月亮这般耀眼,就算夜空里最璀璨的那些星星,都无法与之媲美。”

李云道撇撇嘴,并不接话,事实上,关于父亲的话题,他并不清楚究竟从何谈起。

“那是一个独属于英雄的年代啊!”不知为何,陈真武发出一声感慨,“相信不止是我,很多人应该都很怀念那段岁月!”

李云道突然笑道:“您怀念的是您的青春吧?”

陈真武愣了一下,随即大笑。他的笑声很大,笑声穿过竹林,在空旷的山间回荡。

“你说得有道理,古人伤春感秋,多数也是由景及己。”陈真武自嘲地笑了起来,“你的思维逻辑和说法方式,跟你父亲当年很像。”

李云道苦笑:“入了京城认了家门,也只有小姑偶尔会跟我提起当年的事情,但小姑说的,多数是他们之间的兄妹情深。关于他当年的事情,你能给我讲讲吗?嗯,我知道,他当年有一个很有意思的代号,叫‘红狐’。”

陈真武欣慰点头,笑意愈浓:“那就先说说他的这个代号,你知道为什么叫‘红狐’吗?”

李云道摇头:“虽然不是很清楚,但应该跟老爷子有一定的关系。”

陈真武笑道:“不错,‘狐狸’是当年你们家老爷子在战场上的雅号,这个雅号可是那位亲自喊出来的,那一仗,打得真叫漂亮,声东击西,围魏救赵,尽显你家老爷子战纵横捭阖运筹帷幄的大局观。后来你父亲应征入伍,再后来加入被选拔加入二部,‘红狐’这个代号,其实是你们家老爷子亲自帮他取的。”

李云道望着天空里的明月道:“在当兵之前呢?”

陈真武愣了愣,顿时摇头苦笑:“那时候京中的红二代可不像如今这些三代、四代,那时候讲究的是真本事。总之你父亲是京里最出类拔萃的那一个,其他人在他面前,都像这夜空里用来陪衬皓月的繁星。那时候的京城里,你父亲就是太阳、月亮一般独一无二的耀眼存在。”

“包括白虎大叔?”李云道诧异地看向陈真武,他向来只知道那个男人应该曾经很优秀,却没想到在陈真武的评价里,那个曾经被视作白眼狼的男人居然是如此地优秀。

“包括秦白虎。”陈真武叹息一声,“红狐和白虎,那是比亲兄弟还亲的兄弟。当年,我就很羡慕他们。”

李云道也看出来了,陈真武的年纪应该比自己的父亲和秦白虎都要小一些,他看待那时候风姿卓绝的两人时,自然是带着崇拜目光的,所以一定程度上,他说的话是带着儿时的主观意识的。

“你一定觉得,我

是因为小时候太过于崇拜他们,才给出刚刚的评价的,对不对?”陈真武笑着看向这个跟当年自己的偶像长得很相似的青年,“你理解不了那个时代对于英雄的崇拜,这很正常。”

李云道想了想,问道:“他厉害在什么地方?”

陈真武笑了起来:“厉害在什么地方?”他似乎觉得一时间无从说起,因为那个叫王抗美的男人,在任何一个方面都无与伦比的优秀。他想了想,道:“他是北清大学大学有史以来最小的毕业生,他是部队里第一个打破所有项目纪录成绩的军人,到现在,只有几项纪录弓角那孩子打破了,剩余的,这么多年了,他依旧是纪录保持者。他还是二部里从入职到执行任务历时最短的,这一点上,你二哥徽猷几乎与他持平。他还是二部所有外勤军人里唯一一个保持不败纪录的人,当然,除了最后一次……”

说到这里,李云道和陈真武同时沉默了下来。山风吹过竹林,哗啦啦的声响如同有人低声哭泣。在那个独属于英雄的年代,马革裹尸应该是每一个军人的最高理想。

“喝一口吧!”陈真武拧开手中的军用水壶递了过来,此时酒香扑鼻。

李云道仰头饮了一大口酒,身上顿时暖和起来:“这是什么酒?”

“众人只知蜀中剑南春,却不知还有这蜀中峨眉春竹!”陈真武接过水壶,也喝了一大口,才道,“这酒是峨眉特产,据说是要灌进竹子里发酵,所以酒香中带着些许竹香。”他顿了顿,接着道,“你父亲曾一人在这台上喝了一十九坛峨眉春竹而不醉,当年他和秦白虎在这台上喝酒砸坛的场面,如今依旧历历在目。”

李云道张了张嘴:十九坛?他终于知道自己这几乎千杯不醉的酒量到底来自哪儿,这是遗传。

“听说你酒量了不错啊!”陈真武笑着看了李云道一眼,“老子英雄儿好汉,你没有愧对这句话。”

李云道摸了摸鼻子道:“不是说老子英雄儿狗熊吗?”

陈真武笑道:“你就算是头狗熊,往后也只能成为一头战熊,一头勇往直前的战熊。”

脚步声响起,不用看便知道是谁。

数十斤重的坛子在那紫衣姑娘手中仿若无物。

拍开泥封便酒香四溢的峨眉春竹,李云道忍不住长长吸了一口气,仿佛要将这酒中精华全部吸收了一般。

“干杯,这一杯为你父亲当年一人绞杀红毛子九十三员特工!”

李云道倒吸一口气凉气,一对九十三,这是什么概念?

“再干杯,这一杯为你父亲当年一人搞定小日本一座核试验基地!”

李云道沉默饮酒,这酒,是华夏人都要喝,更不用说是那个人的儿子。

“这杯,为那些战死沙场的兄弟!”

仰头,饮尽杯中酒。

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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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