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刁民
字体:16+-

第十三章 空手搏熊的猛货

在李云道的强烈要求下,身为苏州档次最高的发型店中身价最高的发型总监并没有对在这个山里刁民的头上大刀阔斧一番,只是几剪刀下去,立马就有了初步的效果出来,让刚刚还坐在椅子上紧张不己的李云道啧啧称奇。说到底,徽猷的匕首玩得再顺溜,也不能在发型设计上无师自通,况且他的实验品也就只有两三个人而己。

一个小时后,蔡家女人正拿着一支削得异常好看的小铅笔在那本《中国佛教文化史论》写写划划时,那个从山沟沟里爬出来的大刁民摸着脑袋站在了她的面前。

对于自己的这个新发型,李云道好像并不太习惯,总是忍不住想要动手去摸一摸。

从佛学论典中苏醒过来的蔡桃夭抬起头,顿时也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都说女人是雕琢出来的,男人何尝不是呢?所谓人靠衣装马靠鞍,看到理完头的李云道,刚刚沉寂在佛学中的蔡桃夭心中居然禁不住有些小小的雀跃,很是期待着自己今天下午能够打造出一个什么外型的男人出来。

从雅姿出来的时候,才下午一点多,蔡桃夭二话不说拉着李云道直奔观前美罗。

蔡家大小姐不缺钱,可是偏偏每个月的开销加起来不会超过三千块,这三千块中的每一份,都是蔡家大小姐做课题写论文出书卖版权,一分一分地挣出来的,因此从来都是花得心安理得。谁也不会想象得出来,这么一个倾城般的女子,会倔强得十六岁后就再也没有跟家里面伸手要过一分钱,也无法想象丢开蔡家的招牌独自一人闯荡的蔡家大小姐一家可以活得有滋有味。对于这一点,蔡家老爷子非但不生气,反而是很高兴,好几次各大军区大佬聚会的时候,他要说,这就是蔡家子孙该有的骨气。

骨气这种东西不是人人都能有的,至少你每个月赚着几千块钱盘算着下个月房租的时候,你就不会太多地去考虑骨气到底是个啥。李云道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但是在身边的女人为自己身上的衣服刷卡付钱的时候,他本能地有些双面通红。

“这是不是叫吃软饭?”走出GUCCI店的时候,抱着小喇嘛的李云道喃喃自语,却边身边的蔡大小姐听在耳里。

“软饭?这年头,吃软饭也是一种本事,你以为软饭这么好吃的?”此时走在观前大街上时,这个组合的回头率已经接近99.9%,至少理了发换了身行头的李云道看上去跟身边的蔡家女人登对了许多,这会儿也鲜有人再产生“鲜花插在老鼠屎”的念头了。

蔡桃夭倒似乎对自己打造出来的新版李云道相当满意,至少在外型上基本上符合了蔡家大小姐的审美观。由于李云道的坚持,发型师很干脆,一种比较时尚的短发,不高调也不土气,CUCCI的衬衣、西服、皮鞋让蔡桃夭大大地出了一回血,但大半年的生活费堆出来的效果的确不同凡响,硬生生地就将一个活脱脱的山间刁民打造成了城市精英形象。

之前蔡桃夭一直觉得李云道一身中山装的形象很怪,倒不是因为中山装,但却是说不出来到底怪在哪里。现在她终于知道,怪就怪在身边这个山间刁民气质,一个从小在山里长大的采玉刁民,居然有一种不亚于小叔蔡修戈的文人气质。

小叔蔡修戈是个什么样的人,虽然蔡家男人很早就离家出走了,但是作为侄女儿的蔡桃夭却是心知肚明的。谁会知道那个如今在长三角黑道上叱咤风云的男人,头上顶着两个博士学位的头衔?

