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婆是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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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他是不是来大姨妈了(求收藏)

袁奋和芙蓉寝室的三人坐在一起,一边吃着早饭,一边聊天。刘晓点了一两生煎,S市的特色点心,皮薄底酥,看上去很是不错的样子。李倩点的是清粥加小菜,这个微胖的小姑娘在知道芙蓉的身材是努力锻炼出来的之后,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减肥,也不知道究竟能不能坚持得下来。

减肥是需要毅力的,并不是光嘴上说说就能成功的一件事情。过程很痛苦,特别是对喜欢吃东西的胖子来说,要他们看着那些好吃的东西而不能吃,绝对比杀了他们还要难过。

袁奋觉得如果李倩真的下了这个决心之后,自己可以给她一瓶青春不老泉,经过研究发现,这玩意儿绝对是减肥的圣品!

芙蓉同学双手捧着一枚蛋饼小口地吃着。不得不说,江南大学的食物味道还是可以的,哪怕嘴巴已经被袁奋喂叼了的芙蓉,也觉得不错。蛋饼香喷喷的,中间的油条特别酥脆,混着可乐一起吃,咸咸甜甜的,很有幸福的感觉。

芙蓉一边吃一边眯着眼睛笑,漂亮的脸蛋上洋溢着满足的笑容。其实芙蓉挺好养活的,吃得也不多,而且都是袁奋做什么给她吃,她就吃什么。虽然有时候会有一些特定的要求,比如要吃个什么可乐拌饭之类的,但是她却完全没有二十一世纪女孩特有的那种物欲,不需要山珍海味,不追求名牌。

只要给她个电视机或者电脑游戏,她就会觉得很满足,要是过程中袁奋能够抱着她一起看电视,就更好了。

所以平时袁奋修炼魔法之余,总是会陪着芙蓉看会儿电视或者玩会儿游戏,芙蓉最喜欢被坐在袁奋的怀里,让他双手环抱着自己的腰了,而且,手一定得要贴在自己软软的肚子上才行。因为这样才能让芙蓉的心里产生一种安全感,能够抹去她独身来到这个世界的孤独感。

只要有袁奋在身边,无论什么事情都不会让她害怕。这种感觉哪怕阿莱斯大陆那个强大到接近神的老师也没有给她过。

不过芙蓉并没有把自己的这份感觉告诉袁奋,因为无论如何她都只是一个十八岁都不到的女孩子,而且还特别的羞涩,她和袁奋一样,都不太会表达自己心中的想法,只会用行动来暗示,对方猜得到猜不到就不知道了。

不过应该能猜到的,不是说情侣之间都是心有灵犀一点通的吗,袁奋可是我最喜欢的人呢,肯定会猜到的,比如我刚刚只是瞄了小卖部一眼,他就知道我要喝可乐了。

你看,多灵犀啊。

此时此刻芙蓉的存在就好像是一个漩涡,将大部分进来吃饭的男生吸引了过来。偌大的食堂其他地方几乎都空着,唯独他们周围坐满了人。

他们有的人低着头吃早点,时不时地抬头偷偷地看芙蓉一眼,又继续低头吃早餐,有的人却是明目张胆地看,好像要把芙蓉的样子给刻到自己的心里似的。

刘晓虽然知道周围男生并不是在看自己,但是也被他们火辣辣的眼神弄得有些不自在,提醒袁奋道:“袁奋,看来你的竞争对手有很多嘛,你以后要小心,千万别让芙蓉被别人抢走了。”

经过一个晚上的相处,她们四人之间的关系大大的拉近了,所以说起话来也不需要许多顾忌,而刘晓又是个直爽的女生,心里想到什么便直接说了出来。

金钱与爱情的较量,究竟孰胜孰负,这是个非常值得商榷的问题。现实社会中有多少女人为了金钱而抛弃了爱情?有多少女人宁愿坐在兰博基尼里哭泣,也不愿意坐在桑塔纳里欢笑?为什么那么多长得那么丑的大老板能够找得到如花似玉的女人?别说我很丑,其实我很温柔这种话,毕竟美女与野兽只是童话,而这是现实,鲜血淋漓的现实。

“嗯,放心啦,他们抢不走的。”袁奋看了一眼正在喝可乐的芙蓉,说道。

“呃,你就那么有自信?”刘晓怀疑地看了袁奋一眼,这是个能够给女人带来安全感的男人,但是其他的就不清楚了,“这个社会现在有些事情很难说的,纯洁的爱情也有可能被金钱或者其他什么东西腐蚀。当然,我不是说……”

“我明白你的意思,呵呵,不过这可不是有没有信心的问题,我和她永远都不会分开的。”袁奋笑,他和芙蓉之间的关系可不像外人看上去那么简单,只不过有些事情没办法说出去而已。

“是啊,是啊!我绝对不会被其他人抢走的,芙蓉这辈子都是袁奋的。”芙蓉听到了两人之间的对话,坚定地说道,“连下辈子都是。”

按照她和袁奋的资质,将来成为圣域强者只是时间的问题,到时候两人会有几乎无限的生命。所以什么权势财富,在芙蓉眼里全都是过眼云烟,她是完全不在乎的,不过袁奋要是想要的话,她也是会竭尽全力帮他取得的,嗯,虽然也不知道该怎么个帮法。

芙蓉的眼睛里只有袁奋,他是这个世界上对她最好的人,以后也一定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物,无论是在地球还是在阿莱斯大陆。

芙蓉坚信,在不久的将来,他会成为一个大英雄,名动四方!