可是,这个据说从来没有上过学的山间刁民如何会有这般的文人风骨,倒真的令一向好奇心不重的蔡桃夭有些跃跃欲试。

穿着一身价值不菲的衣服,李云道浑身上下都不自在,就连被他抱在手上的十力嘉措都感觉到了李云道的异常。

“怎么了?不舒服吗?”蔡家女人难得温柔。

李云道摇了摇头:“这衣服太贵了,穿在身上我有心理障碍。得好几百吧?”

刚刚刷卡刷掉近六位数的蔡家女人很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嗯,是好几百。”

坐在星巴克这种小资情调的地方,旁边好几个女孩子听到李云道的话都忍不住笑喷了,唯独坐在李云道对面的蔡家女人一脸认真地看着大刁民:“这下你可欠我好几百,今天晚上给我好好干活!”话出口,蔡桃夭才发现,似乎自己的话中有些歧义。

“哎!”李云道微笑着,回答得很轻松,却让对面的女人脸上一红。

但是捧起那杯看上去让别人很享受的咖啡,猛喝一大口后,这位山里长大的刁民还是忍不住深深地皱起了眉头,看着身边捧着一杯星冰乐吸得不亦乐乎的小喇嘛,李云道十分不解,为何众人会对这种中药口味的东西趋之若鹜。

“晚上我要去相亲。”

“噗!”李云道刚刚准备喝点儿柠檬水漱口,却被这句话直接憋得呛了出来,一边咳嗽得流眼泪,一边问道,“大小姐,你……你相亲要我去干嘛?”

“两个字!”蔡桃夭很神秘地把那张如仙女般的面容靠了上来,“捣乱!”

这下连十力嘉措也捧着杯子,好奇地看着身边的蔡桃夭。

李云道更是莫名其妙:“我真的不明白,相亲是件大好事儿,你干嘛要我去捣乱?你可别说我不帮你,这种损人不利己的缺德事儿,我不干!”

小喇嘛看着李云道,连连点头,显然是很同意李云道的观点。

蔡桃夭却很神秘地道:“如果让你跟一个很恶心很无趣很龌龊的女人相亲,你去吗?”

李云道想了想,摇了摇头:“那你可以不去呀!”

“这就对了,我这不是打赌输给了我的好朋友嘛,就是今天这辆汽车的主人。她一定要带我见见她表叔的儿子,我跟你说,我打听过了,他表叔的儿子可是黄赌毒杀人放火,无一不沾,坏事干尽,你说你忍心让我一个女孩子独自一人去见这么危险的人物吗?”

“你昨儿晚上不是去见了吗?”李云道猜也猜到对面的女人为何昨天晚上会突发奇想,雇佣自己当三个小时的男朋友。

“昨儿晚上我借口身体不舒服,推了,我那好朋友死活不依,又约了今晚,再推我朋友就要翻脸了。我朋友不多,知心的更没几个,这个还是大学时一个宿舍上下铺建立起来的感情,你就帮我一个忙,以后我肯定还你这个人情!”说到最后,蔡桃夭的表情都有些委屈了。

李云道很刁,可是对于蔡家女人这样的美女还远远没有到免疫的程度,至少蔡家大小姐那番撒娇般的话,让这个在大山里生活了二十几年的男人对城里人的防线全线崩溃。

“豁出去了,老子今晚舍命陪美女了!”李云道咬咬牙。

“干嘛这么夸张,我只是让你假扮我男朋友,又不是让你赴前线上战场,有必要这副你死我活的样子吗?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如果今晚以后,如果有什么麻烦,我一概不管,反正过两天我要回北京了。”

李云道仔细想了想,似乎也不会有什么问题,自己只是作一个挡箭牌而己,麻烦似乎倒也不至于。

……

东北,白雪皑皑,一场大暴雪似乎并没有给这片平原带来太多的震撼,如同遭受太多灾难的人一般,再苦一点,其实也无所谓了。

茫茫雪原中,一个移动的白点陡然出现在这个贫瘠的东北村落,只有仔细看,才会发现,那是一个衣着相当单薄的男人。

雪已经停了,积雪几乎没过大腿,普通人行走都很困难,但是那白袍单衣男人脚上绑着两块木板,速度却比普通人要快了不止一倍。

村口的积雪已经被清理一空,露出这块平原上特有的黑色土壤。大雪封路,学校也停了课,孩子们分成两帮都在村口的空地上打着雪仗。

也不知道是哪个小不点儿突然看到雪原上的那个男人,忍不住惊呼一人:“居然有人来了!”

是的,大雪封路,这个区位偏僻的小村已经个把月没有人造访了,唯一的一道通往集市的道路也被大雪掩盖了,在这个靠近原始森林的地方,没人敢冒着迷路的风险踏出村口一步。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里的人心里清楚得很,这种大雪天,森林里的那些野兽往往是最不要命的,出去一趟,很可能就命丧狼口。

一众小孩都不再打雪仗,只是一脸崇敬地看着那远方迅速移近的白色身影。几个年纪大一点的孩子已经跑回村里喊大人了,因为他们听大人们说过,解放前,大雪天的时候,经常有野人从森林里跑出来,专门吃小孩。

村子里的男人们反应相当快,几乎半分钟的时间,一众披着各式动物皮毛的猎手们都扛着各自的猎枪,集中到了村口,刚刚在村口玩耍的孩子们都被转移

到了安全地带。

几十个黑洞洞的枪口对着远处那个白色的身影,只要村长一身令下,这些打过野猪猎过猛熊的自制猎枪将会同一扣动扳机。

这段时间,老烟很愁,愁得胡子和头发全白了,白得如同屋外漫天遍野的雪。老烟的爹是村长,爹的爹也是村长,在这个以传承为荣的东北小村落,老烟自然而然地就成了这个小村落的村长。虽然如今已经年过六十,但在村里的男人们眼中,老烟的地位仍旧无可撼动,这不仅仅是他们祖辈都是这个村子的村长,更多的是因为到目前为止,没有老烟仍旧是这个小村子里头枪法最好的猎人。

实力决定一切,这一点不仅体现在如今的社会中,在这个临近原始森林的东北村落,实力更是决定着生存。只是人算不如天算,这场比往年早了许多的大雪,让原本准备过冬储粮的村民们个个儿措手不及。

余粮够是够的,夏天的收成,前些日子男人们进森林打猎的成果如今也差不多风干了,只要吃之前拿出来泡泡水就可以了,可是谁知这场雪要下到什么时候,村里的存粮顶多撑到明天三月份,可是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雪过后,再进森林,不仅更危险,而且猎物也相对少了许多。

刚刚老烟看到外面停雪了,倒真是乐了好一会儿,可是没多久,收音机里的天气预报却碾碎了老猎人的所有幻想。

老烟披上一件绿色的军用大衣,正打算趁停雪的时候到各家看看,就听到屋外儿子李德宝气气喘吁吁地声音:“爹,出事了!出事了!”

“慌什么慌,慌慌张张的,以后怎么当村长?”看到跑得满头大汗的儿子,老烟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爹,待会儿再训我吧,一帮崽子们在村口看到野人了!”

“什么?野人?”老烟没有丝毫地迟疑,从墙上取下猎枪,熟练地检查了部件和枪弹着跟着儿子一起冲向村口。

野人老烟是见过的,那年老烟八岁,眼睁睁地看着野人把自己儿时最好的玩伴拖进了原始森林,所以这几十年,老烟每隔一个月就带着猎户们进森林打猎,一方面是要给大家增加些口粮,另一方面也一直琢磨着给好友报仇。可是自打那天后,老烟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任何一丁点儿野人的踪迹,今天突然听到儿子报讯,自然心里是又惊又喜。

老烟跟儿子冲到村口的时候,村子里的大部分男人也都已经集合到了村口,人手一支自掉土铳猎枪。可别看这些*看上去不咋的,可是火力却都是经过老烟这个老枪迷亲手修改过的,厉害一点的,一枪打爆山跳的脑袋都不成问题。