“好吧,好吧,看来是我多虑了。”刘晓看着两人之间浓情蜜意的样子,很是为他们高兴。不过第一轮考验马上就要到来了,他们会怎么处理呢?

刘晓见到一个长得有些小帅的男人正朝着她们这桌走来,手里还拿着一朵玫瑰,也不知道是从哪里买来的,目标正是芙蓉

“既然你们两人对彼此都那么有信心,那么我就坐在一边看戏好了。”刘晓想道,“我倒是想要看看,男女之间是不是真的会有纯洁的、不被腐蚀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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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昨天开班会的时候,杜子腾就已经被芙蓉的美貌给迷倒了。他也是昨天班长的竞选者之一,竞选的时候,芙蓉刚巧站在他的身边。通过近距离的观察,杜子腾发现,自己已经无可自拔地爱上了她。

不得不说,这还是他从出生到现在第一次有这种感觉,那是一种无以伦比的美丽,仿佛阿尔卑斯山上冰山雪水一样的纯洁,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天哪,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话了。

虽然这个女孩在进教室的第一时间就表明了她自己是有男朋友的,而且还是在同一个班,但是这算的了什么?杜子腾觉得以袁奋的气质和样貌,是完完全全配不上芙蓉的,这个看上去骨瘦如柴、弱不禁风的男人,哪怕是和芙蓉走在一起,都是对她的一种亵渎。

杜子腾在见到袁奋的第一时间就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他是个有钱人,好吧,他的爸爸是个有钱人,虽然不能和真正的亿万富翁相比,但他觉得自己肯定比袁奋这个身上穿着地摊货的家伙有钱。

金钱在这个世界上买不到爱情,但是可以让别人产生自卑感,相比较一下,自己不就显得很有优势了吗?

原本他打算班会结束的时候就去挖袁奋墙脚的,可谁知道她和那个叫袁奋的家伙离开教室的速度太快了,他都没有来得及说什么,人已经消失不见了。

这种失落感让杜子腾的心里非常的憋屈,所以今天他早早地就守在食堂了——你再漂亮,早上也总得吃饭吧?

对于什么朋友妻不可欺之类的话他也是完全没有放在心上,他和袁奋根本连认都不认识,更谈不上什么朋友了,再说了,就算是朋友又怎么样?现在这种事情很多的好不好?

对,没错,哪怕是天王老子也没有权力阻止我追求自己的爱情!

所以见到芙蓉四人一起来食堂吃早餐之后,杜子腾同学就再也忍不下去了。

对着随身携带的镜子理了理头发,将昨天发出来的痘痘给挤掉之后,他拿起早就准备好的那朵玫瑰,就朝着芙蓉走去。

“袁晓芙同学,你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女孩,请接收我送你的这朵玫瑰吧。”杜子腾来到芙蓉跟前,将那朵鲜红美丽的玫瑰递给芙蓉,深情地说道。本来他是想叫芙蓉“晓芙”的,可是后来想想可能有些唐突,所以才改成了袁晓芙同学。

为了说这段话,昨晚他可是对着镜子练习了好多遍呢,无论是表情还是声音,此时此刻在他看来都是那么得完美无瑕。

自己要是女人,肯定会第一时间爱上自己的。

芙蓉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假名,顿时好奇了起来。知道她这个名字的人不多,也就是班上的同学而已。她回头一看,见到这个男人的脸有些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当下不解地问道,“你是谁?”

昨天在别人自我介绍的时候,芙蓉同学光顾着紧张了,所以除了袁奋之外,还真没记住几个人的名字,显然这个杜子腾同学就不在这个范围内。

杜子腾听了芙蓉的话,觉得有些失望。当时他站在讲台上报自己名字的时候,班里的同学可是爆笑的,怎么可能会没记住呢?他觉得芙蓉一定是故意的!

“我叫杜子腾!”杜子腾没办法,只能再次自我介绍道,“我是你的同班同学,也是你的仰慕者,请问,能接受我的鲜花吗?”

芙蓉是个好女孩,懂得关心老弱病残孕以及怀抱小孩的妇女,听到杜子腾说他肚子疼之后,立刻焦急地说道:“肚子疼?同学,肚子疼的话就赶快去医务室看医生呀!有些事情耽误不得的。”

说完之后她还回头问袁奋道;“袁奋,他是不是来大姨妈了?我在网上看到的,如果大姨妈来了的话,肚子好像是会疼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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