多年的狩猎经验让这群男人配合得相当默契,几十杆枪口无一例外地瞄准了远处的白影。只有老烟看到那个白色身影的时候,微微皱了皱眉头。

“都放下枪吧,不是野人,是客人!”老烟看清了远方的来客们,这才松了口气,不过心里也隐隐有些失落,仇,看来是报不成的多。

那白色的身影速度很快,就连这群从小在雪地里泡大的男人都不敢说自己在雪上可以如此飞奔,可是那身影的确是越来越近,等那身影靠近时,众人却齐齐地倒抽一口凉气:“什么人?大雪天的,居然只穿着一件单薄的袍子?”

一袭白袍,一头长发,一张漂亮得让村子里众男人同时目瞪口呆的脸。穿着虽然单薄,但是却隐隐看到他的额头上密布着不少的汗珠。

“对不起,请问这里是李家村吗?”异常磁性的声音,亦如他妖艳如女子的脸庞般引人入胜。

村子里的男人都没有说话,他们在等待老烟开口,这种情况下,一般只有老烟发话,这已经成为了村子里千古不变的规矩。

“是的是的,这是李家村,有事情待会儿再说。孩子,冷坏了吧,快快快,把大衣披上!”说着,老烟将自己身上的军大衣脱下来披在陌生人的身上,“我屋子里煮了红糖姜汤,去暧暧身子!”

这个比女子还要漂亮的男人轻轻点了点头:“谢谢!”

下一刻,儿子李德宝已经把自己身上的大衣脱下来披在老烟身上,这个只穿着一件毛衣的东北大汉一边搓着手,一边热情地引着李云道往自己家走。

“大家都散了吧,不是什么野人,是我们的客人!都散了吧,等雪停彻底了,我们带去林子里逛逛!”

众男人纷纷应喏,显然老烟在大家心目中的地位是相当高的。

“大兄弟,这边这边。你真是太厉害了,大雪天的,居然能被人找到咱这块地儿,走了好几天吧?”李德宝一边端着热腾腾的姜汤上来,一边热情地跟陌生男人聊着,“最近的县城也有几百公里的路,我估计你至少走了五天!”

说五天已经是保守的了,平常如果有车开来的话,也要不了太久,大半天的功夫,可是在这大下雪天,步行来,说是五天都已经是很保守了。

哪知坐在坑上一直面无表情的男人摇了摇头:“一天半!如果不是中间碰到一只熊瞎子,还能快一点。”

“熊瞎子?”从在热坑上抽烟的老烟和盘腿坐在他身边的李德宝同时大惊,要知道,一般来说熊瞎子在这种天只会冬眠的,但是如果它一旦醒了,绝对是一头暴怒的猛兽,其威胁不下于一只成年的东北虎。

“嗯!”喝着姜汤的男人微微点了点头,“只可惜没有带工具,加上又要赶路,不然今天晚上有熊掌吃了!”

“熊掌?”老烟和儿子面面相觑。

“你这孩子真是太走运了,幸好你跑得快,不然这大冬天的熊瞎子,一头东北虎也能被它撕成碎片。”老烟看着脱掉大衣后衣着单薄的客人,一脸感慨。

哪知对方摇了摇头:“碰到我算它倒霉吧!”接着,这位雪原来客就不说话了,只是专心致志地喝着姜汤。

此时此刻,离李家村约五十公里的一处茂密的树林里,躺着一只浑身落满积雪的大棕熊。如果有武术行家来看上一眼,绝对会大吃一惊,因为那头棕熊被人活生生地以寸劲击爆心脏而亡的,如果不是练习咏春拳达到出神入化境界的高手,绝对不可能有如此的实力。

咏春寸劲。如果有人看过李家徽猷空手劈野牛的那一幕,相信对此他就不会惊奇了,毕业空手劈野牛的时候,这个长得比女子还要娇艳的男人还未成年。

………………

深圳,华侨湾。让大陆无数成功精英人士魂牵梦萦之地方,无数暴发户梦寐以求的理想居所。可是,从古到今,这个世界的规划就是这样,并不是所有的事情,你用一身的铜臭味就可以解决的,因为这个世上除了金钱之外,还有权力,地位,血统……而这一切,并不是一个一夜暴富的肤浅者就可以完全理解的。

华侨港,一个权力与地位的象征之地,却也让无数围墙外的人够长了脖子望而兴叹。

深夜,皓月银盘,无风。皎洁的月光下,两个敏捷的身影飞快地越过围墙。

保安室内两位保安在屏幕上也只是看到一个黑影的闪过,相互看了一眼,心领神会,又是一只猫而己。

片刻后,夜幕下,两个黑影迅速接近了小区内一幢独栋别墅,前面的黑衣人跟后面的做了一个简单明了的手势后,两人一前一后,徒手攀上了独栋别墅的墙面。

安静。别墅内安静得可怕,似乎连情报中提到的猎犬也没有看到,两个黑色的身影没有受到任何阻碍就在别墅的客厅内会和了。

异常。一切都异常得可怕,他们都清清楚楚地知道今天晚上要剌杀的对象是谁,那大陆最知名的地产开发商,撇开他在地产圈内的如水得鱼不谈,就看他在一帮红色大佬中左右缝源,如果刺杀不成功,绝对会在整个中国政济圈内掀起一场轩然大波。

一个残忍的微笑在前首的那个黑衣人脸上缓缓浮起,因为借着月光,他看清了客厅桌上的一张类似全家福的照片,照片上那位年过四十的女子风韵尤存。

他身后看上去年轻一些的黑衣人摇了摇头,不过他不会说什么,因为他清楚,身边这个杀人如麻的男人,最好的一口,就是这种风情万种的四十多岁的女人,反正这家人今晚都已经死定了,临死之前,让老大舒坦一下倒也无伤大雅。

就在两个黑衣人各有所思的时候,客厅的灯忽然亮了。

黑暗中突然亮起的灯相当刺眼,两名黑衣人不约而同地眯起了眼睛,几乎在同一时间条件反射一般地躲到了客厅转角处,充分利用了刚刚观察好的地形。

片刻后,等两人的眼睛同时适应了客厅内的光线时,却看到一个光着膀子的健硕男人安静地坐在沙发上,看着他们,如同山林里的猛兽盯着自己的猎物一般,可是脸上却偏偏挂

着童叟无欺的憨笑。

“我劝你们还是离开吧,出来混口饭吃不容易。大师父说上天有好生之德,我不伤你们。”坐在沙发上的男人居然先开口了。

为首的黑衣人眯着眼睛打量着坐在沙发上的男人。虽然那个男人只是笔直地坐在沙发上,但是目测他也看得出来,这个光着膀子一身肌肉的男人身高起码在两米以上,虬结的肌肉隐隐闪动着光泽。他一眼就能看得出来,这种肌肉不是在健身房练出来的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而是在实战中慢慢积累出来的,他丝毫不怀疑那健壮的肌肉中所蕴含的爆发力。

为首的黑衣人没有说话,但是身边年轻一些的黑衣人看只有对方一个人,顿时就耐不住性子了,没有任何先兆,冲上去就想一招制服对方。

可是,接下来的一幕让原地不动的黑衣人爆出一头冷汗:对方只是轻轻一脚,轻轻击在年轻黑衣人的胸口,可诡异的是被踢中的黑衣人不仅没有被一脚踹飞,反倒是停在了当场,仿佛武侠小说里描述的被人点中了穴道般的模样。

三秒钟后,那年轻的黑衣人缓缓倒地,而胸口却整整凹下去一个脚印。

一脚踢碎心脏,不一招制命不可谓不惊天动地,一时间,另一个黑衣人惊得愣在了当场。死去的黑衣人实力如何,他是心知肚明的,这是组织中除了他之外的第二大高手,他也曾亲眼看到那年轻的黑衣人是如何收割别人的性命的,只是万万没有料到,只是一个照面的功夫,就被这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肌肉男踢爆了心脏。

沙发上的男人却是挠了挠脑袋,自言自语说了一句让黑衣人几乎吐血的话:“怎么这么不禁打,还没有野牛耐打。”

刚刚的那一踢的瞬间,沙发上的男人连站都没有站起来。

黑衣人眯了眯眼,双手交叉,变戏法一般地,手上突然就多了两把寒光闪闪的匕首。

哪知,对方一看到他手上的匕首,,居然摸着光光的脑袋,指着黑衣人憨憨地笑了起来:“居然玩匕首,你玩得过我家徽猷吗?”

黑衣人当然不知道对方口中的徽猷是谁,现在他想的,只是把对面沙发上的这个男人迅速解决掉,然后完成今年的工作,至于刚刚死掉的年轻黑衣人,他并没有太多的不舍,这一行的,就是要有随时随地准备送掉性命的觉悟,没这点儿觉悟,还算得上是什么杀手?

电光闪烁间,匕首的芒尖直直地刺向沙发上健硕男人的喉咙。

只是,下一个瞬间,原本准备冲上来补上一刀的黑夜人却猛地滞住了身形,因为他突然发现,对方的手上居然多了一把跟他右手上的一模一样的匕首。

不可思议,完全不可思议,对方居然徒手抓住了自己当飞刀使用的匕首。他是用匕首的行家,自己扔出去的匕首力道之大、速度之快都是普通人所不能想象的,可是对面这个打着赤膊的男人竟然拼人品一般地用手抓住了自己飞射过去的匕首。

沙发的男人似乎连看都没有多看他一眼,只是有些憨憨地打量着手中的匕首,缓缓道:“是把好匕首,就是还不够锋利,碰上熊瞎子估计连脂肪层都割不破。”

黑衣人听了仿佛在听天方夜谭一般,什么熊瞎子,你以为你是人猿泰山?可是,他却偏偏不知道,对面沙发上坐着的这个男人是八岁就能空手拼熊瞎子的那种猛货。

“动手吧!”黑衣人匕首锋芒直指沙发上的男人,一种强者碰到强者的决斗渴望从心底爆发。

哪知沙发的男人憨憨一笑:“行,我也用匕首,就是用得没我家老二好!”

毫无疑问,坐在沙发上一脸童叟无欺憨笑的健硕男人,正是跟着中年大叔王石一起回到深圳的李家长兄李弓角。

一把小巧的匕首在他的那只如同蒲扇般大小的手里显得愈加玲珑,再配上那如虎如龙般的健壮身板,一把原本寒光闪闪的匕首看上去却如同孩童的玩物。

黑衣人不再犹豫,死在他刀下的人不计其数,所以他自己心里也清楚地知道,如果不再抢得先机,自己下场决不会比倒在地上的那位好上多少。

只是一个瞬间,那把寒光闪闪的匕首就已经以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刺向弓角的喉咙,可是刚刚站起身的弓角却巍然不动,如同那座终年积雪的昆仑大山。

只差毫许,对方就会血溅当场,黑衣人心里居然有了一丝侥幸的心理:看来,还是逃不过我的看家本领。

可是,下一刻,黑衣人却瞳孔收缩,冰凉的匕首贴在他脖子上的同时,他己经感觉到对方的另一只手已经在自己的身上上上下下拍击了无数次。

顿时,黑衣人就有种被人拍散骨架的感觉,全身上下,只要被对方拍中的地方,无一不有一种撕心裂肺的疼痛。

“呵呵!”那健硕的年轻男人居然咧开大嘴,傻傻一笑,“如果是徵猷的话,应该会是粉碎性骨裂。”说完,弓角一手卡住黑衣人的脖子,另一种又在对方身上拍击了无数下,又是一阵刺耳的“喀喀”声,似乎是骨头与骨头摩擦的声音。

“好了,骨头接好了,你可以走了,带上你的同伴。”

黑衣人死死地盯着弓角的脸,似乎想要记清对方的长相。

“随时欢迎报仇,不这下次我就不会只有一成的力道了。”

黑衣人骇然大惊。一成的力道,只是一成的力道就差点儿彻底废了自己,他是在吹牛吗?可是黑衣人心里清楚,对方完全不屑于跟他吹嘘,而且完全没有必要。

一切恢复平静时,房间的灯又暗了下来,打着赤膊的弓角终于缓缓舒了口气:“觉都不让人好好睡,碰到我算你们幸运,如果是老二在,你们一个都走不出去。也不知道老三现在怎么样了。”躺在客厅地板上,双手枕头的弓角眯眼看着黑暗中的天花板,似乎只有想到那个山间大刁民的时候,他才会露出一脸憨厚的笑容。“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有机会可以去趟长三角,唉!”

“过两天我要去趟上海。”中年大叔的声音突然在木制的旋转楼梯上响起。

弓角飞快起身,一脸憨笑:“叔,咋不多睡会儿?一定是刚才那两个小虾米吵到你了吧。”

缓缓从楼梯走下来的中年大叔苦笑着摇了摇头:“过几天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要召开了,这一次肯定会给明年的房地产行业定个基调,这个节骨眼上,我哪睡得着?刚才他们来的时候,我就知道了。毕竟我也算是在风尖浪口上生活了这么多年,没这点儿警觉性哪能活到今天?”

弓角不好意思地摸了摸终于长得有些长度的一头乱发:“只是力道还是大了点,虽然没有见血,但总归是有些晦气的。”

“没事,我不信这个。”说完,中年大叔转身上楼,片刻后又转过身来:“这次去上海有些风险,要不要带上家伙,保险一点?”

坐在地板上一脸踌躇的弓角愣了一下后,很认真地道:“我带上弓!”

中年大叔点了点头,转身上楼。弓角的弓射水准他见识过,只是在那之前,军队出身的中年大叔也绝对想象不出如今这种信息化战争时代,弓箭这么古老的冷兵器也能发挥出十二分的功效。

弓角从来都不喜欢睡客房里软软的席梦思,就算是回房间睡,他也只睡在地板,反正保姆们每天都会把家里上上下下收拾得干干净净,好几次中年大叔起床后就看到他睡在客厅的地板上,刚开始还有些惊讶,后来就干脆习惯了。

倒是自从弓角来了以后,中年大叔再也不要为自己的人身安全担心了,一次遭遇杀手的过程,保镖倒了一地,只留下了李弓角一人手持巨弓,愣是凭一人之力射杀了六名杀手,剩下的最后一个杀手好不容易贴了上来,被他弓角一记练了二十多年的“贴山靠”震晕在了当场,从那以后,王石干脆撤了其它所有贴身保镖,只留下了这个从山里捡出来的大傻个儿。

只是,更让众人感觉到诧异的是,这位在国内房产界叱咤风云的中年大叔如今哪怕是在开董事会的时候,也要让这个身高超过两米的大汉搬个椅子在身边坐着,说是贴身保护,可是在高层机密的董事会上出现这么一个陌生的面孔,这不得不让人联想到一些什么,而这当中的玄机,似乎也只有中年大叔自己才清楚,包括弓角这看上去憨憨的大傻个儿在内,也体会不出这位国内房产第一人的良苦用心。哪怕事后,中年大叔开小灶一般的给他讲解其中的种种门道,这位似乎后知后觉的傻大个儿只知道拼命地吸收,别无他念。

又有谁知道,这个如今在全国一流房产集团中拼命挣扎的傻大个儿其实心中只有一个想法:多赚钱,给三儿娶个漂亮能干的媳妇儿。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